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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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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於2021年的非政府組織Amicus Curiae,於今年6月28日正式從以往的線上服務,轉型為實體服務,從而更有效地為有需要的民眾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這是一項極好的社群服務舉措。 Amicus Curiae是拉丁文,中文譯為“法庭之友”。 在法庭審理案件的過程中,如果案件的相關代表律師或控辯雙方,在涉及法律詮釋的課題上出現膠著,或無法更完整地闡釋雙方的論據時,法庭便可能會要求在場、與案件無關的第三方律師,臨時以“法庭之友”的身分協助法庭詮釋膠著的法律課題。 也有另一種情況,就是在出現上述問題時,在場的與案件無關的律師(一般上是資深律師)可以自薦充當“法庭之友”,而在法庭的允准下,他便可以對相關課題提供其見解。 至於“法庭之友”的見解是否能獲得法庭的接受,法庭有其裁量權。 新山的Amicus Curiae的成立,對許多底下層的民眾來說是一項喜訊。 眾所周知,一些底下層民眾在執法人員的執法行動中,陷入執法人員濫權壓制的困境,在欠缺人脈和財經匱乏的情況下而求助無門的境況中是常有事。 如今有了Amicus Curiae這個非政府組織設立的法律援助中心,確實如星洲日報《大柔佛》社區報所報道的它是無助者“腳前的燈,路上的光”。 這個援助中心據所知的援助方式是在法庭之外提供諮詢服務。這是法律專業人士投身入社社人權服務的維權典範,精神可嘉。   投稿須知: ■來稿可電郵(johorbahru@sinchew.com.my)至本報新山辦事處; ■來稿可用筆名發表,但必須附上真實中英文姓名、身份證號碼、通訊地址與電話、電郵網址,以及銀行帳號(匯稿費用); ■投稿內容不可涉及包括宗教、種族等敏感課題; ■字數限800字; ■編輯對來稿內容,有修整的權力; ■本須知若有未盡善處,本報有權隨時增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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