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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骗

6小时前
4天前
3星期前
(新加坡5日讯)电气和照明公司董事破产改当销售员,怎料深陷赌债,决定伪造假订单,以赚差价为诱饵,欺骗公司8万余元(新币,下同;约26万4112令吉)。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蔡国明(45岁)共面对6项欺骗控状,他昨日承认其中3项,被判监12个月。 案情显示,被告曾是电气和照明公司Coastsavers的董事,公司有产品存货和供应,但有需要时,也会向其他供应商取货,最终以较高价格售卖给顾客。 2016年,被告宣告破产后辞去董事一职,成为公司的销售员,职责包括售卖产品和寻找供应商,并透过每一笔订单赚取佣金。 被告于2018年8月深陷债务,又沉迷赌博,在破产期间到国外搏杀,还被禁止进入新加坡赌场。他为了获取更多赌金,策划欺骗公司的钱。 被告向公司董事谎称有顾客想下单,并向对方称有另一供应商能以更低的价格供货,让公司转卖赚取差价。这向来是行业常规操作,董事不疑有他,被告则为这些订单开发票。 被告接着把另外3家公司也拉入计划,钱最后流入被告友人设立的公司,但这家公司没有提供任何产品。被告通过计划,在4个月内共骗取8万6905元4角。 控方指出,被告预谋犯案,有意通过赌博解决经济困难,欺骗手段高明。 想靠赌博钱滚钱 被告想靠赌博钱滚钱,结果把钱输光,今年11月才做出赔偿。 被告知道公司对顾客有90天的信贷条款,因此计划不会立刻被拆穿,他希望用赌博赢得的款项赔偿他骗公司的钱。 不过,在2018年底,公司开始向这些“顾客”讨债,被告的计划才被识破。 董事发现根本没有顾客下单或是收到产品,被告所获得的钱全在赌博中输光。 控方指被告利用董事对他信任,也利用对公司营运的知识策划骗局,最终于今年11月20日才全额赔偿公司。
3星期前
3星期前
3星期前
(新加坡27日讯)14.6亿元(新币,下同;约48.38亿令吉)投资骗局案审讯揭露,商人黄有志声称自己在KPMG当审计师期间,接触到澳洲业者积压了大量镍金属存货,为此可以优惠价进货再以高价转卖,从中赚取可观利润。 《联合早报》报道,黄有志也涉嫌伪造各种文件,诱导投资者相信他的公司与澳洲业者签署了交易协议,以及为镍金属的运输买保险等。 黄有志的精心布局让947名投资者上钩,当中包括资产管理界的专业人士以及知名律师等。 控方指出,所谓有利可图的投资计划纯属虚构,黄有志从未向任何业者购买镍金属,更别说有制定任何真实的协议。 事实上,黄有志的公司把从投资者手上拿到的资金,用来支付其他更早入场投资者的投资“回报”,让他们以为投资计划确实在赚钱。 黄有志以此手段,6年内先后通过他的两家公司,骗了947人掏出掏出14.6亿元,并且将其中4.8亿元(约15.9亿令吉)转入他的私人银行账户。 今年37岁的黄有志一共面对108项控状,包括欺骗、伪造文件、严重失信和洗黑钱,其中105项在高庭审理。不被批准保释的黄有志目前被还押监狱,并且请了4名来自不同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律师为他抗辩。 案件于11月26日下午开审后,黄有志选择不认罪,控方今早读出开庭陈词,揭露黄有志经营投资骗局的手法。 控方今日也传召财富管理公司汇迅(Envysion Wealth Management)前董事沈慧娴(50岁)上庭供证。沈慧娴声称是投资骗局的受害人之一。 根据她的证词,她于2018年通过朋友认识黄有志后,开始参与投资计划,并且在接下来的一年多内投资了五、六百万元(约1657万至1988万令吉)。 黄有志原本是新加坡颇受瞩目的年轻创业人,他于2015年创办Envy私募投资生意,也开设日本餐馆、酒吧和进口超级跑车等。 Envy旗下的公司包括Envy Asset Management私人有限公司(简称EAM)和Envy Global Trading私人有限公司(简称EGT),黄有志是这两家公司的董事。 他一共面对105项在高庭审理的控状,控方以其中42项进行审讯。案件续审中。
4星期前
4星期前
1月前
1月前
(新加坡19日讯)赌场输钱后,中国妇女伙同3人假扮算命师,欺骗七旬妇,以她儿子将遭厄运为由,让她将3条金链和3万余元(新币,下同;约10万零101令吉)现金装入袋中“祈福”,随后调包盗走财物。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中国籍的陈淑芳(54岁),昨日承认一项欺骗控状,受害者是一名74岁的老妇。 案情显示,被告与3名同伙李冠霖(44岁)、林玉雯(44岁)、吴涛(41岁)持社交准证入境新加坡。一行人抵达后到圣淘沙赌场“搏杀”,输了钱后,李冠霖就提议去骗些值钱物品翻本。 根据计划,李冠霖和林玉雯负责物色目标,将目标带到被告面前,被告则假扮成算命师,声称可以帮忙化解对方的厄运,但需要对方将现金与贵重物品带来祈福。 2019年1月25日早上9时许,李冠霖在牛车水遇见受害者,他出示一张照片询问对方,是否认识照片中的人,受害者否认后,他又假装问路,借机套取受害者的个人信息。 随后,李冠霖将受害者带到被告和吴涛面前,利用已掌握的个人信息,被告成功骗取受害者信任,并谎称受害人的儿子将会有厄运,可能面临某种伤害。 被告进一步表示,要想化解厄运,受害者需要准备一些现金与金饰交给被告“祈福”。 受害者信以为真,在林玉雯的陪同下回家,取出3条价值约3400元(约1万1344令吉)的金链和一把生米,又从银行户头提出3万1000元(约10万3437令吉)现金,将所有物品装入一个黄色塑料袋。 随后,受害者与被告在新桥路的达士敦坪公园会面。 趁着被告与受害者交谈,注意力被分散之际,李冠霖和林玉雯趁机将装有财物的塑料袋调包,换成一个装有两瓶矿泉水与两叠笔记本的袋子。 眼见得手后,被告交代受害者说,袋子中的物品已完成“祈福”仪式,但需两天后才能打开,受害者信以为真,拿着袋子回家。 “算命师”判监12月 两天后,受害者打开袋子时,发现财物已不翼而飞,惊觉受骗后报警。 控方陈词时指出,被告与同伙预谋干案,专挑年长人士下手,被告在骗局中扮演了关键角色,且涉案金额高,事后也没做出任何赔偿,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12个月至14个月。 法官最终判被告坐牢12个月。(人名译音) 到云顶分赃 案发当天,被告与3名同伙携带赃款离开新加坡到马来西亚云顶。李冠霖从骗取的现金中分了2500元(约8341令吉)给被告和吴涛,其余现金则与林玉雯平分。 今年8月22日,被告在吉隆坡的机场落网,并于8月24日被引渡回新加坡受审。 庭上揭露,涉案的财物至今未被追回,被告也未对受害者进行任何赔偿,而其他同伙迄今仍在逃。 被告赌场输钱后干案 被告通过视像系统求情时数度哽咽,表示初次到狮城,在赌场输了很多钱,准备回国之际,听从友人提议行骗,结果真的得手。 被告表示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懊悔,并向受害者道歉。她也哭诉说,自己的母亲已经89岁高龄,行动不便。 她说,数年前因丈夫出轨已经离婚,如今是单亲妈妈,独自抚养女儿,然而女儿外出工作,无法照顾外婆,恳请法官念及她初犯,从轻发落,让她尽快服完刑回国照顾老母。
1月前
(新加坡18日讯)涉嫌欺骗与教唆他人伪造文件,狮城“燃油大王”林恩强早前被裁定罪成;法官今日判他入狱17年半。 《联合早报》报道,法官杜汉立下判时指出,被告面对的欺诈罪行涉及庞大款项,罪行也可能削弱公众对石油贸易业的信心。此外,被告预谋干案,是案件主谋,还指示职员犯案,考虑到他不是为了个人利益犯案等因素,最后判他坐牢17年半。 现年82岁的林恩强于1963年创立兴隆贸易,是全球最大的燃油交易商之一,他当时持有公司75%的股份。 林恩强一共面对130项包括欺骗、教唆伪造文件,以及教唆伪造有值证券的罪状,指他于2019年至2020年,欺骗国内外多家金融机构发放逾27亿美元(逾120亿6360万令吉)资金。 控方以3项涉及汇丰银行、牵扯约1.11亿美元(约4.95亿令吉)的罪状提控被告,其余127项罪状暂时搁下。被告不认罪,案件经审讯后,法官于今年5月裁定他罪成。 星期一判刑后,被告不满法官裁决,已通过代表律师文达星提出上诉。 早前审讯揭露,兴隆售卖燃油时,如果须等一段时间才会收到客户付款,就可向汇丰银行申请融资。兴隆必须提交文件证明交易已完成,倘若申请获得批准,银行就会“提前”发放该笔资金给兴隆,等到付款截止日期再跟客户收钱,同时向兴隆征收一笔费用。  根据控方的立场,被告教唆职员伪造文件,制造兴隆与中国航油(新加坡)公司和联合石化新加坡进行交易的假象,向汇丰银行申请融资,欺骗银行发放资金给兴隆。实际上,兴隆与这两家公司并无交易。 控方早前在发表判刑陈词时指出,被告是案件的主谋,预谋干案,指使职员提交假文件。被告甚至在审讯时将罪责推给职员,因此促法官判处20年监禁。 不过,律师反驳,没有证据显示被告在向银行坦诚罪行时怪罪任何人,事实上他有道歉,也愿意承担后果。律师因此要求法官判以他的当事人7年监禁,而非给予等同于终身监禁的监刑。
1月前
1月前
(新加坡14日讯)一名32岁男子欺骗前同事进行“投资”,在对方失业后还趁火打劫,引诱对方追加更多资金,朋友前后被骗走近9万元(新币,下同;约29万8588令吉),迟迟得不到报酬才发觉受骗;这名男子以类似手段欺骗七人逾16万元,被判坐牢22个月。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郑伟杰(译音)共面对七项欺骗和一项失信控状,他于今日承认其中五项控状,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根据案情,被告于2023年6月13日开口向前同事(33岁)借9200元,并承诺对方还款时会多还1000元,前同事答应后在当天便把钱转账给被告。 接着,被告与前同事聊起赚外快的话题,并借机询问对方是否有兴趣投资,谎称可以替前同事投资,每月还可获取5%的回报。 前同事听后心动决定投资,并让被告把原本应该还他的9200元拿去投资,过后陆续投入更多资金。同年7月30日,前同事向被告吐露自己失业,被告却以每月回报增加至7%为幌子,欺骗对方再投资5万元。 这名前同事在三个月内,前后被骗约8万9435元,被告把钱花在个人开销上。前同事自2023年9月开始向被告索取投资报酬,却被各种借口搪塞,惊觉上当后报警。 另一名受害人是被告的31岁朋友。2021年1月,被告询问朋友是否有兴趣以1万9900元购买一支劳力士表,称自己有钟表店的联系。朋友支付全款后,发现被告交不出手表,于是报警处理。 利用受害人弱点骗取大笔钱财 综合所有控状,2020年10月17日至2023年8月28日,被告以类似手法共欺骗七人约16万3663元,至今仅赔偿约2万9145元。 控方指出,被告利用受害人的弱点,以给刚失业的前同事提供更好的报酬,欺骗对方投资更多钱,而且他在长时间内骗取多人大笔钱财,促请法官判他坐牢24个月至27个月。 被告的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被告选择尽早认罪且没有案底,他不是一名惯犯,已尽所能做出赔偿,恳请法官轻判。
1月前
(新加坡13日讯)新加坡律政部女职员利用个人破产管理人的职务之便,骗取破产友人4000元(新币,下同;约1万3258令吉),今天在新加坡国家法院被判入狱15个月。 《8视界新闻网》报道,根据法庭文件,案件发生于2022年,42岁的被告罗姿塔(Rozita Binte Mohamed Rosli)当时在律政部担任个人破产管理人。 她被控6项欺骗和抵触电脑滥用法令的罪状,控方以其中两项加以提控,另外4项则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受害者是一名46岁的狮城女子,案发时是一名破产人士。 利用工作之便查出友人破产 根据案情,受害者于2017年申请破产。在相关破产条例下,受害者在破产后的5年内,每个月都要偿还120元(约397令吉),直到还完6000元(约1万9888令吉)后就可解除破产令。 受害者在几近偿还所有费用前,于2022年2月份结识被告,两人都是脚车发烧友,常相约一起外出骑脚车和一起用餐。 约3个月后,被告开始怀疑受害者是个破产人士,为证实自己的猜想,她不惜利用自己的工作之便,在工作的系统中查找受害者的名字,最后凭一则广告和受害者的手机号码,确认她已破产。 不过,由于受害者的破产事宜并不归她管理,被告的查找行为已抵触了电脑滥用法令。 编造虚假程序 骗走受害者4000新元 得知友人破产后,被告没有对她伸出援手,反而是找借口骗走她的钱财。 两人于2022年6月26日和其他人一起到马来西亚骑行旅游。途中,被告私下对受害者谎称偿还6000元不足以解除她的破产状态,她还需要另外准备一笔4000元的现金,以备需要时还给债权人,才能顺利解除破产,而那笔钱假设最终没用上,也会退还给她。她称,这是当局处理破产案的一套“计划”。 被告以自己的职务编造了一些说辞,坚称那是处理所有破产案件的“标准程序”,是破产者展现偿还能力的表现,还“吓唬”她如果不交出4000元,她的破产期将会被延长两年。 面对受害者的质疑,被告也谎称她不便发电邮给她,一切只能“口头协议”。 受害者最终被她说动,交出4000元,她甚至不惜典当了自己的一条金手链,才换到5000元(约1万6573令吉)现金,之后将其中的4000元交给被告。 致电律政部查询才发现受骗 受害者把钱交给被告后,开始积极查询退款日期,但被告一直找借口拖延。 在被告一直逃避退款后,受害者忍不住于2022年12月致电律政部查询,赫然发现被告根本就是在骗她,当局根本没有推行被告所描述的计划。 她于是致电被告,再次向她追讨款项,同时告知自己已得知她行骗一事,被告不得已在隔月把钱转回给她。 受害者之后向朋友倾诉这件事时,发现被告早已向友人透露她曾破产一事,她愤而写电邮向律政部告发被告擅自泄露她的个人信息一事,当局最终报警处理。 受害者赎回金手链时损失了500元(约1657令吉),法官因此下令被告额外赔偿受害者500元。 律政部:将展开纪律处分程序 新加坡律政部发言人受询时表示,当局于2023年1月接获通知,指律政部的一名破产管理人同未经授权的人士,分享了破产人士的身份。 内部调查小组对此进行调查后,发现被告的罪行,并将此事交由警方处理。 警方调查工作在进行的期间,这名职员暂时被调职到一个无法接触破产和其他敏感资料的职位。 随着被告被定罪,律政部将针对她展开纪律处分程序。
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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