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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证

6月前
(新加坡16日讯)和女儿将女佣虐死,64岁老妇之前被判坐牢14年后,如今又因唆使女婿将录下她犯罪证据的电眼拆除,并把硬盘藏在媳妇的包包里企图瞒天过海,将再面对监刑。 《新明日报》之前报道,24岁的缅甸籍女佣磅艾赫多恩在2016年7月25日至26日,遭女雇主盖娅蒂丽(42岁)活活虐死,横尸于碧山11街第145座组屋一个9楼单位。 女雇主嫌女佣手脚慢、卫生习惯差、食量太大,残忍虐佣近10个月,女佣死前12天双手被绑在铁花窗睡地板,最后在毒打骂声中咽气,死时体重只有24公斤。 女雇主被控115项控状,包括误杀、蓄意伤人等,去年6月被判坐牢30年。她的母亲普蕾玛(64岁)也因虐佣,随后被控上法庭,去年11月针对48项控状认罪,今年1月被判坐牢14年。 戴着黑色口罩的普蕾玛昨午以视讯方式再次出庭,全程低头,承认一项教唆他人销毁证据的控状。 案情显示,被告女婿切尔瓦姆(43岁)在案发当天接获女佣过世的消息后,立即返家。被告知道家里安装的电眼拍下她与女儿虐佣的证据,因此见到女婿后,指示他将电眼主机拆下。 被告女婿原本不愿意,但在被告坚持下妥协,将主机交给被告。 被告媳妇后来到单位关切,被告趁机将主机藏在媳妇包包里,并要媳妇“做点东西”(do something with it)。媳妇之后把主机交给丈夫,丈夫再将它交给一名朋友。 警方在调查案件时,问被告女婿关于主机下落,女婿谎称主机在案发几个月前已拆除,电眼没录下任何画面。他之后又谎称找不到主机。警察后来到被告儿子和媳妇家,才查到并起获主机。 被告认罪后,法官表示需时间斟酌,案展至26日下判。 控方求监至少3年 控方指这是新加坡其中一起最恐怖的虐死女佣案,被告试图销毁重要证据,要求法官判她坐牢至少3年,并和之前的刑罚分开执行。 庭上揭露,电眼只能储存35天的档案,而被告在女儿家里住的23天内,当中有15天虐待女佣。 控方表示,电眼画面是重要证据,控方凭借画面里被告与女儿虐佣的行为拟控状。 控方也说,案件涉及公众利益,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至少3年。 被告女婿案发时是警曹长 也涉虐佣将被控 被告虐佣的行为冷酷且残忍,包括要女佣坐马桶上,或坐在地上吃饭,时对她动粗,甚至用力打人,力道大到女佣跌倒时头撞橱柜。 女佣过世前一晚已无力起身,被告不仅往女佣身上泼水,还把女佣当成破布娃娃般拖行。 另外,被告的女婿也因涉虐佣被控。他不认罪,案件预料将在下个月审理。根据早前报道,他案发时是警曹长,从2016年开始已被停职,并在2020年和被告的女儿离婚。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