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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打

5天前
2星期前
(新加坡17日訊)一名男子对女友的11岁特需女儿管教甚严、几近恶毒,竟用皮带把她抽打到遍体鳞伤,讓女童不敢回家。 《8視界新聞網》報道,东窗事发后,逞凶的男子和视若无睹的女友双双被捕,认罪后今日被判坐牢。 36岁的男被告被判坐牢12个月,同龄女被告则被判坐牢10个月。 他们各面对一项虐打女童触犯新加坡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罪状,早前认罪,法官今日判刑。 为保护受害女童,法官下令媒体不可报道任何可泄露她身份的资料,包括两名被告的名字。 女童患有自闭症和阅读障碍症 女被告是女童的生母,母女关系融洽。根据案情,女童是名特需孩童,患有自闭症、阅读障碍症,后来也诊断出注意力缺陷多动症。 女被告和男被告成为情侣后,男被告在2020年2月搬去和她们同住,偶尔会回自己的家。男被告和女童起初相处得不错,女童会称他为“爸爸”。 两人经常体罚女童 尽管女童只有11岁,还是名特需孩童,两被告同居不久后,开始用体罚的方式来管教她,动用的包括衣架和藤条。 2020年6月,女童未能完成功课,他们就用藤条打了女童的大腿;1个月后,女童赖床不肯起床上学,他们再次用藤条打她。 之后还有几次,他们认为女童没做完家务、上课打瞌睡、放学没直接回家或顽皮,就直接打她。动手的通常是男被告,女被告也在场,却袖手旁观。 2020年8月22日,男被告发现女童遗失了零用钱,还向老师讨钱,一怒之下又用藤条打她,过后改用皮带抽打她,前后多达约20次。这一次,女被告同样袖手旁观。 两天后,女童的老师发现她遍体鳞伤,一问之下才知她遭受了毒打,女童也说她很怕回家,最终惊动當地警方介入调查。 他们被捕后承认,他们的管教方式太严厉。 男被告案发后被诊断患有重度抑郁症,导致他在案发时失控,法官下判表示虽然如此,但虐童案的判刑需起着阻吓作用,必须严惩以儆效尤。 法官下判后,两人以需要时间处理私事申请延迟到11月1日开始服刑,法官考虑后批准了他们的申请。
3月前
(新加坡9日讯)44岁男子将一对年幼儿女赤裸禁锢在厕所里,不给食物还把他们当沙袋毒打,导致5岁女儿不堪虐待而死。男子早前因误杀罪被重判坐牢34年半和鞭打12下,但由于患有椎间盘退变疾病,不适合鞭刑,法官今早判他额外坐牢6个月取代12下鞭刑,他因此共须坐牢35年。 《8视界新闻网》早前报道,现年44岁的男子虐待5岁的女儿阿宜莎(Ayeesha)和弟弟长达两年,阿宜莎最终不幸身亡。 为保护被告的其他孩子,法庭原本发出限制令,指示媒体不可报道死者的名字,但法官认为小死者值得世人尊重和记住她的名字,所以允许媒体公开她的部分名字,而不是简单以死者称呼她。 男子今年4月底在新加坡高庭承认误杀罪后,被判坐牢34年半和鞭笞12下。 椎间盘退变不适合打鞭 5月份,新加坡监狱署的医药官检查男子后,发现他患有椎间盘退变疾病,不适合受鞭。主控官陈诺琳(译音,Norine Tan)今早向法官陈情,法官因此判被告额外坐牢6个月来取代12下鞭笞。 椎间盘突出患者因脊椎神经受到压迫而背痛,严重者会双腿酸麻乏力,甚至会有大、小便失禁等症状。 他的代表律师则说男子不适合打鞭,而他的监禁刑期已足以惩戒他,因此要求不要加重刑期。 法官认为男子既然不适合鞭笞,有必要加重刑罚来彰显他残忍的罪行;新的刑期将在他服完现有的34年半后再开始服刑。 儿子4岁仍无法站立 2名年幼受害者是男子和前妻所生,原本寄住寄养家庭,但于2015年回去和再婚的男子同住。男子面临经济困难,没能力为他们提供足够饮食,两姐弟为果腹而不得不吃自己的粪便。 另外,男子有武术底子,常把一对儿女当练武的沙袋,对他们拳打脚踢施虐。 男子判刑史无前例 女儿被虐待致死时,浑身伤痕累累,身高只有1公尺,体重也只有13.2公斤。她的弟弟也严重营养不良,发育迟缓,4岁时仍无法站立,住院3个月后才出院由代养家庭照顾。 法官4月底宣布刑罚时也斥责男子虐孩手段残忍,恶行可说前所未有。他被判的刑罚也是史无前例,希望不会有比此案更加严重的案件出现。  
6月前
11月前
(新加坡23日讯)不满未成年的未婚妻突然提出分手,还拥抱牵手他人,23岁男子醋劲大发,将她绑架到荒郊野外毒打强奸,结果被判坐牢12年和打鞭6下。 《8视界新闻网》报道,这起案件于2021年发生,当时被告21岁,受害者则17岁,还未成年,为保护她的身份,媒体不可报道任何可泄露她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被告共面对12项包括强奸、禁锢、蓄意伤人等罪状,控方以其中6项加以提控,另外6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他本月19日认罪后被判刑。 受害者13岁当妈    被告16岁当爹 庭上揭露,被告和受害者早在2016年还十分年轻时就谈起恋爱,并在各年仅12岁和15岁时就偷尝禁果。受害者过后怀孕,直接住进被告家里,并在13岁生下他们的女儿。 两人之后“奉女订婚”,打算等到少女年满18岁时结婚。 突然分手    拥抱牵手他人 2021年5月,17岁的受害者突向刚年满21岁的被告提出分手,还搬出被告住家。 2021年6月1日凌晨,被告听朋友说受害者在游乐场和其他男人见面,他赶到后亲眼看到未婚妻和一个男子拥抱牵手,心中醋劲大发。在那个男人离开后,被告把气发泄在受害者身上,先将她毒打一顿,之后将她强行载到林厝港一带。 在那里,被告用武器打伤她、性侵她,甚至拍下一些猥亵视频。 亲友劝说    被告载回少女 被告仍在折磨受害者时,他的妈妈和叔叔都来电,被告承认自己打了受害者,他最后在他们的劝说下,把受害者载到他们约好等他的地方。 冷静后的被告为自己的行为道歉,同时删除了所有的猥亵录像。 受害者回到自己的家后,继父报警,被告跟着落网。 受害者原谅被告 被告的代表律师呈堂了两封分别来自受害者和被告母亲的求情信。 受害者在信中表示已原谅被告,还说被告心地善良,自己已放下过去,展开新生活。 被告的母亲则说被告是个负责任的人,除了会帮忙家里分担家务,搞大受害者肚子后也主动承担责任,他不再向家里要零用钱,而是自己一边读夜校一边打工赚钱养家,一心想要和受害者及女儿组建自己的家庭,只可惜“他们毕竟年少,血气方刚,争吵不断,未婚妻说要分手后,儿子陷入抑郁、失眠,他是做错了,但他只是不能接受背叛。” 被告母亲恳求法官不要判他坐牢太久,不要就此毁了他的一生。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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