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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之友

成立于2021年的非政府组织Amicus Curiae,于今年6月28日正式从以往的线上服务,转型为实体服务,从而更有效地为有需要的民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这是一项极好的社群服务举措。 Amicus Curiae是拉丁文,中文译为“法庭之友”。 在法庭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如果案件的相关代表律师或控辩双方,在涉及法律诠释的课题上出现胶著,或无法更完整地阐释双方的论据时,法庭便可能会要求在场、与案件无关的第三方律师,临时以“法庭之友”的身分协助法庭诠释胶著的法律课题。 也有另一种情况,就是在出现上述问题时,在场的与案件无关的律师(一般上是资深律师)可以自荐充当“法庭之友”,而在法庭的允准下,他便可以对相关课题提供其见解。 至于“法庭之友”的见解是否能获得法庭的接受,法庭有其裁量权。 新山的Amicus Curiae的成立,对许多底下层的民众来说是一项喜讯。 众所周知,一些底下层民众在执法人员的执法行动中,陷入执法人员滥权压制的困境,在欠缺人脉和财经匮乏的情况下而求助无门的境况中是常有事。 如今有了Amicus Curiae这个非政府组织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确实如星洲日报《大柔佛》社区报所报道的它是无助者“脚前的灯,路上的光”。 这个援助中心据所知的援助方式是在法庭之外提供咨询服务。这是法律专业人士投身入社社人权服务的维权典范,精神可嘉。   投稿须知: ■来稿可电邮([email protected])至本报新山办事处; ■来稿可用笔名发表,但必须附上真实中英文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与电话、电邮网址,以及银行帐号(汇稿费用); ■投稿内容不可涉及包括宗教、种族等敏感课题; ■字数限800字; ■编辑对来稿内容,有修整的权力; ■本须知若有未尽善处,本报有权随时增删之。
4月前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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