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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1天前
5天前
马来西亚是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家,因为政府是由人民选出来的,因此任何问题和事情只能按照法律处理,不能以极权主义方式,由政府人员说了算。 在我国能保护人民的只有法律,因此,人民须时刻关心法律问题。 我国华裔今日面对的几乎都是法律问题,单是一个广告牌用语就闹个不休,政府不是指中文字太大,就是说须在广告牌上加爪夷文。 请问,政府有权指示在广告上用什么字体吗?要知道这一点,就须先确定广告是官方用途或私人用途。 针对这一点,按照剑侨词典的定义“广告是试图说服人们购买产品或服务”。请注意“说服人们”,不是“政府”,由此可见广告是发给私人,不是发给政府的东西。 不是发给政府的便不是官方用途,不是官方用途,按照我国的法律,连国文也可以不用。是否如此,就得看马来西亚宪法讲什么了。 马来西亚宪法152(1)条文说国语为马来语,其字体应由国会以法律规定,条件是: (a)任何人不得被禁止或阻止使用其他语言(官方目的除外)、或教授或学习其他语言。 请注意“官方目的除外”,即是说和政府来往的书信必须用国文,没用国文,政府可以阻止,私人用途,政府便无权力阻止。 如果政府阻止私人用途用华文,政府便违反了宪法152(1)(a)条文马来文成为国语的条件。这么一来,马来文就会失去作为国语的地位。 可是,独立了几十年,有哪个华团或政党关心国宪法第152(1)(a)条文吗? 更离谱的是,竟有一些州政府和地方政府要商家在招牌上加上爪夷文。在1963/1967年国语法令下,国语是马来语,其字体是罗马字体,不是爪夷文字体。 看来华商团体不能永无止境地让政府,在广告问题上制造问题麻烦华商,最好的方法是把政府拉上法庭,阻止政府在广告用字方面没完没了地制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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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6日讯)发表有关死囚等候正法法律程序和提控毒贩的不正确信息,新加坡内政部再次对反对死刑的公民组织发出更正指示。 《联合早报》报道,该国内政部昨日发文告说,当局注意到反死刑的公民组织Transformative Justice Collective(简称TJC)在脸书、Instagram和X平台(前称推特)的贴文,以及名为“Kokila Annamalai”的用户在脸书和X平台,发表含虚假陈述的内容,指当局没有透过正当法律程序安排死囚莫哈末阿兹旺(Mohammad Azwan bin Bohari)正法,同时指该国证明毒贩无疑犯法的法律举证不足。 这些含虚假陈述的内容包括:政府任意安排和中止执行死刑,无视正当法律程序;以及国家没有承担起证明被告贩毒的法律责任。 新加坡内政部在文告中表明,政府严厉看待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并逐点驳斥不实言论。该国内政部长尚穆根已通过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令(POFMA)办事处,要求TJC和Kokila作出更正。 该国内政部强调,所有等待正法的死囚都获得公平对待,审讯期间也可得到律师的协助。只有在囚犯用尽上诉权和总统特赦程序后,当局才会安排正法。当局都会如此对待所有死囚,包括贴文提及的死囚。 该死囚2009年首次因走私、拥有和吸食毒品被判入狱五年和鞭打五下。他在2014年10月刑满出狱。 2015年10月17日他再次因贩毒被捕,因拥有不少于26.5克的纯海洛因,在2019年2月11日被判处死刑。上诉申请在同年10月驳回,两次向总统特赦申请也分别在2020年3月22日和2022年6月15日驳回。 该死囚在上诉申请驳回后,与其他待法死囚联合提交三份复审申请,但因缺乏法律依据全都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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