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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房

(新加坡12日訊)犯罪團伙租下新加坡武吉知馬惹蘭甘榜彰德的一間洋房經營賭檔,當地警方逮捕12名操中國北方口音的男女。 《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警察部隊在4天的全島掃蕩罪案行動中,搗毀多個非法賭檔,逮捕36名涉案男女。 本次行動是新加坡警方在3月5日至8日,展開的聯合打擊非法和犯罪活動的一部分。 《聯合早報》記者本月6日跟隨警方,突擊武吉知馬一間洋房。 犯罪團伙租下洋房後,在2樓的會客廳擺放賭桌,由專業團隊運營“小型賭場”,主要經營一種在中國流行的麻將遊戲“筒九”,並從中抽取佣金。 據悉,賭局的最低投注額高達1萬元(新幣;約3萬3263令吉)。 警方進入賭檔時,12名年齡介於35歲至52歲、操中國北方口音的男女圍坐在賭桌旁。 面對警方和媒體的鏡頭,有人迅速轉身迴避,有人低頭沉默。所有涉案人員過後被帶至休息廳單獨問話。 據觀察,洋房外還安裝多臺監控器,屋內的犯罪分子通過監控屏幕,實時觀察洋房內外的動靜,以防警方的突擊行動。 凌晨2時許,一名涉案女子疑因身體不適,被新加坡民防人員送院治療。 針對所有被捕者的調查還在進行。 另一方面,在新加坡東陵警署、建屋發展局、移民與關卡局合作下,執法人員在大巴窯、諾維娜、武吉知馬、烏節路、馬裡士他路和實裡基路等地展開行動,有62名18至73歲的男女,因牴觸不同法令而被逮捕接受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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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6日訊)大姐和二姐生前聯名買如今價值240萬新元的洋房,死後由兩人的三妹、四妹和大姐的兒女繼承,但大姐兒女住在洋房多年卻不願賣房,76歲四妹入稟高庭起訴外甥女,法官下令外甥女賣屋。 《新明日報》報道,起訴人是76歲的老婦陳秀清,答辯人是她大姐的女兒張菅菅。 根據高庭判詞,起訴人是家中老么,她上有一名哥哥和三名姐姐。大哥40多年前已經過世。 大姐和二姐生前聯名在實龍崗上段一帶的海星路購買了一棟洋房,兩姐妹各持洋房一半的權益。 判詞顯示,大姐在2015年過世後,她的兒女成為洋房的受益人,兩人各持洋房25%的權益。 二姐則在去年過世,她生前立下遺囑,讓四妹即起訴人當洋房的執行人。二姐在遺囑裡列明繼承她洋房權益的三名受益人:起訴人、82歲三妹以及外甥女張菅菅,即答辯人。 根據分配,起訴人最後擁有洋房30%的權益、三姐獲10%、答辯人獲35%、大姐的兒子擁有25%。 大姐和二姐過世後,答辯人原本同意脫售洋房,之後卻反悔。判詞並沒說明反悔的原因。 訴方於是入稟高庭提出申請,要答辯人賣屋。 根據訴方提供的估價,洋房目前價值約240萬新元。 法官裁決時說,若讓大姐的兒女繼續住在洋房裡,兩人獨享洋房,對起訴人和三妹不公平。再者,大姐和二姐生前並沒說明要如何處理洋房。 法官下令外甥女賣屋 法官認為,以四人的權益分配賣房收益是最好的辦法,因此最後裁定答辯人必須賣屋。(人名音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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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7日訊)印尼女傭在洋房打工,偷女僱主家婆至少5萬新元現金和15件珠寶首飾,前來押送她的警員聽到她身上傳出紙張摩擦的聲音,結果搜出當票,也從她一直拿著的飯盒袋子裡起獲一些珠寶。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恩娜來自印尼,現年39歲。她於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在麥波申一帶惹蘭清吉的一棟洋房當女傭。 她面對4項包括偷竊和牴觸雜項法令的控狀,她針對其中兩項認罪,另兩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根據案情,受害者是被告女僱主的家婆陳成珠,現年70歲。警方在2021年6月16日接獲報案,指受害者的5萬新元現金和一些金飾不翼而飛,家屬找了兩天仍找不到,警方隨即介入調查。 調查期間,警方先在6月17日找來被告錄口供,然而被告當時不承認偷了受害者的任何物品。 被告隔天被送到家庭傭工中心,並安排住在那裡等待調查結果。豈料,在中心進行登記時,押送被告的女警聽見被告身上有紙片摩擦所發出的“沙沙”聲,隨即對被告搜身,發現她身上藏著的紙張竟是當票。 飯盒袋不肯丟掉 原來藏珠寶手錶 女警之後也發現,被告手上拿著一個塑料袋,裡面裝著的是被告早前吃過的午餐飯盒,但被告卻遲遲不肯扔掉。女警察覺有異,便檢查了塑料袋,發現飯盒的下方隱藏著另一個小袋,裡面裝有一張易通卡、珠寶和一隻手錶。 警員也在被告的包包底部,發現她藏了多臺手機。 被告被捕後,在2021年9月8日進一步作出陳述,最終承認她幾次從受害者臥室的抽屜、衣櫃下的隱藏隔間,拿走了至少5萬新元現金和15件珠寶首飾。法庭文件沒有透露這些珠寶的價值。 被告還被發現擁有另外12件珠寶,控方指這些珠寶被合理懷疑是贓物,因被告至始至終無法說明她是如何獲得這些物品。 被告昨日被判入獄18個月,刑期從今年6月19日算起。 託不同朋友 分批典當匯款 女傭所偷的現金和首飾金額頗大,怕引起關注,她因此託不同的朋友幫她匯款回印尼。 調查進一步顯示,被告在盜竊現金和珠寶後,在其他不知情的外籍女傭協助下,典當了珠寶。被告也因深知贓款數額太大會引起懷疑,隨後尋求其他女傭幫助,將被盜的現金和典當收益匯回印尼。 調查人員還發現,被告在2021年6月17日偷偷用手機通知另一名曾幫助她典當珠寶的女傭,要對方前往當鋪,指示店員將她典當的珠寶賣掉。 被告迄今都未對受害者做出任何賠償。 稱夫有新歡 盼回鄉顧孩子 女傭求情稱從2019年起就沒看過自己的孩子,丈夫又另結新歡,她希望能儘早回國。 被告昨日在庭上求情時稱,她因涉案而失業良久,且自2019年以來就沒再見過她的孩子,如今只想儘快結案,以早日回家與孩子團聚。 她稱和丈夫已離婚,前夫如今也有了新歡,因此沒有人能在經濟上照顧她的小孩,她必須回家照顧孩子。 女僱主家婆:女傭看來老實 平時很少出門 陳成珠今早受訪時說,女傭為她工作的這些年,平日勤勤懇懇,看起來很老實且很少出門,因此根本沒想到她會做出這種事。 當小販的陳成珠說:“我之前一直都沒有防備,即使外出工作只剩女傭在家時,我也很少鎖門。” 她透露,事發前由於她發現一筆錢不見,一套原本要送給孫女的金飾也不翼而飛,在和家人遍尋不果後就選擇報警。 “當時我有詢問女傭,但她推脫不知情,當警方上門將她帶走後,她也非常鎮定,甚至在幾天後警方將她帶回來時,也沒有愧疚之色。” 花2000新元 安裝電眼 事發後,陳成珠花了約2000新元安裝監控器,她也聘請了新的女傭,並叮囑對方若她不在家時,禁止入房間打掃。 她現在外出時也會將房門鎖上,以防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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