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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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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罗士打5日讯)1名来自浮罗交怡瓜镇的商人涉嫌挪用公司的钱近50万令吉,昨日被反贪会押上法庭,面对7项控状,他在庭内表示不认罪。 被告阿末沙拉迪(51岁)面对1项失信及6项洗黑钱指控。在失信控状下,法官普莉希拉允准被告以2万令吉保外,至于6项洗黑钱控状,则以1万5000令吉保外。 1失信6洗黑钱控状 根据失信控状,被告于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7月25日期间,涉嫌在瓜镇一家银行通过妻子的银行户头,挪用属于一家公司的31万5500令吉保证金,作为私人用途,这笔钱原本应该支付给另一家公司。被告的行为已抵触刑事法典第406条文,一旦定罪,可判处最高10年监禁、鞭笞和罚款。 在6项洗黑钱罪的控状指出,被告于2022年11月3日至2023年7月25日期间,涉嫌在同一家银行接受和使用非法收益所得来的款项,总额18万4486令吉。此行为已抵触反洗钱与反恐融资法令第4(1)(b)条文,一旦定罪,最高可判处15年监禁,且罚款为非法活动所得的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由于被告还未聘请辩护律师,他向法官请求声称,自从去年年初被反贪会逮捕后,生意已经倒闭,他的椎间盘突,仍在接受治疗,希望法庭能降低保释金额。他还要照顾肾衰竭的妻子和一名仍在上学的12岁孩子。 法官允准被告分别以2万000令吉及1万5000令吉,在一名担保人担保下保释,及禁止被告更新护照。此案定于明年1月8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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