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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诈骗

(新加坡12日讯)528人因涉及诈骗或非法放贷被新加坡警方逮捕调查,涉案者年龄介于14岁至72岁,涉案总额逾1000万元(新币,下同;约3483万4000令吉)。 《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警察部队昨日发文告指出,勿洛警署警员于本月1日至10日,展开为期10天的执法行动,目前有528人被警方调查,他们涉及超过2200起诈骗和非法放贷活动。 涉及诈骗而受查者共有425人,涉及的案件包括电子商务、投资、网络钓鱼、求职和租房诈骗,他们也被指抵触洗钱罪名,涉及金额超过1000万元。另103人则因涉及借贷诈骗和大耳窿活动被警方调查,涉及金额超过12万元。 41人因犯下各种罪行被逮捕。所有案件调查仍在进行中。 根据新加坡法律,在刑事法典第420节条文下,一旦诈欺罪名成立,可面对最长10年监禁和罚款。根据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洗钱罪成可面对监禁最长10年,或罚款最高50万元,或两者兼施。 根据放贷人法令,协助非法放贷一旦罪成,初犯者将面临最长4年监禁,罚款3万元至30万元,以及最多6下鞭刑;重犯者将面临最长7年监禁,罚款3万元至30万元,以及最多12下鞭刑。 警方强调,严正看待这类犯罪行为,涉及诈骗和非法放贷活动者会被依法严惩。警方也提醒公众,应拒绝向他人提供Singpass和银行户头,或协助他人汇款或接收钱款,借此来赚快钱,以免卷入罪案,沦为罪犯的同伙。 勿洛警署署长王兴顺助理警察总监在文告中,感谢警员合力将涉案者绳之于法,并指诈骗和非法放贷活动在社区不会有立足之地。
3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