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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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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1日讯)30岁的前银行女财务顾问涉嫌盗取两名顾客银行户头总计29万2172令吉存款,今日在新山地庭面对13项失信控状。被告否认有罪,获准以1万4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此外,承审地庭法官法蒂玛也指令被告需呈上护照给法庭保管,以及每月一次到邻近警局报到。本案订于7月3日过堂。 被告努法哈娜,于案发时任职于马来亚银行士姑来皇后花园分行的个人财务咨询部门。根据控状,她在2017年4月至2018年11月之间,多次从2名女顾客即印裔女子丽拉瓦蒂(42岁)和华裔女子郑美洁(译音,56岁)的名下户头,转走存款。 被告每次盗取的存款从3万令吉到数千令吉不等,款项则分别转至弟弟、自己及一家公司不同的银行户头。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08(失信)条文。在此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1年及不超过14年,及鞭笞和罚款。 此案主控官拉温娜建议把被告的保释金定在2万令吉,同时必须要有一名担保人,以及交出护照及每月向警局报到。 被告代表律师阿扎丽雅向法官求情时表示,被告已没有工作和收入,同时患有焦虑症,仍需依赖药物治疗。 她说,被告家中的经济只靠经营洗车店的丈夫维持,其丈夫每月收入3000令吉,两人育有一名1岁孩子,被告还需照顾退休父母。 她也说,被告在受调查期间,与警方保持合作,希望法官减轻保释金。 根据警方资料,此案是于2019年3月7日被该分行银行经理揭发后向警方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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