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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門行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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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坡16日訊)3名匪徒光天化日闖入麻坡金枝路一間民宅進行偷竊,大膽行徑被屋外的監控器拍了下來,視頻在社交媒體上廣傳,其中一名涉案的餐廳員工今日被控2項擁有賊贓及1項破門行竊罪時,皆承認有罪。 麻坡第一推事庭推事蘇札娜批准被告,以1萬令吉及由一人保外候判,案件訂於2月7日定讞。 現年29歲的被告莫哈末阿里夫沙畢,已婚及育有一名孩子,他透過法律援助局律師莎基娜以每日收入僅80令吉及要供養年邁的父母為由,請求法庭減少保釋金。 第一項及第二控狀指他於今年1月6日凌晨1時及1時30分,在麻坡環市公路巴力窪也的屋子裡,不誠實擁有從41歲華裔女子及52歲印裔女子偷來的名牌包包、手鐲、手機及金項鍊,牴觸刑事法典第411(不誠實擁有賊贓)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5年監禁及罰款。 第三項控狀則指他於今年1月5日早上7時15分,與2名在逃者在麻坡金枝路大馬花園一間民宅破門行竊,牴觸刑事法典第457(破門行竊)條文,並與同一法令第34條文同讀;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5年監禁及罰款,若重犯則可被判最高14年監禁,或罰款或鞭笞。 推事裁決被告的2項擁有賊贓罪各以2500令吉保外,破門行竊則以5000令吉保外候判。 案情顯示,案發時,3名男子包括被告闖入麻坡大馬花園一間民宅,用工具撬開大門,進行偷竊,當時屋主並不在家。 匪徒撬開門鎖後,被告與一名同夥者進入屋內偷竊,另外一人則在屋外,打開鞋櫃及拿走幾雙鞋子。 麻坡警方於本月6日凌晨12時15分接獲情報,突擊麻坡環市公路巴力窪也的屋子,起回上述賊贓,並援引刑事法典第411/457條文調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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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斯干達公主城13日訊)依斯干達公主城警方偵破了兩起盜竊案,逮捕了涉案的4名嫌犯。其中一起破門行竊偷車案,警方更是在案發24小時內將涉案嫌犯逮捕歸案。 依斯干達公主城警區主任古馬拉山在今日召開新聞發佈會上表示,一名居住在士姑來永樂鎮的55歲本地男子於本月5日早上10時16分向警方投報,指他早上7時30分睡醒時發現家裡被翻箱倒櫃,同時停在屋前的汽車也不知所蹤,所損失的財物估計達4萬令吉。 依城警方成立的破門行竊案特別專案組組員於同天下午4時20分,根據民眾的情報在振林山明珠園(Taman Mutiara Utama)逮捕了涉案的35歲本地男嫌犯。 他指出,該名嫌犯是去年11月剛出獄的破門行竊慣犯,擁有13項刑事及5項毒品犯罪記錄,嫌犯的尿檢結果顯示對毒品呈陽性反應。嫌犯的幹案手法是尋找沒有上鎖的民宅後入室偷竊。 古馬拉山指出,警方在行動中起獲了一輛汽車、5個斜挎包、8件金飾、8張銀行卡、7個相信用來破門行竊的工具、3臺不同品牌的手機、1柄假刀、1坆手錶、43張10令吉面額的現金、1小袋硬幣、4雙鞋子與兩雙拖鞋。 “警方將援引刑事法典457條文(破門行竊)及第379A條文(偷竊)調查這起案件,並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17條文,將嫌犯從本月6日延扣12日至本月17日以協助調查。” 他說,隨著嫌犯落網,3起發生在順利花園(Taman Nusa Bestari)及江加埔來的破門行竊案也宣告破案。” 此外,古馬拉山也在新聞發佈會上,向媒體講述了警方偵破的另一起摩托車盜竊案。 他表示,振林山與丹絨古邦(Tanjung Kupang)住宅區居民向警方投訴有關該區發生摩托車失竊案。警方在接獲投訴後,出動刑事調查組與丹絨古邦警局專案小組於本月4日傍晚6時15分至晚上11時30分,在依斯干達公主城及哥打丁宜周邊地區展開“快速行動”(Ops Lejang),逮捕了涉案的3名男嫌犯。 他說,被捕的嫌犯皆為本地人士,年齡介於20至38歲。警方調查後發現三人沒有刑事與毒品犯罪前科,尿檢結果也顯示三人皆對毒品呈陰性反應。 “嫌犯的目標是那些長期停放在住宅區停車位卻無人認領,最後被管理層移出放置在住宅區外圍的閒置摩托車、或者是被放置在屋外,已經損壞的摩托車。警方懷疑嫌犯用四驅車或羅裡將這些摩托車偷走後,轉賣到附近的墾殖區。” 他指出,警方在行動中起獲了1輛汽車、19輛摩托車以及4個摩托引擎。警方於今日援引刑事法典第379A條文(偷竊)及第411條文(不誠實地接收贓物)將3人控上新山法庭。 出席新聞發佈會的包括:依城副警區主任莫哈末阿茲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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