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秃头

5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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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豆一物,据说好处甚多。《本草纲目》载“药黑豆有补肾养血、清热解毒、活血化瘀、乌发明目、延年益寿功效。”其中“乌发”二字,便深深打动了我。所以,我开始了我和黑豆的养生日子。 母亲教我煮黑豆汤,放些红枣和猪肉,煲一小时。她说这样煮甘甜可口,滋补养颜。猪肉难处理,或人的惰性使然,我从一开始的一星期两次,到偶尔为之。后来,我改用小熊电热水壶,黑豆加红枣,按下开关键,煲黑豆水。喝腻了汤,就喝黑豆水,再不然还能选择黑豆奶。日复一日,偏分的发缝线变得越来越宽,新长出的小碎发总是不听使唤地站立,白色的,像极了被班导罚站的讨厌鬼,很碍眼。 讨厌鬼有点傻呆呆。一年级考试的时候,他用颜色笔作答。老师骂他,他才知道铅笔是铅笔,颜色笔是颜色笔。讨厌鬼在六年级的时候不知道吃了什么聪明药,还是神仙搭救,忽然开窍了,拿了班上的第一名。从此,成了学霸。 那一年,我发现他的白发和年龄很不搭,想必是读了太多书的后遗症。 缘分很奇妙,讨厌鬼后来成了我的爱人。他带我见家长,言之凿凿说白发是遗传,与读书无关。在我25岁的那一年,白发开始在我的发缝中群魔乱舞。也许我该诬赖我的爱人,相处久了,他的白发基因跑到我身上。 女人眼里容不了长在自己头上的白发小碎发。如果白发在偏分头发的时候不知好歹地站起来,我就会拿镊子夹铲除它。就像我小时候,母亲也拿着镊子夹,眯着眼睛站在镜子前拔白头发。 秃头比白发更可怕 记不起从什么时候开始,母亲时不时叫唤我帮她拔白头发。我不喜欢,总觉得那些被拔出来的白发,会报仇,然后长在我头上。然而我是听话的小孩,就算手酸眼睛累,我还是一根一根地拔,只是偶尔会不小心,拔了缠绕着白发的黑发,惹来母亲的几句叨念。也不知过了多少午后,母亲为了让我更有动力,便给我奖励,一根白发一分钱,完成工作,就能拿“工钱”。 我一根一根地算,一小撮一小撮的银白色,可以换几个古铜铁锈的硬币。至今仍记得手上残留一股不懂是头皮还是铜臭的味儿,那是一种酸酸臭臭,不刺鼻却带点恶心的味道。后来,母亲去了发廊,染了一头乌黑的头发。自此,逢年过节,母亲都会去染发。这种乌黑不长久,会变灰,会变白,变黑白灰,再也不分明。重复着。 和母亲不同,我的爱人和他那一头黑白相间的头发相处融洽。他说秃头比白发更可怕,所以绝对不会拿镊子夹拔白头发。我想他已经习惯了,又或者是镊子夹面对喧宾夺主的白发已无所作为。 如果有一天,我的黑发再也遮盖不住白发,或许我会和母亲一样,去染发。又或许,我会习惯我爱人的习惯。如此,黑豆能不能乌发,好像也没那么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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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从报章看到亚洲人的相片,一眼就能认出相中人是陆胞还是韩国或东洋人。一直不明白这种感觉从何而来,直到后来才发现,除了茫然的眼神,大概就是头发的缘故。 小时候,看大人忙着婚嫁喜宴,其中一件大事就是万事俱备后,急急地到发廊去整饰一下头发,挂了一脸汗珠赶去,回来进门的时刻,头上凝然如峙,就像室内搁着那尊观音像那么雍容。那自是一种骄傲,南洋溽热的气候,容不得其它招展的发饰。大人电了头,如石狮的鬃卷一样,架着那种光辉,出门去了。 30年不变。老旧的相片黑白,但仍然看出过去皓齿娇容,青发如漆,而今脸上的粉拍得裙上如有薄霜。吹出那种发饰的理发店越来越少,唯一不变的就是那种眼里的闪光,仿佛又披了羽裳,瑶台赴宴去了。 头发,是吾家事,谁又不是这样呢?少年时候,总奢想把头发留得像个阿飞一样。觉得帅气吗?当时好像真是这样想的。后来真就如愿了,夜间和友人在街上游荡不回,怎么都过了把瘾。那时,钱总不够花,不进理发店,长发不正就合适吗?头发长,心思短,入中六时竟然糊涂到以为把头发梳得牢贴,像片铁皮一样就可以蒙骗过关,结果被斥责赶出校门,急急地到街角找间印度人开的理发店,5块钱让他剃度。出门来,又是白衣法海,到处寻找白娘子的学生哥。 民国五四时候,去了辫子,头上一时失措。毕竟绾着300年,男人把头发的想像力据说都转移到指头上去。把玩着斑指、留长了指甲,反正秃了头也无碍,吃胖了更觉得富态。那是油腻男人的老好年代,再轮回也回不去了。当时,从徐志摩到孙中山,头上三七分,三分洋气里,两分油亮,一分精神。大时代里的人物,自然都有那种神气,铆着劲,300年的事,想都一辈子给干完,然而,却随时可以明日就赴难。头发的事,自然是从属附随的份。可纵是平着竖着却也自有那种丰神俊秀。 哦,这些都是儒生将相人物,再不济若老蒋败北南退,一辈子绝了顶,再生不出花样,却也不让边陲杂沓的败发把自己糟蹋成一个浑老头。绝地求生,一辈子却也衣冠挺直,相貌堂堂。败将,总让人惜婉,那么一片江山都丢了,就这副岸然的容相,是再不可以舍下的。 小女子评头论足 那之后,大陆上就野草荒莽,星星斑斑,女人自有为容而自珍的,男人们都丢了魂一般,头上理之还乱,农民一样初胚而朴实的发状,如麻、如芒、如荆棘、如树巢,如败叶枯草,唯有攥紧的眉头,像盘古一样思考。 中国人的头发,在那时日,真是末道了。可幸彼时还有不苟的东洋男人和自强不息的台湾和香港人,用一颗颗头颅,顶起亚洲的一片漆黑。 可惜,男人的发际是总会退岸的潮水。说起那些如麻的往事,如丝的回忆,都亦竟还是美好的。那是春光照脸,东风熏人醉,乱发迷眼的青涩年代。到了一定的年岁,发丝消失的速度,就像点燃一根烟,总在不经意间,只烧剩指短。 所以,但有青山在,复又何患何失呢?这不,而今,报章网页上的人物,早已华夷不分,无论内外了。那天,不再光顾印度理发店的我,走入一家朝气勃发的美发廊。脱下眼镜,四顾一片绚彩云霞。一女子走过来,拨弄了我告急失据的头发,叹了口气,不解地问,你其实长得还可以的,为何头发不好好拾掇一下呢? 头上就剩这么点出息了,这年纪还让这小女子在跟前评头论足,心底暗骂,奈何耳畔有交剪之响,时势比人强。只好赔笑:飞长留短,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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