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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合约

(新加坡16日讯)一家室内设计公司的父子因与顾客有付款纠纷,私闯民宅擅自将两人所安装的物品包括2个马桶和3个房门拆下取走,两人昨天(15日)各被罚1400新元(约4968令吉)。 《8视界新闻网》报道,两名被告分别为刘明杰(42岁)和刘天文(67岁),两人都是室内设计公司DND的董事。他们昨天(15日)在法庭上对一项刑事擅闯罪(criminal trespass)认罪。 案情显示,这对父子在2022年与一对夫妻签合约,为他们的家进行装修。夫妻俩将装修的房子租给4名租客。装修费的总额为5万1000新元(约18万0973令吉),两名被告在得知夫妻俩的财务困境后,决定让他们先付1万5000新元(约5万3227令吉)。其余的钱则以每月800新元(约2839令吉)的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为期45个月。 合约中表明整个装修工程将在同一年的6月30日完成,但由于夫妻俩与两名被告意见不合,他们在同年6月17日晚上10时54分告诉被告,将终止合约。 当时两名被告已完成价值至少2万9900新元(约10万6100令吉)的装修,他们觉得夫妻俩欠下的钱会很难要回,因此决定在同月20日约下午2时擅自进屋,拆除了水管、3个房门、2个马桶及一扇厕所窗户。 过后,刘明杰通过WhatsApp向这对夫妇发送了一张发票,要求支付未付的装修费用。 检察官表示,因为被告的行为导致4名租客无法继续住在屋子里,夫妻俩也得为其中一名租客寻找酒店让他暂住两天,检察官原本要求罚款1500新元,并指事发时女客户已怀孕,而被告的行为“对她造成了严重困扰”。 辩方律师求情时说,被告因夫妻俩经济有困难,“出于善意和同情”,同意收取较低的首笔装修费和分期付款,但对方要终止合约,让两名被告感觉被占了便宜,两人也报警举报夫妻俩。 法官在下判时指出,夫妻俩或无法支付服务费用,但两名被告的行为是不恰当的。她表示,两名被告并非行业新人,两人有着27至40年的经验,应该用其他方式追回被欠的款项。 刑事擅闯罪的最高刑罚是监禁长达3个月、罚款高达1500新元,或两者兼施。(人名皆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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