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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连突发展华小

(关丹29日讯)华总副总会长兼彭亨华人社团联合会会长拿督林广有,对于“而连突发展华小工委会8名理事被控非法集会,无罪释放”一案获控方撤销上诉申请表示欣慰和欢迎。 林广有也是而连突华人社团联合会会长 ,他今天发表文告,希望高庭最终能够维持推事庭对案件的“无罪释放”判决,终结此案。 他强调,华教人士或任何人通过和平集会反映华教或教育课题,从来都不应该被视为非法行为,尤其是被视为“非法集会”。 “希望类似被带上法庭的事件能够真正告一段落,今后不会再重演。” 他说,当有关案件于今年6月1日,在而连突推事庭宣判8名被告罪名不成立,当庭获释时,他已经呼吁有关方面接受有关判决,不要作出任何上诉行动。 “希望高庭维持推事庭之前的原判,以彰显我国的民主人权,尤其是有关人民通过和平集会发表心声,是属于一项基本人权的合法行径,符合国家宪法赋予人民其中一项基本权利的民主国情。” 他也希望此案的宣判,也能够成为今后国内任何类似案件的一个正面判例,以保障各族人民通过各平集会反映心声的基本权利。 新闻背景: 而连突发展华小工委会的8名理事包括主席吴思亿、副主席锺树珍、副秘书梁昭燃、而连宋华小董事长植明生、南唛华小董事长邝德福、华都巴来华小董事长黄琼猷、华都巴来华小校友会主席熊龙生和而连宋华小家协主席植东生,被控于2019年8月20日上午11时22分,在双溪仁华小悬挂横幅反对爪夷文纳入华校课程纲要,涉及非法集会,抵触刑事法典第142条文。 一旦罪成,可在相同法令第143条文下被判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在而连突推事庭对此案作出“无罪释放”判决后,控方基于不满有关判决,于6月15日入禀法庭提出上诉,惟控方昨天却改变初衷,决定撤销上诉申请。 淡马鲁高庭择定将在10月3日对此案作出宣判。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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