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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身擋車

3天前
7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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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7日訊)不滿汽車太靠近自己,腳踏車女騎士與女司機對峙,以肉身阻擋汽車離開,還跳上汽車引擎蓋。身為律師的女騎士今日在庭上認罪。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陳詩恩(32歲)事發時是一名律師,今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承認一項牴觸防止騷擾法令的罪名,另一項阻礙交通的控狀則交由法官5月24日下判時一併考慮。 被告的律師代求情時說,被告在事發後發現自己患有腦腫瘤,而醫療報告顯示,這可能影響被告的判斷能力和性格變化。律師指出,這極有可能導致被告犯罪,因此要求法官判罰款最多2000元(新幣,約7013令吉)。 《聯合早報》早前報道,這起事故發生於2023年6月2日下午3時20分,地點在加東一家購物商場附近的東海岸路。 涉案的汽車司機是50歲的歐米雪,事發時是一名烹飪教師。 案情顯示,歐米雪當時開車經過在馬路上騎行的被告,引起後者不滿。被告認為汽車離自己太近,便追趕歐米雪討要說法,對方當時停在東海岸路和如切路的十字路口。 被告騎到汽車前質問歐米雪,兩人隨後發生爭執。歐米雪多次嘗試倒退汽車,試圖繞過被告,但被告之後則使用肉身阻擋對方的去路。歐米雪事後開車前進,被告則直接跳上汽車引擎蓋。 根據庭上播放的視頻顯示,穿黃色上衣的被告當時一手握住汽車的雨刷,一手猛力拍打擋風玻璃,大喊歐米雪停車。歐米雪則連人帶車行駛近100公尺後,才在購物商場的停車場入口處停下。 據觀察,在被告欄的被告在看到自己跳車的一幕時,則立即低頭,直到視頻結束後才抬起頭。 涉案的歐米雪早前已認罪,案展5月14日下判。(人名譯音)
12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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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7日訊)58歲醉漢肉身擋車,怒拍引擎蓋,阻礙交通,甚至騷擾路人,驚動警方到場後還襲警,最終被捕。 《新明日報》報道,這起鬧劇發生於昨天早上7時50分左右,地點是直落古樓路的路段。 有網友事後通過臉書專頁“SG Road Vigilante”發佈視頻,揭露了部分事發過程。根據畫面顯示,一名身穿黑色上衣的男子站在馬路中央,用力拍打一輛德士的引擎蓋,甚至還飛踢側鏡。 德士成功擺脫後,男子繼續攔下後方的另一輛轎車,同樣在車前比手畫腳,對著車內的司機說話,隨後怒拍引擎蓋。 視頻中也傳出男子的叫喊聲、敲打聲以及車子的鳴笛聲。 據觀察,男子手裡還握著一個黃色的杯子,相信事發時喝了酒。 記者也探悉,男子當時全身散發著酒味,相信是神志不清的情況下,才在路上發酒瘋。 據悉,除了肉身擋車之外,男子還用言語騷擾路人,警員事後到場,還必須安撫一名看似飽受驚嚇的女生。 警方受詢時證實,一名58歲男子因公共滋擾以及襲警被捕。 涉事男子今早被控 涉事男子是莫哈末安瓦(58歲),他落網後於今早被控,法官下令不得保釋,繼續還押協助調查,案件展期至7月4日過堂。 控狀顯示,警方到場後,莫哈末安瓦還向警員臉上吐口水。案發時,他的假釋期還剩下最後一天。 控狀顯示,被告是在今年5月27日至6月26日獲得假釋,但期間再次犯案,牴觸了假釋減免令(Remission Order)。 公眾挺身制止 視頻畫面顯示,有公眾挺身而出,上前試圖制止醉漢,結果醉漢甚至還擺出架勢,要與路人單挑打架。 期間,一名身穿綠衣的男子上前交涉,嘗試將醉漢推開,但似乎無法阻止對方。 網上的另一個視頻畫面則顯示,最終有2名公眾一起攜手,才成功將醉漢帶到路旁,讓交通恢復正常。 路段受阻 公眾無奈繞路 路段受阻,有公眾稱需要繞一段路。 記者走訪時,附近工作的周先生(45歲)透露說:“我早上8時30分左右到事發現場時,由於無法轉彎,所以只能往前開,再到前面掉頭,不過沒有耽誤太多時間。”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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