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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俊奇

5小时前
太多人说,刘嘉玲是梁朝伟“最不梁朝伟”的一次选择,单就这一点,我始终略有保留——如果不是刘嘉玲的霸气而强悍,恐怕没有第二个女人可以忍受身边的男人像梁朝伟那样,稍微在片场里一个镜头拍得不称心,晚上回到家就不吭一声,低下头,把一屋子的地都来来回回地抹干净,然后把脸埋进沙发里,结结实实地痛哭一场…… 刘嘉玲出事的那个晚上,他完全开不到车,整个人慌成一只被猎人射中右腿的麋鹿,浑身颤抖,是张学友二话不说,抓起车匙,抿着嘴,整个港九开着车,一圈又一圈,兜了再兜,陪他找人,陪他慢慢地把沸腾着煎熬着的情绪压制下来,事情已经这么坏,事情也许还可以更加坏,但至少在那最关键的当儿,身边有个人,可以伸出半边身子,帮助他镇定下来。于是后来吧,张学友在经历一段不算太短的低潮过后,复出并第一次在内地开演唱会,平时对这些镁光灯啊派对啊记招啊庆功宴啊粉丝啊,总是能避就避的他,竟然谁也没有惊动,一个人,飞到北京,并且破了天大的例,演唱会结束后悄悄溜进后台,给张学友一个文静的、千言万语的拥抱。 这其实是后话了。前言是,我其实并没有太过着迷在电影里头风风火火的梁朝伟。我喜欢的是,往后退开几步,隔着适当的距离,袖起手,像无可无不可地跳着读村上春树的短篇,自顾自在支离破碎的情节当中,拼凑出我自己惬意的梁朝伟。就好像我特喜欢在阿根廷为病菌感染泻肚子泻得连站都站不稳的张国荣煮粥,然后一口一口喂他喝,并且体贴地牵着病后体弱的张国荣,在杜可风刻意打出来的绿色灯光的客厅里一起练探戈的梁朝伟。而且我到现在都还觉得在阿根廷乍泄的春光里,梁朝伟头上顶着的小平头是那么的性感,让人忍不住想把他揽进怀里,然后把脸凑过去,闭起眼睛享受短短的发尖触上肌肤,那种酥酥麻麻的刺痛感。而到后来我才知道,那发型原来是张叔平亲手用电动剃刀给生硬地铲出来的,图的就是那种廉价理发店理出来的效果,他要梁朝伟脸上有那种同时被日子三番四次戏耍霸凌以及被爱情来来回回推拒逢迎,像孤零零地挂在厨房里的一把勺子那样的孤绝感。而我之所以对剃平头的梁朝伟感觉特别震撼,是因为我见过穿着鼻环留着半长头发,额前的刘海垂到鼻尖,浑身grunge look,痞着脚步在吉隆坡当时尚未改建成Double Tree还叫Prince Hotel的咖啡室朝媒体们走过来,用生硬的华语对大家说,“那我们就一边吃一边谈吧”的梁朝伟。那时候的梁朝伟还挺年轻,脸上多少还有一股“随便吧,都没所谓”的玩世不恭,无可无不可的飞过来为第一张广东大碟宣传,而我对梁朝伟的第一印象是,他在电影以外的自我表现能力原来还真有点未尽人意,比想像中害羞,也比想像中封闭,整个人时时刻刻都往内收,我唯一记得的是,他把眼睛垂下来,因为坐得近,可以清楚地看见他的眼睫毛真长,像一对蝴蝶的翅膀,一忽儿深情款款地一张一合,一忽儿深请款款地覆盖下来,而他说话的声线,永远带着一种还在赖着床的慵懒,其实不是不适合唱迷迷朦朦的情歌的。 村上春树梁朝伟 而我一直想说的是,我应该不是唯一一个觉得在气质上,梁朝伟特别的接近村上,因此如果真有谁想将村上春树的故事拍进电影里,现阶段的梁朝伟其实老得刚刚好,他看上去就像搁在茶几上就快完全凉了下来的一杯清茶,浮在杯口上薄薄的那片茶膜,有一种欲说还休的沧桑,并且几乎不需要怎么在外貌上造型,也不需要怎么在对白上起韵,只要往镜头前面一站,村上春树儒雅和梁朝伟的清正渐渐的就合为一体,他们基本上就是彼此的隐喻,也是被彼此追踪的两条影子,尤其他们那种努力与现实生活握手言和,却又无可避免格格不入的巨大距离感,落在很多忧心忡忡的中年男人眼里,很自然就泛起一圈圈熟悉的涟漪,因为人近黄昏,因为千帆还未过尽,那是老男孩们的内心世界,视力、听力和感受力都最彷徨最慌张的时候,常常对被忽略的自己有着一牛车说不出口的歉意。听说梁朝伟读村上春树读得很凶,而且喜欢的章节,可以一整段一整段地背出来,而且他也读很多的三岛由纪夫,喜欢三岛文字中那种和生活决裂并且自我毁灭的美感,对日本文学虔诚地奉行着诡异并且不可言喻的精神上的皈依。最重要的是,梁朝伟从来都没有否认他是个不怎么反抗,乐意被际遇裹挟着走,没有什么改革意识的一个人,就连郁郁寡欢,他的郁郁寡欢也都是小心翼翼的,不张扬,也不叨扰身边的人。而且,为了不想让自己一直自欺欺人地平易近人,梁朝伟总是一有机会就避开人群避得远远的,喜欢一个人半夜在纽约坐地铁,在寂寞里欢愉地自渎,就好像村上春树说的,告诉人家自己是一名作家是挺难为情的一件事,因为作家太招摇了,明星其实也是,梁朝伟如果不是因为甩不掉的演员身分,无论接下什么样的角色,总得贯彻始终,总得张弛有度,也总得对每一个角色的设计有一定的参与和投入,他其实和村上春树一样,有一种很绅士的固执,不容许自己对生活的虔诚度和仪式感受到外界丝毫的侵入。至于在电影世界里头,梁朝伟一直都是一个值得被尊敬的对手,我记得刘德华有一次和他同时角逐影帝,谈起输赢,谈起对手,谈起五虎,刘德华忍不住说,谁是影帝都还是其次,关键的是层次,他自己现在也只能算是个八面玲珑的艺人,但梁朝伟早已经是个艺术家了。而且梁朝伟在银幕上的炉火纯青、游刃有余、轻盈灵活、沉稳洗练,就连李安也说过,梁朝伟特别厉害的地方是,他连背影也有推动剧情的演技。我不是影痴,不知道梁朝伟的好,原来已经好到可以给香港影帝设定不一样的气派和不一样的深度,因为有所为有所不为,所以才成就他今天的作为。 她的霸气一路呵护他的文艺 另外,在情理上,梁朝伟和张国荣的个性根本是凑合不到一块儿的两个人,连王家卫也说,张国荣是花蝴蝶,在片场里满场乱飞,疼惜别人的同时也要别人疼惜,偏偏梁朝伟却安静得像一座搁在走道旁差点被美术指导冷落的小道具,可以一整天干坐着不出一句声。有一阵子,张国荣和梁朝伟是邻居,张国荣老钻过来和刘嘉玲还有王菲同林青霞打麻将,梁朝伟则躲在房里听很重很重的摇滚音乐,偶尔出来给大家添茶递水,老爱给张国荣介绍什么雨前龙井什么七子普洱,遇着张国荣赌兴正浓,听了就觉得好鬼烦,干脆尖着声音朝梁朝伟嚷嚷,“我鼻子塞啊什么都闻不到,你给我冲一杯甘菊茶包就好”——所以张国荣离开的时候,梁朝伟哭得比谁都凶,后来他才提起,他好怀恋张国荣那阵子因为家里有人嗅不得烟味,常常按个门铃就过来借他家露台抽烟,两个人碰着了就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几句,在烟雾弥漫中,没有特别的惺惺相惜,但有一种看不见的缠绕着的亲昵,说不上来为什么,梁朝伟觉得除了刘嘉玲,在张国荣面前他可以让自己敞开来,做一个木无表情把头剃光的诗人。 太多人说,刘嘉玲是梁朝伟“最不梁朝伟”的一次选择,单就这一点,我始终略有保留——如果不是刘嘉玲的霸气而强悍,恐怕没有第二个女人可以忍受身边的男人像梁朝伟那样,稍微在片场里一个镜头拍得不称心,晚上回到家就不吭一声,低下头,把一屋子的地都来来回回地抹干净,然后把脸埋进沙发里,结结实实地痛哭一场,哭完了刘嘉玲就把热毛巾递过去,然后给他倒杯水,一句话都不问,单单几个行云流水的动作,就可以把梁朝伟九曲十三弯的情绪给熨得服服帖帖的,她甚至从来不过问自己在梁朝伟心目中的位置,因为她知道,梁朝伟最爱的女人未必是她,但梁朝伟最需要的女人绝对是她,只有她能够用一个眼神就把梁朝伟摁在椅子上。虽然我老觉得刘嘉玲年纪越大越呛烈,她艳丽得接近凶悍的妆容,还有她把所有人都咄咄地逼到墙角下的上进心,其实都给人一种想挣脱的压迫感,跟我们所认识的梁朝伟所应该选择的女人有太大品味上和气质上的抵触,但我比较相信的是,常常都是这样,渐渐的两个人走到最后,刘嘉玲只是驯服了梁朝伟,用她的霸气一路呵护着梁朝伟的文艺。而且在某种意义上,梁朝伟和村上春树都一样,觉得女人只是一种将他们和外界连接的一种媒介,他们只是通过女人让一些事情可以顺理成章的发生,并且特别享受躲在背后,被动地看着女人为他们展示如何和外头的世界搭桥梁打交道,至于他,就专心地当最后一班陪伴月光奔跑的地铁,在这个咄咄逼人,精明得过了分的世界里,寸步不移。 (原稿上传于11/11/2019)
12月前
林青霞霞光溢彩,美丽就是一种演技 青霞真嗲。她的嗲,总是柔中带媚,总是以退为进,连在演员面前出了名“黑面判官”的王家卫也举起手投降。而她最后一部电影恰巧是王家卫导演的《重庆森林》,王家卫要她架起墨镜,穿上风衣,然后戴顶金黄色的假发,不停地穿着Manolo Blahnik的红色高跟鞋在街道上奔跑,背后响起一长串印度风特浓烈的雷鬼音乐,跑了几天脚底全起泡了,于是她嘟起嘴向导演撒娇,“可不可以穿着球鞋跑,反正镜头也带不到”,王家卫一时心软,答应了,结果镜头一出来,张叔平第一个皱起眉头,把青霞叫过来,给她看倒带,冷着脸说,“你自己看,穿球鞋跑和穿高跟鞋跑,感觉怎么会一样?”于是青霞不发一言,自动把球鞋脱下,换上高跟鞋继续在一大群浑身烟味、咖哩味和羊膻体味的印巴男人面前拔枪、抽烟、奔跑——那些王家卫找来的印巴临时演员又怎么会知道,这个在他们面前美艳得让人不敢逼视的女子,其实正在为她拍了百余部电影之后,最后一次在银幕上展现的巨星风范,圈上一个最专业的句号? 而娱乐圈子里,青霞真正掏心深交的不多,张叔平是其一,青霞对他,除了知心,更多的是信任,比如张叔平知道青霞的衣着品味一向起伏不定,时好时坏,常常有太多的玉女包袱,也常常有太多的犹豫不决,他第一次和林青霞合作,是在美国拍谭家明导演的《爱杀》,见了青霞,惊艳肯定是被惊艳了,但也没有特别的奉承,一开口就要青霞把长发剪至齐肩,然后递给青霞一只血红色的口红,搁下一句,“戏里不准戴胸罩。”林青霞听了,先是一愣,却一点也没有抗拒,倒觉得又刺激又好玩,她只是好奇,“这样子的林青霞,会不会把观众吓坏了?”结果一部《爱杀》,颠覆了大家对林青霞的既定印象,原来林青霞的纯情是骗人的,她其实有一张可以很张狂也可以很冶艳的脸,邪气得很,是张叔平让林青霞攀上了美丽的险峰,也是张叔平把林青霞从琼瑶的“三厅式”爱情故事里拯救出来,将青霞从一朵孤芳自赏的百合打造成一朵盛气凌人的玫瑰,也让林青霞的美丽,在一定的意义上,修订了大家普遍上对美丽的通用词汇——出神入化,浓淡皆宜。即便是后来吧,林青霞已经60岁了,偶尔在公开场合亮相,那烟花般的艳灿还在,一眼望去,婉约中不失刚愎,谦顺里不减风华,已经把美丽活成她的本命,眼里泛起一片又一片的湖光山色,无处不是昔日让人神魂颠倒的倾城风景。我尤其念念不忘的是,《爱杀》有一幕是林青霞穿着血红色的连身薄裙走过街头一大幅靛蓝色的墙壁,忽然张叔平要她在墙壁面前顿了一顿,在风扬起裙角和发丝的当儿,轻轻地转过头来——而那画面的颜色冲击,宛如雷电交加,分明是张叔平有意为林青霞留下的一幅经典景象,势必要让大家目瞪口呆地记住她的美丽,犹如大唐盛世最艳丽的一抹胭脂,随后香港的《号外》杂志一见,当下把这张剧照直接拿来当作封面,向林青霞比夕阳还绚烂,并且漫天都是彩霞的美丽致敬。 还好我们有林青霞   虽然我也被青霞的美貌震撼,正如亦舒在香港的半岛酒店见了周天娜之后,惊艳得下巴几乎掉下来,然后按着心口呼一口气,“还好我们有林青霞”,但我也喜欢常被拿来和林青霞比较的张艾嘉,张艾嘉的“活”,让她整个人生的起承转合,有如一道从瀑布奔泻而下、另辟支线的溪流 ,惊险而澎湃,强悍而激烈,随后渐渐潜入深沉的潺流,一直一直,到现在都还在细细的流;对照之下,林青霞的“灵”,则“灵”在她是人间少有的绝色,那是一种既定的条件,也是一种命定的收成,她甚至只需要微微昂起丘陵般骄傲的下巴,连一句对白也不说,整个时代就因此风起云涌,把她不费吹毫之力、始终不败的美丽,记入港台电影的史记——的确,林青霞在镜头前面随意晃动的灵气,或笑或颦,或盛放或憔悴,本身就是一种演技,就是一顶成就,就是一座不需要评审加持也可以不劳而获的奖项。而青霞这一生唯一的不完美,兴许就是在于她的一切都太顺遂:从美丽,到名成,到利就,甚至到婚姻,都太水到渠成,也都太顺理成章,少了迂回与转折。就好像有人在董桥面前提起青霞写的文章,文思流畅是流畅了,文笔亮堂也够亮堂了,偏偏就是少了三分沧桑和七分人世的磨炼,董桥听了,随后在自家专栏上做出反应,如果文章非要经过命运鞭笞才可流芳百世,那他宁劝林青霞把笔挂起来不要再写文章——更何况,不是每个人都是林青霞,而林青霞本身一直都是一本摊开来的传记,她的过去和她的过不去,大家多少都心里有数,疼她的人其实也知道,有些“滚滚红尘”的旧事和恋恋不忘的“梦中人”,别人可以写,她不可以写,因为她是林青霞,“林青霞”三个字,永远都是一个包袱。于是我们都应当体恤,她的华丽多少有点沧桑,她的清贵难免带点颓废,而林青霞自己也知道,她初登银幕走红之后,基本上,她的私生活就不会再有拉上帘幕的时候,所以她的美丽,偶尔会流露出一种身不由己的委屈,因为美丽其实是一种负担,只有青霞自己明白个中的千滋百味,是如何的点点滴滴在心头。 但林青霞到底是巨星,是整个70到90年代的港台第一美人,排场还是有的,有一次她为《东邪西毒》定妆,因为演员太多现场太嘈,制片担心林青霞会不会脸色一沉,可当天林青霞心情出奇的好,笑容满面地坐下来梳头,因为她那天出门出得早,先到商场转了一圈,看中一件心头好,二话不说就买下来给自己当礼物,大家都好奇是什么,她笑脸盈盈地从手袋里拎出来戴到耳上,原来是价值近半百万的Buccellati耳环,把当时的张曼玉给完全唬住了。而且当天试造型,张曼玉拿着张叔平派给她的披披搭搭的戏服,忍不住嚷嚷,“穿这样的衣服,我怕我根本连动都动不了”,随即又侧起头自言自语,那青霞呢?青霞穿什么?单是这就看得出来,林青霞的高不可攀的地位,一直都是众女明星们向往的境界,尤其是张曼玉,她第一次和林青霞合作,拍的正是成龙的《警察故事》,很多动作场面都亲身上阵,结果就真的不小心撞伤了头,当时林青霞还特别向剧组请假去探望,并且还训了张曼玉一顿,怎么可以这么逞强,怎么不懂爱惜自己呢?张曼玉听了,凄然一笑,“我不是你,没有你的美丽,而且我是新人,所以一定要特别拼搏才行。”可见女明星们的终极梦想,要不就找个豪门嫁进去,要不就打醒精神,成为第二个林青霞。 我记得张艾嘉谈起同期的女明星,她不止一次感叹自己的姿色浅淡,常常在片场上看上去,像个幕后工作人员多过像一个女明星,并且一直都在说,“我每一次见到林青霞都很兴奋,频频对身边的人说快来看快来看,林青霞耶,大明星耶。”而落在小时候见过林黛的张艾嘉眼里,一定要艳光四射兼风华绝代如林青霞,才有这个架势,才担当得起“明星”这个称号,而我一直觉得,林青霞的气派到今天依然是没有办法不被惊叹,也依然是没有办法被谁取代——即便是后来,台湾出了个林志玲,大陆也有个范冰冰,但她们的美跟林青霞的美,在气魄上显然还是有很大一段距离,林青霞的美,记录的是一整个时代,锋芒尽露,绝对可以让每一个见过她的人,暂时把所有的“客观性”和“兼容性”完全置之不顾,并且自创一种全新的视觉语言,纯情有时,冷艳有时,英气有时,柔婉有时,为所谓“不可一世”的美丽,做出最锋利的示范,完成最华丽的传奇。 青霞之美,在七八十年代,曾经是台湾对外最生动的标语,甚至也是台湾一张可以到处给外国朋友寄出去的体面的明信片,是台湾最美丽也最明媚的一幅风景,她的气质和美貌,满满都映照着那个时代羞涩的摩登,忠厚的文化,以及淳朴的人情。而我认识的台湾女人,都出色,都温润,终究是有着不一样的文艺底蕴,她们说起话和叙起事来,遣词用字,流畅而和暖,简直就是一则又一则不需要润笔就婉约优美的散文。而这么些年,青霞的美丽,自顾自的伸展开去,就像小说里的人物,开始有了自己的生命,开始喧宾夺主,开始主导她的人生走向,美得波澜壮阔,美得霞光溢彩,美得每一个步伐和每一个句子都是惊叹号——还好我们有林青霞,还好,林青霞始终没有辜负她的美丽。 (原稿上传于10/02/2020)
1年前
鏤空與浮雕III/惠姍序文   您在写我的那篇文中说:“爱一个人爱得太深, 其实不是一件太值得祝福的事,因为结局很可能是你必须先后死上两次,一次是在他先你而去的时候,另外一次,是你形单影只,撒手西归之时……”   有传说,人临终的时候,他一生所经历过的事,会一幕一幕快速地在眼前走过。人生像一本大的日记本,里面记录着曾经发生过的所有事情。我们总要经过一幅一幅不同的风景,而走过的人也已经成为风景的一部分,可是走过也就走过了──走过了所有的风花雪月,不过也就是过眼云烟。 但是,只要再回头看一次,所有的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这些人生八苦,好像又重新咀嚼一次!   回想起,琉璃工房多次在马来西亚办琉璃展览,跟张毅在马来西亚有很多怀念的时光。因为展览,有较深的接触,非常赞叹他们以民族文化为傲,努力维护传承中华文化的精髓,国学基础丰厚,有时觉得他们更有华人的文化精神。   因为展览,去过很多有名的景区,吃了数不尽的各个民族特色的小吃,尤其喜欢跟张毅在酒店房间,吃一碗冬荫泡面加一个蛋,配上一包马来西亚香脆的花生!在Pavilion前面的喷水池施作工程期间,我们特别在商场对面选了一家酒店,要了一个从窗户就可以看到喷水池位置的房间,我跟张毅每天可以从酒店房间的窗口看下去,一点一滴地,像平地起高楼一样,看着它从零到最后完成一个由3个往上叠加的大碗,碗上面以浮雕布满了马来西亚国花──扶桑花──象征三大族群的融合。   以老子的道德经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由无生有、生生不息的宇宙生成论思想,祈愿国家安康富足的“大圆满花开”喷水池,永远矗立在那里。   只是如今人事已非!张毅在天上,应该看得更清楚。   自己不是一个喜欢沉溺在过往的人,也不想被锁在回忆的框架里。让过去成为往前行的资粮!   每个人都无法预知未来会发生的事情,只能往前走。只有不停地往前看,不管是主动追求,或是随顺因缘,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必须随时努力待命,随时准备迎接新的命运。   如同说话及写作从来不是我的事,现在碰上了只能整装待命迎上。努力地看完这本《镂空与浮雕III》,书里所有的人物在范俊奇先生用文字编织的天罗地网里,每一个字都像是想要钻到那个人的灵魂里!又像是从那个人的灵魂走出来的 精灵!每个人在里面都像是透明的,被透视得一清二楚。   那是一种让人惊艳的文字语言混搭的魔力,完全被慑住,欲罢不能!经常会觉得范先生脑子里的知识宝库与情感仓库,到底库存了多少海量文字,随时随手抓来组合?你永远不会知道他要用什么文字句子去描绘去表达,也永远不会猜到他下一句要说什么。是那么耸动,那么狠,但又那么好看,那么直指人心深处的情感痛点。   到底镜头前是真实的,还是镜头后面也是戏,我们也看糊涂了……   范先生用他丰富美好的文字赞美他笔下的主角,毫无忌惮地表达了他的喜悦、欢喜、高兴、期待、遗憾、心痛、惋 惜……,好像他自己已经跟他那些他深爱的人的身心灵都合在一起,成为他们的知己了! 每一个人物 究竟是不是真实?   如同演戏,演员本身就必须具备很多不同的面相,才能面对一个崭新的生命,要将探索的触角全部打开,才能努力去思索研究着如何把自己变成那个人。   书里我是你的主角,序文里你是我的主角。我该怎么写你?我没见过你!   思索着什么样的机缘构筑成你的生命轨迹,过着什么样的日子让你想成为这样的性格,你也许曾经遇见过哪些人,在你的心里留下了柔暖、喜悦,愤怒与伤痕?你高吗?你应该感性开放?还是高雅内敛?你应该是压抑的?或你是率直莽撞?……我都不知道……也才有趣! 这好比演员在面对一个角色时,先要认识这个剧中人,理解这个人生命背后的特质,然后一步一步地从个性、造型、动作、肢体及语言、眼神、情感上融入,最后将自己成为这个“她”,让她真正地活出来。而随着故事的铺陈,还要为这个角色,隐藏一条线,隐隐谕示未来可能的命运……   这样的表演功课,观察力的学习,当我学着抓起泥土,一点一点去捏塑、雕塑作品时,脑海里浮现的,竟是那么相同。像个侦探,拼贴一条条的线索,贴完满满的墙面,眼里心里全是这个人这件事的点点滴滴……然后,突然,模糊的身影,变清晰了,平面的照片转为立体,抽象的文字从纸上跃出──成了一个无比真实的存在。   当然,这个存在,终究是创作者心中的真实。究竟是不是真正的真实?其实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创作人他的深情,他的感性,他的体悟,他想传达生命里诸多无奈的 爱情与故事。   在马来西亚杂志界担任时尚及女性杂志主编的25年,范俊奇先生一定是,分分秒秒地用他深深的爱,花了很长很长的时间,一直一直地看着,看着……深情地,细致地,欲望地,照看着闪光灯里的每一个人,也看着光熄灭背后的,梦想、矛盾、挣扎、幻灭、坚持与渴望……   他用他深情独特的笔,一笔一笔地绘着,一笔一笔地雕着,在浮雕与镂空里,百转千回,进进出出,将每位笔下的人物,凝结成停格的雕塑,却又在一个神情一种姿态里,道尽了千言万语,悲欢离合,让观者动容,让观者流泪,让观者将它刻在心里,成为永恒的记忆。   范俊奇先生与我像是没有见过面的笔友,又像是多年的老友一样的熟悉!他写的我,或者我写的他,每一个人物,究竟是不是真实?或者更真实!或许可以是个有趣的辩证。   他在文章里曾这么写道:“一个人的肉体是统一的整体,但一个人的灵魂,却从来不是统一的灵魂,它可以承载太多不一样的悬疑与真相。”他说,热烈地用想像,去填补那些缝隙……   就像琉璃作品,因为透明,可以容许光的穿入。因为光的穿入,在不同的角度里,产生了千变万化的光与折射的影像,似真似假,如梦如幻,愈看愈有趣,愈看愈着迷。到底哪一个景,才是真相?等待着你一层一层地去穿越,去凝望,又一次一次地沉浸到内部,探寻新的答案。   透过范先生魔术般的工笔,雕琢了一件一件,如同色彩光影变化万千的琉璃作品,那么炫目,那么让人迷惑,那么脆弱又华美。他创造了也许连被撰写的人,也都没有看见过的另一个折射里的自己。   因为这份自以为的相似,我鼓起勇气提笔为范俊奇先生的书写序。   翻开我看到的范俊奇先生的这一章,来告诉你,在他深情的笔触里,他所雕刻的作品,终将成为一种永恒的,光的切角,像钻石般的耀眼,你会想永远戴在手上。
2年前
2年前
亦舒屡屡自嘲,说自己是文字的公务员,因为她真的做到数十年如一日,每天都是天还未亮就起身,一篇杂文一篇小说交替着写,默默耕耘,凑足给自己拟定的每日字数,刚好来得及上楼叫醒女儿和在大学当教授的老公,并准备好早餐,然后把女儿送到学校去——而我对亦舒的钟意,除了钟意她替流行小说拉拔出生动的生活感,以及入世的求生哲学,其中还掺和着我对她敬业乐业的钦佩——尤其是她的自律。她的自律对我来说绝对是修道院长老级别的。不脱稿,不拖延,有着老派专业作者的操守和美德…… 亦舒脸上有痣。但那痣不长在左眼角底下,也不是小小一颗蓝色的,而是在右脸颊,圆圆一颗,不笑的时候看上去,那痣颇有点踌躇满志的骄傲相——面相学好像有这么一说,右脸有痣显贵,尤其是女人,而右脸颊饱满丰润,无论做什么都比人强,很少会有不出类拔萃的,亦舒恰巧就是。 但亦舒喜欢的痣不是这样的。她总是安排她钟爱的女主角左眼角底下长了颗泪痣,《玫瑰的故事》里的黄玫瑰、苏更生和方太初,脸上都长了颗摇摇欲坠的泪痣,仿佛随时都会掉落下来,让珍爱她们的男人飞扑过去伸手接住——再也没有比亦舒写的女人脸上的那一颗蓝色的泪痣更让男人惊心动魄的了。那样的一颗痣,已经不是主角造型上的装饰,而是整个故事整段人生的起始了——至于这颗痣的原型,我后来才知道,原来来自素有美艳亲王之称的邵氏女星何莉莉。当时何莉莉左脸颊上也有一颗小小的泪痣,据说何妈妈嫌这颗痣孤苦相不吉利,频频催促何莉莉把那颗痣给点掉,亦舒知道了,跳出来捍卫这颗痣,鼓励何莉莉把痣留下,她说就是这颗痣,才给何莉莉漂亮的脸蛋平添多少故事。 [vip_content_start] 年轻时候,亦舒的第一份工作是当娱乐记者,因此几乎是混着女明星陪着女明星们一起长大的,而亦舒特别钟爱的女明星,何莉莉是其中一个,另外还有林青霞。我还记得亦舒提起,当年采访主任派她接林青霞的机,她心里老大不愿意,嘀咕着说,不就是一个在西门町被星探发掘的小女孩吗?有什么了不起的?后来见到林青霞,顿时惊艳得整个下巴都快掉下来,第一眼就被青霞的眉毛震撼,那么粗厚那么飒爽,不相信这世界还真有那么美丽的女孩子,身段和五官都无懈可击,如果真要嫌,也只能嫌林青霞的头发不够厚。而且青霞的清纯,跟当时何莉莉那一派邵氏女明星的俗艳是不同的,林青霞见到亦舒,怯懦懦地唤她一声“姐姐”,亦舒听了,整个人马上酥软下去,心里升起一定要好好保护她不准别人欺负她的正义,甚至还警告林青霞,无论发生什么事,你那两道又浓又黑的眉毛绝对不准剃,因青霞脸上倨傲的英气,就是这对眉毛造就的,青霞立刻卖口乖,“姐姐叫我不要剃,我就听姐姐的话不剃。” 亦舒对美,尤其对美女的美,总是特别苛刻,也许因为她自己长相不算精致,脸盘太大鼻头太圆,但很是神气精明自信,跟美毕竟还是有段距离的,而且围绕在她身边的“玫瑰们”,每一个都美得出其不意,美得咄咄逼人,包括一头短发,走路飒飒生风的徐克前妻施南生;包括品味和韵味皆怡人的前邵氏女星后转行室内设计的方盈,据说《我的前半生》就是以她的故事为模型;包括亦舒在香港半岛酒店喝下午茶见到美得像一只雪豹的周天娜,倒抽一口气拍着胸口说“幸好我们还有林青霞”的林青霞;包括年轻时可爱得连亦舒都想把她宣传产品的海报偷偷撕回家的张曼玉;当然还包括和亦舒最疼爱的“震侄”倪震在一起的两任女友李嘉欣和周慧敏,据说亦舒很喜欢周慧敏干净精致,美得如陶瓷娃娃一般,却对李嘉欣空有外壳没有灵魂的盛世美颜颇有意见,可亦舒应该明白,真正有本事翻云覆雨,一出手就可以替自己的人生翻篇洗牌的,绝对是李嘉欣这等百媚千姿,一边颠倒名流一边替富商脸上贴金的“绮色佳”——美丽也许是肤浅的,但如果没有美丽,尤其在香港,人生很可能就只能徘徊在浅浅的岸边,永远坐不上游艇出海看夕阳。 镜头一转。我记得好多好多年前,亦舒来过吉隆坡,亦舒惊讶地说,“想不到马来西亚人的中文这么好。”这话显然是亦舒无心之失,可听进耳朵,到底叫人不舒服。亦舒17岁就到香港《明报》当记者,还在念着中学就有报馆派人到学校跟她取稿件赶着下版,廿多岁给自己筹足学费就飞到英国念酒店食物管理,毕业后第一份工作先是在台湾圆山饭店当女侍应总管,然后回港当星级酒店的公关经理,还当过电视台编剧,甚至有一阵子还一边写稿,一边当上政府高阶新闻官,其事业之顺遂,其才气之高以及名气之响亮,着实让人妒忌,她看到的世界,远远凌驾马来西亚其实也无可厚非。 自律且老派的文字公务员 并且亦舒是早慧的。亦舒的早慧带点殖民地风格,是中西调混,也是特别懂得在太平盛世中投机取巧的。这和张爱玲不一样。张爱玲的早慧是4岁时母亲丢下她远走英国,倾塌了她心目中的幸福家庭堡垒,随后后妈嫁进来对她施予精神上和肉体上的暴力,被逼提早成熟的——所以亦舒的文字,不晦涩不阴暗,且春光明媚,亮度都调得刚刚好,亦舒对人性的鞭笞也不会太偏激太咬牙切齿,反而都只是港女进化史,以及都市女子启示录,把她的机灵敏锐和尖酸刻薄注入笔锋,血淋淋地教育穿名牌任高职的现代女子,“生活上依赖别人,又希望得到别人的尊重,那是没有可能的事”——这是真的,我也一直认为,女人在感情上历尽沧桑只会显老,只有在生活里精明干练才会屹立不倒。 亦舒屡屡自嘲,说自己是文字的公务员,因为她真的做到数十年如一日,每天都是天还未亮就起身,一篇杂文一篇小说交替着写,默默耕耘,凑足给自己拟定的每日字数,刚好来得及上楼叫醒女儿和在大学当教授的老公,并准备好早餐,然后把女儿送到学校去——而我对亦舒的钟意,除了钟意她替流行小说拉拔出生动的生活感,以及入世的求生哲学,其中还掺和着我对她敬业乐业的钦佩——尤其是她的自律。她的自律对我来说绝对是修道院长老级别的。不脱稿,不拖延,有着老派专业作者的操守和美德;文字的运用更是独步江湖,自成一格,像踩着Christian Louboutin的高跟鞋在中环小跑步,节奏明快,充满都市气息的,甚至亦舒创作量汹涌之极,每年给自己设定至少出6本书的目标,从来不会以作者放假外游或作者灵感堵塞而让她豆腐专栏和连载小说齐开天窗——一个人的时间使用在什么地方是看得见的,这句话也是亦舒教会我的,而我一直紧记至今,受用无穷。 而如果说亦舒当年一连三集的散文合集《豆芽集》和她“轻而便利”的都市小说,启蒙了我对文字的好奇,其实也没有不正确的。我还记得,少年时年龄比我大上一截的姐姐们每个月把零用钱储下来买香港的《姐妹画报》,为的是看时装看小黄页里的爱情信箱,而我却每期追读和亦舒每期一会的都市爱情短篇,那整十来页的小说,编得实在用心,简直就是纸上电影,还请来顶尖的模特当插图人物,拍成剧照以推进小说情节,而当中我最喜欢的是个叫倪诗蓓的模特,巴掌脸大眼睛,样子特别清纯,喜欢发呆嘟嘴,生动的表情都被摄影师捕捉下来,全都刻进了我的青春里。 甚至我对香港的印象,也是一点一滴,从亦舒的小说里拼凑出来。张爱玲不是这么说吗?我们总是先看见海的图画,最后才看见海。我也一样。我事先读到亦舒写的天星码头,后来才坐上渡轮想像亦舒写的丹薇寂寞地坐上最后一班渡轮过海,等待一个孤芳自赏的男人。并且先读到亦舒最爱写家明与玫瑰的约会老爱约在尖沙咀码头海运大厦外的第三支旗杆,后来才一到香港就赶着去尖沙咀找那第三支旗杆的——甚至后来才知道,亦舒当年第一次和她的第二任丈夫老庄约会,也是约在那第三支旗杆底下等的。 而且记得吗?在男神女神或高富帅白富美这一类粗糙而肤浅的称号还没出现之前,亦舒就给了我们那一辈人设定了最有品味的男女人设,永远的家明与玫瑰——而且家明必须是工程师,因此我怀疑亦舒有很可怕的理工男情意结,还有玫瑰必须有浓密的头发和发育得很好的胸脯,而且他们穿的是永恒的白衬衫卡其裤,玫瑰除了钻石,不戴乱七八糟的宝石和玉坠,而家明开得一手好车,手腕干干净净的,只戴一只薄薄的白金手表。那时候我当然也读过范柳原和白流苏,也知道什么叫做“我们都回不去了”,可是那样子的爱情那样子的时代背景太颠簸太流离,我们向往的是大都市雅痞生活和小资情调,如果没有办法像遇上勖存姿的喜宝,也必须得像和涓生离了婚之后打落牙齿和血吞重新站起来的子君——因为最值得爱的女人,往往是有本事自己爱自己的女人。 并且我记得,亦舒以前相当保守,写男女之间的相处,甚至比琼瑶和依达还要拘束,我从来没有忘记她写存姿羊毛衫的纽扣扣错了,喜宝叫他过来,说要替他把纽扣重新扣好,结果喜宝解开扣子,还没扣上第一粒,事情就发生了——后来年纪大了,亦舒反而解开束缚,她小说里永远的家明。相信也应该秃了头顶灭了烈火,因此看得出来她开始比较乐意用文字在男主角的身形上游移,喜欢混血强壮的年轻身体,而且喜欢蓬茸的毛发,所以男主角大多长着地毯也似的胸毛。这些其实都是可以谅解的。谁不眷念青春的美好呢?而真正的青春,应该是结结实实抓在手里摸得到的才算数。 我们没有办法不爱亦舒,因为八九十年代的亦舒就教会我们,“人生短短数十载,最要紧是满足自己,不是讨好他人”——老好亦舒,她最好之处,是她看透的人世,明明开到荼蘼,却花事未了,并且从不过时。从来都不。
2年前
林夕还说,张国荣很喜欢把自己喜欢的东西送给朋友,有一次上他家吃饭,林夕看见一个牙签盒真别致,随手一按,一支牙签就弹跳出来,他看着好玩,多玩了几下,张国荣就把那牙签盒抓起来塞进他手里,你喜欢就送给你。而林夕还说,往后不管搬到哪里,他将来的家,一定要有个地方可以安置张国荣送给他的一盏灯,而那灯的美,不是因为设计,而是有一个人值得你去牢牢地记,当时林夕在张国荣的家里望着那盏灯望了好久好久,他喜欢那灯下的光晕,喜欢被晕开的安全感包围,没想到这一切被张国荣看进了眼里,把灯送给他的时候张国荣还说,昨晚我梦见这灯对我说,它想跟着你。 容易焦虑的人应该都不喜欢黄昏——不喜欢欲坠未坠的夕阳。不喜欢成群结队的乌鸦哇地一声,呱噪着划过渗出血丝的天空。不喜欢黑夜罩下来之前的惶恐。而且,就算已经望断了天涯,心里面还是沉沉地,悬挂着一个千帆过尽的未归人——尤其是林夕。林夕通常不会去应答在黄昏按响的门铃,他对黄昏有一盒火柴般的焦虑,足够烧焦他自己。 林夕说过,焦虑症发作的时候,好几次都是黄昏,他坐进注满水的浴缸,然后浴缸的水开始沸腾,很快的,整缸的水转换成比午夜还深的蓝,而那些他饲养过的鲤鱼们突然钻进浴缸不停跳跃,鱼身上仿若装了一支灯管,把鱼肚子照得清透明亮,然后林夕恶狠狠地对自己笑了笑,并且下意识地,把身体往后一滑、再一滑——有好几次,就差那么一点点,林夕就差点将自己整个人滑进浴缸底,久久、久久都不想再探出头来。 [vip_content_start] 后来夕爷填了一首词叫〈黑择明〉,歌词明显有点焦灼,但歌曲却被处理得轻松写意,目的就是希望通过这首歌,拉一把正在彷徨中的人,一定要他们在黑暗笼罩下来之前抓住一束光——甚至我听说,录音前林夕望着陈奕迅,眼神有着命令与苛求,他对陈奕迅说,这不是情歌,但你要唱得比情歌更走心更温柔,要告诉那些对自己磨刀霍霍的人,既然浮生如游戏,既然谁都预先读过死亡的笔记,不如操练着战机,和生命玩一玩推理,谁输谁赢,其实谁也说不定,林夕要传达的其实只有那一句,“死亡迟早都找你,切勿凭自己”——而一个人的一念之间与一线之隔,有时候,真的是因为一首歌的其中一句。 和张国荣只是伙伴,彼此相互陪伴 后来吧,听林夕七拼八凑地谈起Leslie,他俩之间的熟悉,其实并没有到知己的境地,但不知怎么的,林夕对张国荣的偏心,张国荣对林夕的爱护,总让我感受到青蛇与白蛇之间,因为同舟共济,所以格外惺惺相惜,而他们的彼此依赖和彼此信赖,并不只是因为林夕看到的张国荣就好像看到他自己,而是他知道张国荣的脆弱,是因为看不透人世间所有的美丽和甜蜜,原来都裹在了一层叫“无常”的衣膜,薄如蝉翼,一戳即破,所以才没有办法接受自己必须去承受忧郁症的折磨,所以才会问,我这一生人没做过任何坏事,为何结果竟会是这样? 就连林夕,也是在张国荣走后好几年,才慢慢的慢慢的,摸着悬崖边的岩石,心神恍恍惚惚地走出来。他甚至说,那一阵子,他积极得近乎急躁地到处托人找寻和张国荣同一座大厦的单位,他说,只有这样,我才会觉得哥哥没有走太远,他只是出国旅行或出国拍戏去了,我们迟早会在大厦里头碰上面的——怀念有许多方式,潜入故人住过的地方,拷贝故人生活过的方式,也是其中一种。 而且林夕还说,张国荣很喜欢把自己喜欢的东西送给朋友,有一次上他家吃饭,林夕看见一个牙签盒真别致,随手一按,一支牙签就弹跳出来,他看着好玩,多玩了几下,张国荣就把那牙签盒抓起来塞进他手里,你喜欢就送给你。而林夕还说,往后不管搬到哪里,他将来的家,一定要有个地方可以安置张国荣送给他的一盏灯,而那灯的美,不是因为设计,而是有一个人值得你去牢牢地记,当时林夕在张国荣的家里望着那盏灯望了好久好久,他喜欢那灯下的光晕,喜欢被晕开的安全感包围,没想到这一切被张国荣看进了眼里,把灯送给他的时候张国荣还说,昨晚我梦见这灯对我说,它想跟着你。 很多时候,林夕就像一个裁缝,壮阔张国荣的胸膛,挺拔张国荣的腰身,度身定制适合张国荣的歌服,在歌词里裁剪张国荣的过去,替他缝进不一样的泡沫,也替他缝进不一样的烟火,而这么温良地穿透一个人,并且必要的时候挺身站在他面前替他拂扫灰尘,这一种交往,说贴心反而俗气,但真的远比知己还要幽玄还要深邃,虽然林夕只肯谦虚地回应,他和张国荣只是伙伴,彼此相互陪伴,走过一段往后再也走不回的路。 歌者的遺物整理師,替他们断舍离 写词的人,都比较抵得住感情的伤,并且有点像鲁班之所以发明锯,是因为曾经被草叶拉伤——如果没有在感情上卧薪尝胆破釜沉舟,没有挨过往灵魂的额头狠狠劈过来的连环刀数,又怎么能够写出先捅破写词人的心,再穿透唱歌人的魂的嘶喊与泣诉?而情歌不都告诉了我们吗,伤痛始终比甜蜜更容易拨动心底的旋律。而林夕写词,就好像熟练的管风琴手,已经摸透琴键和踏板的位置,什么样的情歌,写给什么样的歌手,甚至可以免签证地在他们的感情世界里起飞和降落。倘若林夕没有以身试法,在得不到的爱情里粉身碎骨,我们又如何依循词句穿针的线索,找到掌心有颗痣的主人?像一只猫的忧郁,悄悄在它翘得老高的尾巴上,植入伤痛的晶片,并且只肯在靠近它喜欢和它认为可以相信的人的时候,把尾巴贴过去,在手掌的摩挲之中,让懂得读它的主人,尝试翻译它情伤的字义。 我喜欢林夕的词,是喜欢他懂得用“空”来营造歌词里的“幽”,而且林夕的情歌,从来没有李宗盛在歌词里偶尔会苦口婆心提点你仔细思量爱情带给你的人生领悟,而是就好像我到现在依然倾心的,“背影是真的,人是假的,从来没因果,一百年后你不是你,我不是我”——我总是在想,如果爱情是我们像唐僧那样,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准备到西天取的那一部经,那么林夕的情歌就是一路上的滂沱大雨,反而更让我们要坚持去揭开那因果。尤其林夕把〈百年孤寂〉的空旷,在王菲猖狂的鼻咽振鸣的歌声和爵士鼓挑衅木吉他的音乐里,彻彻底底地再魔幻一次。而编曲的迷幻,加上歌词犹如佛偈般清明而深远,组合起来就是林夕的爱情寓言,林夕的歌词,有时候像是在空无一人的旷野嗅到草叶烧成灰烬余烟袅绕的味道,荒凉而凄惶,也有时候,像空气中撒满了盐,仿佛尝得到忧伤的咸味,你以为应该很靠近海了,但其实不是,其实还没有。 而且林夕修佛,歌词里边偶尔闪现的电光幻影,有他开始懂得放下的我执,也有他逐渐明心的证悟。就好像李宗盛还没越过山丘之前写的歌,几乎都是在爱情里挣不脱的轮回,每一次转过身之后不禁嚎啕大哭的是他,每一回面对面之际装作心如止水的也是他。 至于林夕,林夕歌词里的飘渺,是他的文字般若,也是他向我们开示的凤凰涅槃——但涅槃在佛教经义,是极慎重的一个词,有圆满解脱,也有不生不灭的意思,因此每次写了暗藏佛偈的歌词,杨千嬅第一个吵着说她完全不明白个中意思,王菲则抿着嘴不发一言,似有所悟,然后林夕就说,别问这么多,去录去唱就对了,将来有一天机缘到了,你就会明白的——就好像有些人一听到某首情歌就一定忍不住别过头,因为那歌词犹如万箭穿心,让听的人禁不住蹲下来嚎啕大哭。其实听歌的人哭的,不是歌词里的意境,而是他曾经沧海的经历,以及他没有后来的后来,因为最温柔的歌词,往往最锋利。 而比较意外的是,林夕比我想像中能言善道,也比我想像中的长袖善舞,除了张国荣,他最疼的还有王菲陈奕迅,最钦佩的有刘德华,还有曾经一度最深得他心的杨千嬅,他总是在这些天王天后的感情世界里来去自如,欢喜他们的欢喜,也叹息他们的叹息——而王菲总是说得最少的那一个,她对歌词的态度,其实和她处理感情的模式十分相似,要的只是意境,而不是实景。王菲基本上大而化之,什么都无所谓,林夕打个电话给她说,某首歌某句歌词他想再改两个字,王菲马上说,不改了不改了,都录完了还改啥呢?对照之下,林忆莲似乎是最挑剔最不容易服侍的一个,她可以一首歌词要林夕改8次而面不改色,每一句都仔细斟酌,每一个画面都来回推敲,而且拿不定主意,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有一次她对林夕说,那一段应该要有点带黄色的画面感,林夕问她,是不是近黄昏的感觉,她摇摇头,未必,还没到黄昏那种懒洋洋,但那黄色一定要抓得准,才唱得出那种感觉,林夕听了,整个人差点崩溃下来。林夕是阴柔的,但他的阴柔,在一定程度上是职业需要,他自己也承认,他为男歌手填的词,总是比较阴柔,也总是比较偏向女人的角度,幽微细致,而且只有在爱情里耽溺自虐,把笔尖暗暗刺进掌心里,才刻画得出那走不出来的兜转与迂回。 我常觉得,写词的人,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歌者的遗物整理师,不同的只是,写词人整理的,多半是感情的遗物,该丢的不留,该留的珍重,把不必要的枝节删去,留下故事的爽利——爱过一个人而囤积下来的回忆,其实都是遗物,我们偶尔对着别人的遗物,唤醒自己的领悟。而林夕最拿手的我们都知道,专门把属于别人的心借来寄托,结果却变成了我们的心魔,而所有颓靡过我们的美丽的歌词,谁说不是末路穷途的文学的分歧,谁说不是柳暗花明的文字的激流?至少它们都流行过,都被感动过,也都破格翻腾过,更都词简意赅过。
2年前
在那个只有信用卡和八达通的时代,郑裕玲说过,她没工开的日子,其实也没啥特别嗜好,就喜欢把一叠叠的钞票拿出来熨平,一张接一张,越熨越精神,越熨越上瘾,因此郑裕玲疯狂的接戏,疯狂的把演技当手艺,马不停蹄,熟能生巧,从这一个片场赶到下一个片场,以至被香港娱乐圈封为“郑九组”,因为就只有她,可以永远准时、可以永远精神奕奕地同时间赶9组戏,完全印证了她某次在接受八卦周刊访问时所说的——搏命拍戏赚钱,不过是希望逛街买东西,可以不用看价钱…… 〈创世纪〉收尾的时候张爱玲是这么写的: 老妈子进房点了台灯又送茶,女主角紫微坐下来把书掀开,读到文言的童话,觉得没多大意思,结果一翻翻到中间,说一个渔人从海里捞到一只瓶,打开瓶塞,里面冒出好大一股烟来—— 郑裕玲坐在商务舱,突然很想吃糯米鸡,于是她按钟把空姐招了过来,挑起眉尖笑着问,你觉得我有没有可能在飞机上吃到蒸热到冒出烟的糯米鸡呢——郑裕玲自小就不相信童话,她只相信所有可以用钱买到的东西,因此瓶子里冒出来的烟,以及奇迹奇缘奇遇,这些都不会是新世纪女人心智高度进化之后愿意去关心的事——张爱玲想说的恐怕是,女人总是高估了自己,也总是千方百计地哄骗着自己。无论斑斑驳驳的爱情或长长短短的人生,还来不及眨眼,茶就凉了,女人们竟还窝在沙发上,妄想可以为自己创世纪,并且以为人生,一定要通过牺牲,才可以确定自身。 [vip_content_start] 郑裕玲当然不。郑裕玲对童话总是特别的不耐烦,尤其是那种寓言类的童话,如果拔开一个塞着塞子的瓶子就可以创世纪,她又何苦这么努力去改变自己的命运?一个有品质的女演员,意味着她必须具有洞悉并判断一个故事的深度的能力,而她的演技,则体现在描述故事以及把故事的碎片串联起来的能力,在她演过的每一个角色里,一格接一格的菲林,一个换一个的表情,在电影里拨开浑沌开天辟地创世纪,这样才最阔绰,也才最实际。 如果没有很多爱,那就要有很多钱 而郑裕玲,即便在最刁钻的香港人眼中,也是最有资格代表香港的香港人——我记得黄霑说过,“世界上只有香港才有郑裕玲”,这话说得漂亮,真的漂亮,我看郑裕玲,看中的也是她一站出来,就是一座插满港女特质的词汇总库:精明、独立、睿智;还有干练、好强、专业;最重要的是,郑裕玲太自爱,她的自爱虽然到最后,耽误了婚姻,也辜负了爱情,因为她渐渐已经不再稀罕被爱情的甜蜜浇淋,也不再有耐性去灌溉兴许有五成机会欣欣向荣的恋情。所以我很相信,亦舒称赞郑裕玲实在是个有趣的小妞,那“有趣”两个字当中,多少包含了她由衷的赞叹,赞叹郑裕玲竟然可以这么理直气壮地将港女特质发挥得淋漓尽致,就像亦舒的喜宝所说的,如果没有很多很多的爱,那就要有很多很多的钱,因为钱比起爱,永远更值得信赖。 这也是为什么,沉积在我脑海中对郑裕玲最生动的画面都是和钱有关。尤其在那个支付宝还没盛行,只有信用卡和八达通的时代,郑裕玲说过,她没工开的日子,其实也没啥特别嗜好,就喜欢把一叠叠的钞票拿出来熨平,一张接一张,越熨越精神,越熨越上瘾,因此郑裕玲疯狂的接戏,疯狂的把演技当手艺,马不停蹄,熟能生巧,从这一个片场赶到下一个片场,以至被香港娱乐圈封为“郑九组”,因为就只有她,可以永远准时、可以永远精神奕奕地同时间赶9组戏,完全印证了她某次在接受八卦周刊访问时所说的——搏命拍戏赚钱,不过是希望逛街买东西,可以不用看价钱。 但郑裕玲的以钱为尊,彻底吓退了周润发——嘟姐和发哥年轻时,是全港居民最喜爱的电视荧幕情侣,大家都希望他们是一对儿,但郑裕玲太过理性,她的理性可以凋零所有男人的感性,而周润发偏偏是那种可以为爱情做傻事,可以为一个爱不到的女人伤害自己的男人,所以郑裕玲说,她可以和周润发在荧幕上缠绵悱恻,随时随地嘟起嘴接一个世纪长吻,但摄影机一停,他们背转身就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怎么都不可能走在一起。郑裕玲要的男人,一是可以用才华制伏她,一是可以让她降服对她臣服,她太精打细算,从来不会把时间浪费在情情塔塔的千回百转,况且郑裕玲给自己的人生结构奠下的基石太过扎实,根本就不需要感情作为摆设或装饰—— 越是贴地的角色,越是超水准发挥 尤其在我们都追港剧、都看港片、都听“劲歌金曲”、都如数家珍能随口把应届参赛港姐的名字倒背如流的那段“港心”岁月,我特别喜欢郑裕玲的醒目精明与巴辣,没有一个香港女明星的港女气场可以压得住当时纵横电视和电影,并且演技飒飒生风,主持功力咄咄逼人的郑裕玲——而单是一个郑裕玲,就可以把不同阶段的香港精神都浓缩在她演过的角色里头。《网中人》的方希文,《倚天屠龙记》的殷素素,《流氓大亨》的宋楚翘,还有她演过的开心女鬼杨巧儿和男亲女爱的Miss Mo,几乎没有一个角色不是经过郑裕玲的开光点睛而光芒四射,并且在我们那一代人的影视记忆里,重播了又重播。 一个女演员,有机会出演一部经典,多少因为“天时地利”,但能够把戏里和剧里的角色,演成经典,雕成模型,那才真正是凭实力成就的“人和”。每个沉浸过八九十年代港剧和港片的我们,其实脑海里都不止一个郑裕玲。郑裕玲最神奇的地方是,她的智商和情商,比一些女明星的脸蛋和身段还要玲珑凹凸,在电影里头,她不是花瓶也不是壁纸,而是行雷闪电,越是甩在地上的低俗角色,她越是有本事把她们拾起来将之殿堂化,比如《表姐你好嘢》的大陆女公安、比如《赌霸》有特异功能的鱼市赌霸、比如《星星月亮太阳》的舞厅妈咪,郑裕玲手到擒来的影后奖项,几乎都是脱胎自让人瞠目结舌的低俗角色。 而我最喜欢的嘟嘟,是整部戏塞满注水避孕套扮大胸脯低智商落选港姐梁好逑的《神奇两女侠》,并且到现在还记得她穿着比基尼跳进泳池说“今晚爆大镬”,还有她和叶童分别向王敏德索吻之后,一人一拳,挥向王敏德那张听说当年在中环走过,路人不论男女,无一不频频回头的俊脸——并且我一直觉得,这出百部不可不看的香港电影,绝对是甘国亮送给郑裕玲最豪气的分手礼物。 当然郑裕玲的成功从来不是侥幸,而是必须在最微小的细节上耕耘。也因此和郑裕玲搭戏,迟到简直就是死罪,有一次黄子华记错通告时间,迟到一个小时,她把整张脸挂下来,又黑又冷,像极了让人毛骨悚然的停尸间。还有一次,刘嘉玲首次当女二,和嘟姐一起拍《流氓大亨》,因为台词记不熟,来回拍了几次,郑裕玲马上不客气地丢下剧本,对刘嘉玲说,“还是收工吧,不要浪费大家时间,你回去把剧本背熟了才回来”,把刘嘉玲吓得两只腿直打哆嗦。 后来吧,郑裕玲的母亲因心脏病突发而逝,离世数日后才被巡楼的看更闻到恶臭而发现,大家才知道郑裕玲和母亲的关系竟然疏离至此,媒体更是一窝蜂放大两母女之间的互动原来近乎零——甚至有人问郑裕玲,那你会不会瞻仰母亲的遗容?郑裕玲平静地摇了摇头回应,不会,因遗体已有变化,所以决定火速封棺,这样才能留住对母亲的美好印象——我想起卡缪写的《异乡人》,第一句就说,今天,妈妈死了,但也有可能是昨天,我不确定——明明是多么悲凉的一句,但又多么凶狠地砸开现代人的孤独和冷漠,更点出了嘟姐和母亲的关系,原来已经疏离到连病和死也疏于往来的地步。嘟姐更因对母亲的暴毙毫不知情而遭受外界的谴责,说她未尽女儿职责,既不孝又无情,可又有多少人明白,郑裕玲与原生家庭的距离和生疏,是因为她自小就赢不到母亲的欢心,而一度活在忧郁而扭曲的日子当中。 至于郑裕玲和甘国亮之间,在那整整10年无欲则刚的爱情,感觉上就好像携手在梦境里旅行,而那梦里有色彩有香味也有音乐,就是没有地平线——我很怀疑,在爱情的国度办理出境入境,性取向其实就等于国籍,那些没有坦白呈报的,难道就不算作谎言?而长期维持纯灵魂伴侣的关系,是不是就可以抵消恍然大悟的被欺瞒感?郑裕玲和甘国亮,在某程度上,绝对是最完美的精神同谋,尤其是和电影相关的创作上,他们相互圆满,他们也彼此成就,正如当年才气逼人的甘国亮,前后花了两年时间在《明报周刊》拉页连载的纸上电影《人间蒸发》,因为拍不成实质影片,所以都在纸上仿剧照,嘟嘟在书里一人分饰母女两个角色,不断的换造型换妆发,随着摄影师到处找外景拍摄,那是甘国亮说的,他和郑小姐二人三足,用心完成的代表作。 而现在的郑裕玲,孤独是她点选的人生配套里边最基础也最不可剔除的一个选项。我偶尔在想,像嘟嘟这么一个习惯了在不同角色穿梭的公众人物,她是不是也会偶尔一个晃神,记不清当时当刻,她从电视台或片场回家,泊好车子从车内钻出来的时候,她依旧是她自己对外的变体,还是她已经恢复原来的她自己?或是她即便褪下公众形象回到的那个家,其实也只是她的第二片场,因为就算孤独,郑裕玲也要求那孤独有绝对的独特性和多样性,就像她演过的角色一样,每一个都立体而生动—— 谁说孤独一定要暮气沉沉?谁说孤独,就不可以是带有宗教意涵的美学体验?正如在郑裕玲拍的第一部电影《花城》,她在恍惚的巴黎,恍惚地嗅探着爱情,而爱情有时候,总得要有裂缝,才会迸发生机。
2年前
恐怕很多人不知道,吴宇森最让人津津乐道的《英雄本色》,是徐克把自己原本要开拍的剧本让给了吴宇森,结果吴宇森因这部片而彻底翻了身。可惜这两个相识了33年,曾经相濡以沫的男人,后来因为电影理念的分歧,渐渐在各自的生活里淡出,差一点,就彼此相忘于电影江湖。一直到后来,吴宇森在威尼斯影展获颁终身成就奖,把奖颁给他的除了昆丁·塔伦蒂诺,还有老战友徐克…… 然后镜头开始摇摄。我看见六七岁的徐克,还有他的玩伴,背景慢慢切入。那是西贡,夕阳无限的西贡,徐克精神意义上的老家。他们在唯一的大街上追逐。徐克浑身都是泥浆,正锁紧眉头,附在其中一个同伴耳边,认真地布局,认真地指点大家,如何点指兵兵,如何点指贼贼,因为那时候的徐克已经知道,人生不过是一场兵捉贼,兵到最后一定会捉到贼,而贼怎么在被捉到之前,尽兴享受挣脱和逃窜的乐趣,那才是整个生命的根本意义。然后画面很快又声画不同步地叠了上来,精瘦的徐克一把扯脱上衣跃入水中,和他的兄弟还有玩伴一起跳进路边一下起大雨就积水的沟渠打起水战。徐克后来当上华人世界最具想像力的导演之后,最开心听到的一句话是,终于杀青了!于是在他的童年被杀青之前,我终于明白下来,徐克其实想把他的童年,活成一幕幕被岁月剪接过的生动画面,而不是一张张被时光消过音的静态剧照。 因此我联想起徐克在釜山电影节的大师班开讲时说的结语,“我一直都没有长大,我还是一个孩子。”所以离婚之前,徐克和一起生活了四十多年的施南生,一直都没有想过要一个孩子。有人就这事儿问过施南生,她仙笑靥如花地说,“我无所谓,老爷子高兴就好。”就连金庸,也曾经摇了摇头说,还真没见过像施南生那样,对老公痴迷到这种程度的女人——崇拜他,保护他,成全他,让他可以心无挂碍地成为他最想要的那个样子。而施南生最高兴的事,就是徐克高兴了。 [vip_content_start] 我记得徐克说过,他的童年记忆,满满都是银幕上的刀光剑影,只要电影院的灯光一暗下来,他的梦想就哒地一声,穿越时空,鼓翼而飞。那时候西贡老家附近有两家戏院,小孩子没钱买票,最爱做的事就是在开场前想尽办法混到大人身边拉着大人的手钻进戏院,有些大人无所谓,有些大人不喜欢,大声叫骂着甩开孩子的手,查票员一见,就即刻抓起他们的衣领推倒在地上,要是幸运混了进去,就机灵地躲到角落里,将身体缩得小小的,有时还得趴在地上,避开查票员在开场后还晃来晃去的手电筒,那是专门抓没买票就混进来看霸王戏的小屁孩的。 识于微时的香江国际大导 于是我即时联想起吴宇森,他小时候也常尾随陌生人混进香港的电影院“蹭电影”,结果有一次被抓包,当堂被脾气暴躁的查票员一拳挥过去,把鼻子挥出血来,回到家被母亲问起,还撒谎说是在学校打球跌伤的。原来徐克与吴宇森身上奔窜的电影血,打从他们很小的时候就被灌得满满的,恐怕很多人不知道,吴宇森最让人津津乐道的《英雄本色》,是徐克把自己原本要开拍的剧本让给了吴宇森,结果吴宇森因这部片而彻底翻了身。可惜这两个相识了33年,曾经相濡以沫的男人,后来因为电影理念的分歧,渐渐在各自的生活里淡出,差一点,就彼此相忘于电影江湖。一直到后来,吴宇森在威尼斯影展获颁终身成就奖,把奖颁给他的除了昆丁·塔伦蒂诺,还有老战友徐克;这两个年轻时候曾背负着理想要把香港电影推向国际,常常一起登上可以俯视整个香港夜景的酒廊,一边喝便宜的红酒,一边抽不起雪茄只抽得起普通的香烟,一边感慨怎么一飞冲天的际遇迟迟还不开的男人,这才终于四手紧握,大大力拥抱,解开所有恩怨和心结。只是他们时隔多年的重遇,场景的设定没有像出狱后的豪哥在停车场和把跛掉的右腿熟练地架在凳子上吃着饭盒的小马哥重遇那样煽情,可他们都确确实实,拿回了他们应该得到的东西——既然电影是江湖,他们身为江湖中人,所端出来的道义,也就一分都不能少,也就半点都不得含糊。 而徐克的电影好看,好看在他的每一部电影都是一个江湖,并且往里面看,其实不难看出他布局细致的乱世情怀,他喜欢把不同的题材和不同的角色,都藏在乱世景观,因为他相信,只有乱世,才更容易隐身其中,拓展电影的空间。就算是《刀马旦》牛刀小试,让林青霞以帅气的男生造型亮相,饰演将军的女儿,其实背后也是辛亥革命之后,袁世凯军阀割据的时期;还看了特别婉约的爱情小品《上海之夜》,里头的背景何尝不是抗战时期的上海。或许对徐克来说,乱世中的爱情,其实更坚贞更浪漫更珍贵。而乱世背景,除了可以更淋漓尽致地把玩电影科技,也给徐克提供个人言志的余地,给他预留一个仿若穿过隧道后豁然开朗的空隙,让他可以对政治批判、对人性尽情嘲讽。 看重颠覆和反转,甚于美丽 徐克不同王家卫,王家卫迷信明星,喜欢用草木蔚然的脸孔犁开剧情,而徐克看明星,习惯剥开明星的华丽皮相,检验这副脸孔背后还有什么样的可能没有被撕开。就好像他看林青霞,是看到林青霞在银幕上颠倒众生的美丽根本是一种浪费,反而识穿林青霞的清纯或美艳,其实都不是她造型的最高境界,因此拍《刀马旦》的时候就牛刀小试,要林青霞把长发剪了,然后把头发往后梳,露出青霞饱满的额头,演一个穿男装的帅气的将军女儿,他说,林青霞脸上有一股坚毅的霸气,这种霸气比美丽还稀罕,因此青霞之后亦男亦女的《东方不败》,不过证实了徐克的眼光何等犀利。而我禁不住好奇,徐克会不会有一种性别颠覆的瘾癖?他拍过的女明星,几乎都逃不脱在戏里得女扮男装的设计,比如关之琳的十三姨,王祖贤的雪千寻,还有杨采妮的武元英。美丽对徐克来说不过是皮相,他要的是颠覆和反转,给美丽一个雌雄莫辨,并且七步封喉的定义。 有一阵子,我们都把徐克当作东方的史蒂芬·史匹堡,他们都有挥霍不尽的野心和点子,我想起当年史蒂芬·史匹堡施施然走入环球影片制作大楼,然后找了一间空置的房间入驻,并径自在门外挂上“史蒂芬·史匹堡导演”的名牌,开始行动自如地投入工作,直至和工作人员相处多日,大家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个疯子根本就不是什么导演,只是一个擅自闯入制片大楼的影迷。拍电影的人,总要有股自信的疯劲儿才能走得长远,徐克和史蒂芬·史匹堡一样,他们从一开始就知道,导演这个位置是他们的,谁也不能阻止。 当然,徐克削铁如泥的导演才华也绝对毋庸置疑,尤其让我惊艳的是,我看过有人分享徐克在片场拉张椅子坐下来,即场替电影画的分镜,还有亲自为角色描的造型,那笔触之流畅和瑰丽,根本凌驾一般漫画家之上。而且徐克腹有诗书,电影里头很多诗词,据说都是他临时给作出来的,甚至金庸先生逝世,徐克发文哀悼,缅怀这位当年虽然因为他把东方不败这个角色彻底改头换面而气得扬言不会再把小说授权予他改编成电影的好朋友离世,还特地写了一首诗,“沧海笑唱浮沉浪,书剑风雨说江湖,嗟伤侠影今已往,桃花虽在亦黯然”,把金庸先生纵横武侠小说的成就,和他心底对一代巨匠凋零的哀矜,都透过诗句表达出来。而徐克的雄词婉唱,源自对中国古诗古词的融汇和传承,让中国文化在电影当中有了栖身之处,柔化了武侠片的血腥和暴力。 少年时候的徐克十分瘦削,到现在其实还是。而且徐克的眼神矍铄,说话的时候眼珠一直在溜转,嘴巴还在说着这一个句子,脑子已经转到下下个句子去了,而他的神情,总是在慧黠中藏着狡猾。作为一个导演,徐克的形像没有李安憨厚,没有陈凯歌雍容,也没有王家卫的文艺范,更没有张艺谋的深谋远算,反而和杜琪峰还有林岭东一样,都带点江湖气,不过比他俩更圆融更灵活更有格局。而且,徐克蓄着山羊须的方形脸,让他隐隐然有种艺术家的气度。并且我发现,无论赶戏的时候有多急迫,拍戏现场的条件有多恶劣,徐克每次到片场都穿得十分时尚,身上的颜色都是黑灰白,表面上看似没在衣着上费心神,实际上他穿的每一套衣服,背后都有时尚品味千锤百炼的施南生在打理,连那灰色的色号,也都严厉把关,加一分太稳重,减一度太轻佻,因此徐克的形象,比李安在片场永远穿得像个大学教授,张艺谋怎么看都让人联想起偏乡农民工,显然要时尚得多。而施南生对徐克的监督,渐渐地从衣柜走到了剧组,常常都见到她剪着一头利落的短发在背后纵容徐克天马行空的奇思妙想——“其实人的感情,比所有武功都厉害”,这是徐克在《笑傲江湖》加插的一句对白,似乎是在说给他自己听。 至于徐克自己,每每拍完一部片子,戏杀青了,演员陆陆续续从相处了好几个月的角色走出来了,他还是不放心,像个患有飞行恐惧症的人,总要等到飞机正式着了陆,机舱门打开,他才把自己从之前紧绷的情绪当中赎了出来,重新领取一张新的生命租约,好让自己继续往前走下去。电影对徐克,是爱也是刑罚,他一直都乐此不疲地惩戒自己,让自己在濒临溺毙的那一瞬间享受冒出水面笑到最后的高潮——所有的创作不都是一样的吗,只不过电影的排场和阵仗庞大了一些而已。
2年前
汤唯一直都不相信信仰。如果硬要给她挑一个,她宁可信仰的,其实是生活。她后来淡淡地说起,即便是被封杀的那段时日,她手里抓着整副家当到英国进修戏剧,她当时不知道这种流落异乡的日子还要往下过多久,心里却一点也不恐慌,在暮色久久不肯四合的秋天的伦敦河畔坐下来,来回扳着手指头,笑着对自己说,看来得想想办法,该如何赚钱过生活才是。于是她决定跑到人来人往的街道上,用笔往自己脸上画一副京剧脸谱、用旧报纸撕成衣服再用大头针别在身上当成纸时尚、用厚厚的白粉涂在脸上妆扮成艺伎,还试过拎一桶水用海绵制成的大毛笔在人行道上挥毫写书法,以及搬一张椅子喊住过路的人替他们画像…… 汤唯去过河边了。她回来的时候只是微笑,并没有打算告诉我。但我看到她那条大白狗的4条腿都沾湿了,身上还粘了好几根犁头刺。于是我说,大白看起来又饿又渴的,我还是给它拿杯牛奶吧。汤唯听了,扭过头来说,才不,它刚喝了一肚子河水,还涨着呢,然后就转身径自踩着木梯上楼去了——我抬起头,刚好看见汤唯的脚跟有几道被茅草划开的血痕,很细很细,像天使的发丝。 我突然想起姜文。姜文承认自己有恋足癖,喜欢看女人精致的脚丫子,他可以在电影《太阳照常升起》给女主角的脚足足5分钟的特写,甚至用女人光着的脚丫子设计成《一步之遥》的特别版海报,海报里头的女人脚跟还扣上用来刺痛马腹让马儿跑得更快的马刺——明显是给雄性主义和男人的革命情意结明目张胆地钻开一个情欲喷发的出口。 但汤唯光着的脚跟似乎没有在电影里被特写。即便是在《色,戒》也没有。我记得她到虹口赴易先生之约,赤脚走进日本的居酒屋里,鞋子脱了,但腿上还是穿着丝袜,那时候的丝袜,接口都是在腿背后车成一条黑线,一旦走动起来,还帮腿部线条给拉长,扭出一种连强作端庄也镇压不住的性感,我想起张爱玲写的——一种失败的预感,像丝袜上一道裂痕、阴凉地在腿肚子上悄悄往上爬。但我望着银幕,第一个朝我扑过来的感觉是,汤唯的小腿也未免太结实了,这或许是因为她太爱运动,少女时期更曾经是羽毛球的国家二级运动员有关吧?甚至后来,汤唯结了婚,生下一个名叫夏天的女儿,偶然看见她在社交媒体上载一家三口在沙滩上脚叠脚的照片,我禁不住哑然失笑,啊汤唯的脚丫子原来一点也不纤细呢,并且毫不性感,看上去敦敦厚厚的,反而有一种憨直的村妇懂得怎么把生活结结实实踩在脚底下的踏实感。 [vip_content_start] 因为演员的身分,汤唯在上一部戏衔接下一部戏的中间,总会有一段或长或短的间歇期,足够让她对这世界退开一步,保持一种客气但锐利的观望,而且她有意无意拉开来的策略性距离感,和她用清冷撞击出来的坚韧个性,不知道为什么,最后总造成汤唯无论是穿着优雅的礼服走在华丽的红地毯,还是戴上九翚四凤的凤冠演大明皇妃,在我心中刻印的,永远是她身上半旧的土色风衣,以及她背后发出沙沙声响的萧肃秋天—— 汤唯在我眼里没有夏与冬。就连春天,离她也是极远极远的。她太秋天了。而秋天是最难猜得透的季节。我每一次看见汤唯,就好像看见远山过雨,荷叶在池里安静地翻动,而她盘起头发,凌乱着鬓角,穿一件土黄色风衣,而风衣,风衣必须是属于秋天的,一件穿旧了的风衣,就等于一个人穿在身上的半本自传,承载着故事的始末,也记录了离合的因由,所有的天涯海角,也都藏在了里头——我一直记得,那部让汤唯一鼓作气在韩国横扫近10个最佳女演员奖项的《晚秋》有那么一句:你所以为的巧合,不过是另一个人用心良苦的结果——而这句话,分明就是后来把汤唯娶回韩国的导演金泰勇,在那个时候已经预言了爱情的发生才悄悄加进去的吧? 认真把生活过好的女演员 可惜的是汤唯一直都不相信信仰。她甚至不信仰理想,也不信仰爱情。如果硬要给她挑一个,她宁可信仰的,其实是生活。她后来淡淡地说起,即便是被封杀的那段时日,她手里抓着整副家当到英国进修戏剧,她当时不知道这种流落异乡的日子还要往下过多久,心里却一点也不恐慌,在暮色久久不肯四合的秋天的伦敦河畔坐下来,来回扳着手指头,笑着对自己说,看来得想想办法,该如何赚钱过生活才是。于是她决定跑到人来人往的街道上,用笔往自己脸上画一副京剧脸谱、用旧报纸撕成衣服再用大头针别在身上当成纸时尚、用厚厚的白粉涂在脸上妆扮成艺伎,还试过拎一桶水用海绵制成的大毛笔在人行道上挥毫写书法,以及搬一张椅子喊住过路的人替他们画像——汤唯说,还好英国是个对艺术极其友善的地方,会主动把任何与创作相关的举动当作是艺术,于是她把自己在街头卖的艺都定为行为艺术,而这些都是她把念书时候学会的才艺拿出来复习,所以一点也不觉得在街头卖艺就是沦落了—— 后来有人把汤唯在街头卖艺的照片传了回来给李安,李安看了,心疼得不得了,李安最不忍心看到的是真正爱电影的人为电影受了委屈,于是积极为汤唯拉线铺路,怎么都要把汤唯重新带回大家面前,这才辗转有了汤唯后来被推荐加入“香港优才”计划,也才陆续有了汤唯正式获得香港居民证,重新回到中港电影圈的种种举动,反而接下来发生在汤唯身上的,都是后话,也都是造化了。 至于汤唯最吸引我的,不是她的美丽总是那么的漫不经心,也不是她当时在日渐恶化的焦虑当中依然看上去那么的云淡风轻,作为一名女明星,她没有肌肤赛雪的娇媚模样,反而有一股让人捉摸不透的诡密力量,在不断替自己寻找各种可能的同时,也不停为导演们提供各种可以被开发的可能。现在的汤唯,家庭与婚姻是那么的美满,演艺事业也扶摇直上,简直就是处于她个人的黄金时代,提起汤唯,我们第一个联想起来的,几乎都是感性中带点韧性的东方神韵,以及一泓碧水含空的文艺气息,这些其实已不单单是汤唯的标签,也是好一些人对东方女子的想像和向往了,我还听说,韩国流行一句赞美女孩子的话,只要说“你长得很汤唯”,女孩们很少会不开心的——汤唯的魅力,就是她一点都不遥不可及。只要你愿意,其实也可以活得像汤唯那样,一样安然自若,一样一笑而过,但前提是,必须具有像汤唯那样的修为。汤唯比谁都明白,生命中所有的偶然和徒然,其实都是必然。简单的人生,首先就是“减”掉欲望订“单”,仅用美好的事物来打磨时光,这样子本一不二的本质,就像养一支荷花在院子正中的天青色池塘,汤唯一直都懂得如何活出那种神涤意闲的惬意。 后来听说,汤唯喜欢田园,喜欢农庄,喜欢河流,喜欢依靠着大自然放纵她自己,让山水树林和幽谷,承接她漫山遍“野”,没有办法在繁华都市彻底宣泄的那一股天性中的,“野因旷而冷舒”的粗野——我看过汤唯如何从土里挖出几颗土豆,如何在午后河里潺潺的流水声中走失了魂魄,如何在风把晾在院子里浆过的衣服吹得沙沙脆响的时候笑得像个刚刚收成满园果子的农妇——汤唯相信,只要认真把生活过好,其他一切,就会顺理成章各就各位地发生,比如爱与快乐,比如笑与幸福,都是,都是。 因此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李安也许看偏了,他曾经说过,汤唯长着一张愿意为了爱而去做傻事的脸,并且和张爱玲写的,那个长着六角形脸的王佳芝一样,可以一旦对爱情动了恻隐之心就愿意牺牲自己的一生。其实汤唯不。汤唯对爱情总是避重就轻,她真正想成为的,是一条两边都在奔流的河——我听汤唯提起过的,那是印第安人的迷信,他们相信只要找到一条两边都在朝不同方向奔流的河,傍河而居,饿了就捕鱼果腹,情欲随着河水高涨了就双双扑倒在芦苇疯长的河畔,那种暴烈的原始,犹如天地初开,上天拉开一条缝,人们通过这条缝跃入河里,恣意畅游,那才是人世间最丰美的幸福。而汤唯后来说,她向往两边都在奔流的河,其实是同一条河岔开来,一边吧啦吧啦地流向比远方更远的远方,一边不声不响,越流越清澈地流向她自己。而所有的河,都是一样的,或澎拜或流淌,不外是少年渡己,中年渡情,老年渡心。每一条河,总会在不同的河段,毫不迟疑地冲开弯曲的正在发育中的河道,澎湃着直奔河口。 但更多时候汤唯是安静的。汤唯静下来的时候,是专心一致的万籁俱静。那种静,我后来想起来,就好像小时候到外婆的村屋过夜,半夜乍醒,把耳朵贴在楼板上,可以听见楼板一片一片被风撬动的声音,随时准备把村屋里被隐藏的什么掀开来。印象当中,性格偏静,可以拥抱一整片荒凉的女明星也不是没有的。比如周迅。周迅说,她可以抱着膝一动也不动,眼前的剧本刷刷地被风吹过来又吹过去,她一个字也没有读进去,然后一天就过去了。但周迅的静是隐隐藏着喧哗的,那种人来人往,记忆与记忆互相叫嚣呱噪的喧哗。我其实在写汤唯之前,脑子里的引擎在吧嗒吧嗒转动着的,有一半是周迅。而且她俩年纪相仿,照理应该也听说过彼此零零碎碎的故事,就好像我认识的那些女明星们,谁不是把美丽当做一张引火纸,点燃后丢进炉子,马上就看见火苗蹿了出来,然后她们一边熊熊地和青春不欢而散,一边冉冉地和岁月白头偕老——青春只有一次,你没有烧过,就不算真正拥有过。
2年前
黄渤说过,他在吃遍了社会的亏之后,终于悟出一个道理,你只有跟这个社会变成合伙人,你才会知道怎么样生活下去才会方便一些,而这些用遍体鳞伤的经验换回来的生存之道,全都变成了黄渤的资产,现在的黄渤和社会交起手来,比谁都通情达理,比谁都游刃有余。所以拍起电影来,黄渤都倾向社会批判类题材,因为黄渤知道,他不是偶像级别的明星,他必须让自己出尽洋相,让自己掉进笑话里变成笑话的一部分,才能建立起稀薄的存在感。 黄渤并不丑。丑是一句粗口,我宁可绕一个圈,沿路捡拾其他比较迂回的字眼作为取代,也不愿意随便说出口。更何况,真正视觉上的丑,本身就是一种景观,只要当事人理直气壮,也就豁然成为一种风尚,一种被分裂出来的,美的一种——所以除了黄渤,还有王小波,还有赵传,落在我眼里,都只是长得比较倾向抽象表现主义,比较需要深刻的去探索而已。 就好像王小波,如果你读过他的《时代三部曲》,读过他怎么把凄凉又沮丧的时代,写得蹦跳又喧闹,就会觉得他该是如何趣味横生、如何引人入胜、如何荷尔蒙迸射的一个男人。甚至是赵传,他对爱情心无旁骛的温柔,他对际遇逆来顺受的依从,最后都成了一枚别在他衣襟上的勋章,把他粗粝的外表映照得熠熠生辉。因此黄渤不过是稍微低于一般偶像基本要求的颜值,又算得了什么呢? 而且认真比较起来,影帝当中就数黄渤最爱美,也最爱在打扮上让自己看起来有一种时尚人千锤百炼的漫不经心,他尤其喜欢那些讲究设计感的衣服,一穿上去,立刻把他对形象包装蛮横的企图心都给抖落了出来,他自己也承认,他有一部分的焦虑症是因穿着而起的,他是那种穿不对衣服会格外焦虑,然后一直换一直换,换到满头大汗,换到完全满意才肯抓起手机出门——还记得他在金马奖上被郑裕玲调侃穿着睡衣上台颁奖的那一套礼服吗,如果没有记错,那是D字头的大牌子,可惜他身形实在不够挺拔,撑不起线条的流畅感,所以才会把衣服的剪裁给松垮了。 [vip_content_start] 还有就是,黄渤的洁癖也是吓死人的,听他朋友说起,某次到黄渤家喝红酒,喝到一半黄渤不小心把酒洒到裤子上,他马上站起身,一边咕哝着,哎呀这裤子沾上红酒可不好洗哪,一边急忙退到浴室去,把裤子当场脱下来洗干净,然后若无其事地穿着一条裤衩出来,和朋友们接着喝—— 于是我马上联想起陈坤。陈坤是那种只要他一推开门走进来,屋子里的空气马上因为他锋利的英俊而凝结起来的男人,但陈坤同时也是出了名的不爱打扮,越邋遢就越自在,尤其在实践《行走的力量》一连串公益活动的时候,他攀拉萨下青海,完全可以把超过一个星期不洗澡不换衣服当一回事——黄渤肯定不行,黄渤最耿耿于怀的,就是欠缺陈坤充满悬疑感的英俊,以及黄晓明自带贵族气的帅气。 至于黄晓明,明明已经步入了中生代,却还在偶像派的跑道上来回兜转,硬是撑着要和小鲜肉们争帅斗俊。媒体问黄晓明,那你接下来打算在演绎上有什么样的突破?黄晓明突然一口气冲上来,堵住了情商,脱口就说,你总不能让我去抢黄渤的饭碗吧,而且我也肯定演不过本身就是那种类型的演员——也因为这一番话,让我们看得更清楚,黄晓明得高“颜”值和黄渤得高“言”值,终究还是有分别的。 用血泪换回来的社会生存之道 毕竟成长环境不同,眼界和格局,也难免有了高低之分。我记得黄渤说过,他在吃遍了社会的亏之后,终于悟出一个道理,你只有跟这个社会变成合伙人,你才会知道怎么样生活下去才会方便一些,而这些用遍体鳞伤的经验换回来的生存之道,全都变成了黄渤的资产,现在的黄渤和社会交起手来,比谁都通情达理,比谁都游刃有余。所以拍起电影来,黄渤都倾向社会批判类题材,因为黄渤知道,他不是偶像级别的明星,他必须让自己出尽洋相,让自己掉进笑话里变成笑话的一部分,才能建立起稀薄的存在感。 我记得黄渤说过,他连续报考北京电影学院两年都没考上,第三年终于考上了,却是不需要露脸的配音系,这对黄渤来说,比直接不被录取更加难受,而且他发现在面试的时候,那些老师们基本上连在他脸上多停留一秒的意愿都没有。于是我想起当年剑眉星目,模样儿俊俏得可以,只是身高不符合电视台小生标准的郭富城也一样,当年以第一名的标青成绩毕业于香港无线演员训练班,导师却一脸冷漠地对他说,“别太得意,论外形,你是全班最差的一个——”。郭富城听了,礼貌地把射进要害的半支箭拔了出来,另外还有半支,就让它断在心口警惕自己。 而黄渤是个荒诞主义者,他被周星驰赞赏为未来喜剧“王中王”的喜剧感,其实充满着对这个社会的嘲讽、审判和质问,因为这整个时代的生存环境和文化氛围,一直在引导我们去攀附高于生命价值的富贵和虚荣。黄渤刚出道的时候,是个真正意义上跑江湖唱夜场的小歌手,曾经因为唱得不好而被酒客借着酒疯抄起一个酒瓶朝他头上砸过去——群殴、械斗、霸凌、欺骗、威胁,没有一样是他没有经历过的,因此他很快明白了一件事,江湖上的人在丈量起道义,自有他们自己的一套算计,他们不明白什么叫克制,也不知道什么是底线—— 我对黄渤刮目相看,完全是看中他是一个习惯以哲学角度去提升角色深度的天生笑匠,他喜欢不断地推翻旧的自己然后重新建立起更新的自己,就好像和他谈起他现在对演戏的热忱,他咧开嘴巴笑着说,当你经验慢慢丰富,当你支配能力慢慢变强的时候,如果剧本里有一个保险系数比较强大的角色,而当导演拎着这样的角色找你,其实并不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他只不过是通过保障票房来扼杀你突破演技。越是抓摸不定的角色,黄渤越是觉得好玩,因为从摸索到建立,一旦发觉照这样往下走对角色的塑造只有磨损没有助益,他就当机立断,全盘丢弃然后重新建立,虽然我知道,像黄渤这样的一个人,你要他远离颠倒梦想根本是不可能的,因为他太喜欢去发掘这个社会光怪陆离的真理,然后透过他在底层生活的历练,指证人生其实比胎膜还单薄的真相和梦想是如何的相差十万八千里。 奇怪的是,每次见到黄渤,我总会强烈地感觉到,外表不那么波澜壮阔的男人,内心也相对的比较窗明几净。黄渤在某种程度上,是那种一旦跌入一种关系,或一旦认定一个人,就会长长久久,见异不思迁。就好像黄渤在面对媒体的时候,什么都可以谈,怎么样的要求都可以配合,但他的底线是,不准触碰家庭,不准把妻子和两个女儿拉进他的演艺事业里头去。大家都知道黄渤专一,妻子是初恋,从他还是个跑场子的小歌手的时候就在一起,他俩一起苦过一起扛过,过去廿多年,黄渤就是和这个写尽别人故事里的大悲大喜的编剧,长相厮守在一起。而黄渤可以为电影折腾,为角色奔波,为事业拼搏,但家庭和感情,就算只是撕破其中一角的安宁,他也不会允许。 因此黄渤也只有在睡着的时候才敢显露出他的疲倦,并且那眉头,还是紧紧地扣锁着。男人总是矛盾的,而男人的矛盾,比女人的矛盾多了屈憋的成分。我记得黄渤苦笑着摊开手掌说,男人呗,回到家庭,你其实渴望清静,但又觉得必须多一些陪伴他们;面对工作,你明明想要转过身头也不回地推掉所有片约秀约商演约,但总不能不对工作室伙伴的饭碗负责——这道理我明白我明白。尤其是站在中年悬崖边上的男人,要不活成钻进牛角尖郁郁寡欢的卡夫卡,要不活成絮絮叨叨云不淡风不轻的村上春树。生活本来就是这么荒诞。我们既是大夫,我们也是病人。那时候还未大火甚至还未骤火的黄渤,每天早上在茫然里醒过来,明知道这个世界暂时不需要你的参与,但还是琢磨着让自己至少写一首半首歌或拉开门出去见见唱片公司老板或演艺界里混得还可以的朋友看看有没有机会什么的,他害怕哪一天就这样晃着晃着就把自己给荒废掉了。 后来黄渤火了,成了50亿影帝,有钱有权也有名望了,可他的焦虑和恐慌还是存在着,只是换了另一副模样罢了,他还是有着层层叠叠的不安全感,害怕抓不稳荒诞的社会节拍,也害怕掌握不住会炸的角色和会爆的题材,一直到有一天,黄渤发现没有了这些恐慌原来会让他更恐慌的时候,他才知道他必须暂时停下来,推掉所有片约,按熄所有邀约,在他风火最盛的时候,宣布停产一年—— 后来黄渤才说,那时候身边的朋友暗示他,这决定太冒险了,因为一年没有新片子上映,被观众弃之如敝屣是理所当然的事。黄渤也不是不知道,刚得影帝那一年,出席活动都一定坐在第一排正中的位置,半年还没有新片推出,位子马上被拉到第三排去了。最风光的往往也最残酷。这也是嗜血的娱乐圈子最让人着迷之处。我不确定黄渤的文艺基因有多高,但听他感慨地说起,名利嘛,就好想天上的星斗,等到有本事把它们摘下来的时候,也许才会发觉,让它们待在天空上,不叨扰不硬拗,其实不也是挺好的吗?而在仰望和占有之间,如果再给黄渤多一次选择,这一次,我猜他会选择像一尊脱色的青铜,安坐不动,沉入安静的湖底。
2年前
陈昇的情歌,你多少总听过一些,都少了那一点点的市场谋略和那一些些的商业计算,而没有格局就是陈昇的布局,他喜欢在俗世中清澈,在流畅中惆怅。很多时候,陈昇从口袋里掏出口琴,随手往衣摆一抹,像个落魄的诗人,把写烂的诗剪一小段出来唱给我们听,而我们不吭一声地坐下,来来回回地听,也来来回回让那歌词、那旋律在我们心口马蹄哒哒,也不准备开灯,最后忍不住抹了一把脸站起来,到厨房拉开冰箱拔开一罐啤酒——就好像〈把悲伤留给自己〉,如果单读那歌词,也就是一首辛波丝卡了,而陈昇的情歌明明那么浅那么白,但那浅那白漾开来的,偏偏是那么深沉那么干净的忧伤,左右闪耀着诗的属性,像母亲留给你的一块挂坠映照着祖母绿,不管什么时候掏出来,永远都比上一次握在手里的时候更冰凉更清澈更神秘…… 如果隔壁住着陈昇。那么偶尔敲敲墙壁,然后跑过去按响门铃蹭杯酒喝,应该不是件太失礼的事吧?因为你说,陈昇比谁都明白,蒲团让人野,唯有清酒令人远——而那远,对现在的陈昇来说,是心远自无车尘马迹的那种远,所以他会拉开门,把你请进屋里去,只因为他懂,他真的懂——坠在胸口的小十字架尚且无风自动,这世上哪有正襟危坐的孤单呢? 作为一个滴酒不沾的人,我对酒的量词,向来都是用诗句来估算的,比如“玉碗盛来琥珀光”,那么那酒应该是婉约的,是可以用碗来量的;又比如“明月清风酒一船”,那么那酒恐怕是澎湃的,需要用船才载得动——而陈昇,当他还是渊才亮貌的少年,草色遍溪桥,我不是不好奇他的酒量到底有多豪?还是其实和蜻蜓一样,只要被春色一熏,就醉得翅膀都软了下来,抱着一缸酒睡倒在酒吧后巷?我只听说过,陈昇爱喝葡萄酒,可以一边喝酒一边解开上衣踢掉鞋子,在台上松开嗓子唱歌,并且常跟办演唱会的单位开玩笑说,欸你票卖那么贵,可不可以在每个座位底下藏一瓶葡萄酒,我想和来听歌的朋友一起喝—— 后来我见到陈昇,酒他还是喝的,但再怎么喝,都是清醒的时候比醉倒的时候多了。我笑着试探,昨晚上和马来西亚玩音乐的朋友喝了酒么?他有那么一下子会不过意来,微微地愣了一愣,然后才笑着说,“也不确定算不算是喝了,反正就那么几杯。”毕竟60了。陈昇很明白,剩下来的岁月要做到的是,披沙拣金,去芜存菁——所谓的“菁”,不外是在不必要的场合绝迹,将次要的人礼貌地请出生命里去。年轻的时候,我猜陈昇喝酒,是看见有人把融掉一半的冰块加进马丁尼就会跳起来大吼一声,“你这样是会撞伤马丁尼的知道吗?”但现在不了。现在的陈昇和你我一样。偶尔有人在敬你的酒里兑了白水,你明明喝了出来,却不动声色,连眉毛也懒得挑一挑,渐渐活出一种隐忍的大气——江湖既然太深,那就尽量往浅的地方走。况且我一直认为,陈昇是个写字的人,他写的东西渐渐和他现在过的日子一样,句子越来越短,句号越用越多,已经戒掉频繁地使用“逗号”和“然后”,因为很多事情对他来说,那些没有说出来的,其实才说了最多。 [vip_content_start] 像诗一样的浅白情歌 偶尔我读卡缪,第一个想起的不是别人,而是陈昇。这绝对是始料未及的事。为什么是陈昇?而我最大的震惊,是震惊于卡缪实在比陈昇英俊得太多太多,我怎么可能把陈昇代入卡缪的人生,并且理所当然地,将他们活过的人生联想在一起,重叠在一块?后来我想起卡缪说过,人性是虚伪的,而人类,也是唯一不愿意接受他们本来面貌的——应该就是这一句,让我滑了下去,想起陈昇的飘忽和卡缪的荒谬其实是那么的相近。而陈昇和卡缪最相似的地方,是他们都一样的善于欢快地与人打成一片,但更善于诡异地在空无一人的废墟雀跃地拼凑散落四地的自己——而且我很相信,陈昇其实和卡缪说的一样,他除了甘愿承受自己的与众不同之处,也甘愿承受自己的脆弱无助——独处,其实也是一种社交手段,不过是把对象缩小,缩小得只剩下自己而已。而陈昇不一直都是何谓人际管理表现拙劣的模范教材吗?他连私奔,对象也只能是他自己。 而陈昇到现在还是一样,一样的嬉皮笑脸,一样的玩世不恭,一样的滑不溜秋,用轻佻和孟浪,来掩饰他的用情至深,并且他无论出现在哪里,那眼神那肢体,都是处于一种准备远离的状态。我不确定陈昇知不知道,我也没有准备特意告诉他,在我们这里,还是有人喜欢陈昇比喜欢李宗盛多,原因是羊的视力不好,而且没什么方向感,很容易就落单,陈昇给我的感觉就像一只落单的白羊,在靠近湖边的草丛咩咩地叫,叫得并不是那么积极,好像不着急让人将它赶回去,但那叫声,你如果听得仔细,就听得出来,里面有一种惆怅的忧伤。 而且陈昇的情歌,你多少总听过一些,都少了那一点点的市场谋略和那一些些的商业计算,而没有格局就是陈昇的布局,他喜欢在俗世中清澈,在流畅中惆怅。很多时候,陈昇从口袋里掏出口琴,随手往衣摆一抹,像个落魄的诗人,把写烂的诗剪一小段出来唱给我们听,而我们不吭一声地坐下,来来回回地听,也来来回回让那歌词、那旋律在我们心口马蹄哒哒,也不准备开灯,最后忍不住抹了一把脸站起来,到厨房拉开冰箱拔开一罐啤酒——就好像〈把悲伤留给自己〉,如果单读那歌词,也就是一首辛波丝卡了,而陈昇的情歌明明那么浅那么白,但那浅那白漾开来的,偏偏是那么深沉那么干净的忧伤,左右闪耀着诗的属性,像母亲留给你的一块挂坠映照着祖母绿,不管什么时候掏出来,永远都比上一次握在手里的时候更冰凉更清澈更神秘。而陈昇,我们都懂得,他是用情歌克制自己,然后口不对心,然后节约厉行,不肯让自己在爱情面前多走一步,因为他知道,再多走一步,就是两个人的万劫不复,他扣押着那一步,宁可和所爱的那个人最终渐行渐远,也不肯让谁去承担一个殉情者的风险,因为他宁可委屈自己去相信,后来的一切遗憾,都是之前善意的成全。 而不知道为什么,陈昇和村上春树在某程度上都有点窝囊,但他们对生活的窝囊里头,却又藏着对爱情的侠义,让我禁不住在想,这不正是大叔群共同皈依的精神偶像吗?他们都习惯在节节败退的岁月里喋喋不休,也都享受在喋喋不休的嗟叹里尽量活得欣欣向荣。而大叔们过敏性拧巴的特征他们也都一样有,总是烦躁,总是憋屈,总是看谁都不顺眼,也总是让谁看了都觉得不顺眼——尤其是陈昇,他的才气孵养了他的傲气,他曾经暗示,这江湖有没有他的藏身之地是一回事,关键是,谁也没有资格审判他的灵魂处境。 但命运是何等地吊诡,下半生的陈昇,才刚大病初愈,就把自己活成一系列色彩缤纷的行为艺术,重启跨年演唱,办画展,出新书,画绘本,甚至又开始写起了诗——企图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来证明,一个危机潜伏的身体,如何在一个危机四伏的时代,用尽全力拉伸出最极致的动机——陈昇怀抱的,其实是最朴素的野心,“好玩的,就好好的再玩一遍”,他说。并且希望在有限的时间,让所有的想法无限倾泻,如果能够泛滥成灾那当然最好,如果不能, “至少只泼湿了那么一块土地也好”。当时他说话的神态和语气,我都仔细记录在眼里,那是一种人到摇摇欲坠的中年,大叔极力为自己搞砸或烧焦的年少梦想补破网的坚持—— 我回看上回陈昇到马来西亚为自己的演唱会发布预售做宣传,我们特别安排和他拍摄的几条短视频,他穿一件蓝色碎花的夏威夷衫,松开两颗纽扣,而且把两只衣袖都微微地往上折,看上去很有一点点大叔们最是念念不忘最是不肯放弃的少年气,而头发好像是忘了梳理或本来就不打算梳理,而且看上去他应该是刚从海边晒了回来而且防晒霜涂得不够,没有上妆的脸上很明显看得出肤色有点暗沉,但那暗沉,我选择解释成“不发亮的光”——那么粗糙,却又那么原始。 我常想着的是,陈昇的温柔应该都被他过度消耗在他的歌里。演唱会现场,我因工作需要刚巧在后台,看见他在台上把麦克风夹回麦克风架,临转身前还翘起一只腿对观众扮了个鬼脸,然后一回到后台,他整张脸挂了下来,眼神空洞得像一樽睡倒在树林里的伏特加的瓶子——每个唱惯情歌的男人,会不会都是,空有爱情的知识,却总是对女人的心思判断错误? 60岁的男人了,那些值得留给自己的悲伤,其实也所剩无几。陈昇现在连酒吧也不大去了,宁可带一张唱片和一瓶酒到朋友家,也不肯再买100朵玫瑰送给喜欢的女人。有时候,适当的不解风情和善意的铁石心肠,也是一种防卫本能,特别是对些那种动不动脚底一滑就掉进爱情废矿湖的男人,最好还是带着一块好像橡皮的灵魂傍身—— 穿缝越隙的岁月,到最后还形容俱在的,一定是男人没有能力去抚养的一段年少气盛的爱情。我往陈昇的肩后望过去,看见他忠实爱过的人站在他背后的一棵树荫底下,因为日正当空,那脸孔就只剩下一个光圈,我只看见一双垂下来的软绵绵的手,以及蓝色的百褶裙。那时后台还是可以听见正在台前演奏的音乐震耳欲聋,陈昇侧过头来,我礼貌地向他微笑点头,如果他开口问,是不是看见有人站在他背后的树荫底下,我会告诉他,没有,我没有看见任何人—— 爱情不是跨年演唱会,不是唱了廿多场说结束就可以结束了,而是烽烟淡化,还是有个人隐隐约约,捡起被风吹落的一只来历不明的风筝,然后转身走入呼呼的、语无伦次的风声。真正爱你的人,有时候,她只有背弃你才能够入驻你。而所有不屈不挠的爱,是不是都要在百花深处,穿着腐朽的铁衣午夜问路,才能把城门给呼唤开?是这样吗,陈昇?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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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是黄永玉的表叔,小时候他对从文表叔印象最深的是,表叔下乡之前,把他身上暗暗攒起来的一丁点现金,都分给了身边的孩子们,黄永玉也分得了一份,他后来提起,那钱咋花掉的他一点都记不起来了,只记得那是一个动荡的时代,是个饥饿和离散特别澎湃的时代,每个人都在时代的漂泊中打捞自己,也都在岁月的漂泊中冲散自己。文革时期,有一次他在街上和沈从文擦身而过,彼此不敢相认,也不敢开口说话,并且正各自被挟持着往各自的批斗场走去,沈从文望着地面,说了一句,“要从容对待啊”,然后就被拖着走远了去…… 黄永玉也写诗。印象特别深刻的有那么一首,一首关于老人的。他写,年轻人是时常错过老人的,故事一串串,像挂在树梢尖上的冬天凋零的果,已经痛苦地提不起来——他曾在一场朗读会上,用湖南话朗读过这诗。没想到的是,我第一次读的时候在阁楼里,再读已经在客舟上,将来若果有机会三读,可能已经在僧庐下。但我觉得黄永玉写得最好的,是他刻在沈从文墓碑上的一句话,“一个士兵,要不战死沙场,便是回到故乡”,那碑文,虔诚得像一句诗,你贴近去,还可以听到惊涛拍打着岁月的堤岸。 黄永玉不怕老,也不怕死。就算老得牙齿都疏疏落落了,他老人家还是喜欢叼着烟斗戴顶画家帽,笑起来还是贼贼的,满脸促狭,无论怎么看,都还是当年那个皮得不得了的野孩子。而且还差两年就满百岁的黄永玉,对于死是毫不避忌的。有后辈试探问他,活到九十多岁了,有没有想过将来的事——“将来”这两个字用得真好哪,我真喜欢,因为对一个老年人来说,结束,也是一种将来,也一样值得期待。我记得黄永玉笑声朗朗地说,将来离开了,连骨灰都不要,因为一个人烧完后留下的骨灰,足足比一个枕头还多,当肥田粉用多好啊。他说,干校3年下乡劳改,他就扛过骨灰,跟伙伴们到火葬场把骨灰扛到水田去撒,结果那一年,他用手指捏个大圆形说,稻米都长得胖胖的,特别油,特别好吃。而黄永玉是个幽默的老人,还开玩笑说,但是要注意,如果还没有断气还没有死透千万不要把我拿去烧,可以先咯吱一下看我会不会笑,或者是用针扎一扎看我会不会叫,要不推进电炉门一关,就什么都来不及了—— [vip_content_start] 而写黄永玉,怎么都绕不开沈从文。沈从文是黄永玉的表叔,小时候他对从文表叔印象最深的是,表叔下乡之前,把他身上暗暗攒起来的一丁点现金,都分给了身边的孩子们,黄永玉也分得了一份,他后来提起,那钱咋花掉的他一点都记不起来了,只记得那是一个动荡的时代,是个饥饿和离散特别澎湃的时代,每个人都在时代的漂泊中打捞自己,也都在岁月的漂泊中冲散自己。还有一事儿,我担心黄永玉忘记了,特地替他记了下来,文革时期,有一次他在街上和沈从文擦身而过,彼此不敢相认,也不敢开口说话,并且正各自被挟持着往各自的批斗场走去,沈从文望着地面,说了一句,“要从容对待啊”,然后就被拖着走远了去——我读到这里,想起那个时代那些人所承受的,眼里就不争气地泛起了水气。 湖南怪人特别多 而黄永玉和沈从文相差22岁,但两人最相似的是,都渴望离乡都向往漂泊,我读过黄永玉说的,他说他不知道为什么湘西那个小小山城的孩子们,总是怀抱着奔赴他乡的渴望和梦想。“这其实有点悲凉。”他说。“我和表叔都是在十二三岁就背起小小的包袱,顺着小河,翻过山头,再穿过洞庭,去翻阅另一本大书。”那一本大书,广义来说,就是去开拓梦想的版图,狭义来说,何尝不是意图逃避命定的人生规格?至于那一个包袱,到现在我才明白下来,原来是丢不开的湖南人的个性和凤凰小镇的奇风异俗。于是我想起今年获得花踪“世界华文文学奖”的残雪不也这么说的,湖南真是个奇怪的地方,怪人特别多,而他们的怪,怪在一开始就不肯放弃,怪在身上总背着当地的风俗性和地方性的遗传到处去——湘西的凤凰也在湖南,所以黄永玉和沈从文也有这种湖南人的怪癖。 而当年沈从文只身到北京投奔文学,意义上根本就是北漂第一代,那时候他身上没钱,住在一间冬天没有火炉的房间里,冻得浑身发抖,郁达夫收到信之后去看他,第一个动作就是把圈在颈脖上的围巾取下,然后把雪花抖干净,马上披到了沈从文身上——这镜头如果将来有人拍沈从文传,是绝对应该把郁达夫浪漫的情义也拍进去的。而黄永玉,12岁就离开湘西来到西门念中学,后来学校迁到安溪的文庙,他就是在这里拿起刀,学习木雕,也自此雕出他往后的诗画之路。我记得黄永玉说过,他10岁时在凤凰见过沈从文,当时沈从文从北京回来探望重病的母亲,黄永玉见了他,虽然陌生,但隐隐觉得有一种亲,他只开口问了沈从文一句,“你坐过火车吗?”沈从文回答说有,他听了满意地一笑,然后转过身飞快地跑了开去—— 黄永玉还记得,他最后一次带沈从文回湖南凤凰,那时沈从文80岁了,比现在的黄永玉还年轻呢,但那一次,也是沈从文最后一次回湘西,6年之后沈从文在北京去世,最终还是依照先生的遗愿,把骨灰运回去,葬在凤凰城郊一处山谷,凤凰有多幽静,那山谷就有多幽静,沈从文幼时生活过的那种幽静。还有一张黄永玉为沈从文拍的照片,我特别的有印象,沈从文坐在一群小学生当中,在他当年念过的小学留下念想,可惜后来那教室也拆了,还有黄永玉画的一张素描,描的就是沈从文旧家,家里头曾经住过的人最终都不在了,但黄永玉的笔触还是一样刚健,一样的人间烟火,一样的满满都是岁月的况味,仿佛下一秒,就会听到有人把门咿呀一声推开,然后一脸清秀的少年沈从文正从里面走了出来。 而童年走过的凤凰廊桥、童年奔窜在大街小巷的欢畅、还有童年的风筝、糖人和灯笼,趁记忆还能够一片片被记忆起来,他都想一一再走一遍、再玩一回——黄永玉其实也用木雕,雕过他和沈从文一样念想的景物和尝过的苦和甜,甚至还写过一部诗集,每首诗都配一张插图,写的和画的,都是被复刻的记忆——偶尔也有人评黄永玉的画太匠气,艺术价值不高,但我喜欢的,就是他画里活泼的风土人情和喧闹的人间烟火,是实实在在过生活的人,把他滚滚烫烫生活过的光景,用木雕,用诗吟,用字记,让我们知道有人曾经这么四季分明地生活,他画里割一荏长一荏、取之不竭的回忆,就是他作品里的风格,也是他作品里的脾气,像一根竹笋顶撞出世,掀得开石板,顶得开砖瓦,象征了那一代人,何其孔武顽强的生命力。而且就算和丰子恺的《护生画集》相比较,我也不觉得黄永玉给孩子们画的动物寓言因为太过尘俗而被比了下去,我有一次在上海一家即将结业的小书店买到《罐斋杂记》,那店家猜想是急着搬迁,所以堆在地上的书本是论斤卖的,而这本《罐斋杂记》,应该算是黄永玉先前推出的《芥末居杂记》和《力求严肃认真思考的札记》的姐妹篇,而里面的动物短句,都是他在刑台地震之前,一直留在那儿的生产队搞“四清”的时候,因为无聊,画着消遣时光的八十多条作品。结果有一次批斗会上,应该是有人告了密,所以黄永玉被勒令交出那本画满动物短句的本子——这八十多条动物短句也因此散失了,但文革之后,许多认识和不认识的朋友开始把那些短句给汇集起来,交回给黄永玉,并且告诉他说,这些都是他们从当年批判他的大字报上偷偷抄下来的。 当然在意境上,丰子恺的《护生画集》教人们长养慈悲心,是丰子恺遵弘一法师之命,用了46年,画了100幅,而黄永玉的动物寓言,则是创炼83首睿智丰盈,哲理一针见血,字句让人笑不可抑的散文诗。说句实在话,黄永玉用调皮、幽默、嘲讽的画风和语气,让孩子甚至大人们解开艺术另一层的思辨层次,每一篇都击中人性要害,十分讨喜。比如他说,因为喜鹊老是报喜,所以叫得再大声,也没人嫌它吵;又说乌鸦不过才“哇”地一声,大伙就说它带来不幸;更说麻雀叽喳没主见,喜欢拿别人的小是小非把口才锻炼——黄永玉藏在画里的情绪和抒发,不呐喊不激进,轻轻一刀,就划开淤血,解放现代人的压抑。就算黄永玉的作品里边没有太庞大的艺术动机又怎么了?他熟练的技法,以及他对题材选择的精悍,说是奔放其实未免太过拘泥,根本就是肆无忌惮地狂妄,捅开现代人的面子挖里子。 这也是为什么,董桥说黄永玉文章第一,书法第二,画第三,他写的散文和杂记,粗中带细,很耐咀嚼。黄永玉自己也承认,他最喜欢的其实是文学,顺序而下,才轮到雕塑、木刻和绘画,但写文章始终不比画画赚钱,他必须卖画来养文章,卖画来请朋友吃饭,虽然画画没有写文章快乐,但他每一次作画,因为投入,所以都画得十分畅快。而就算老了,感觉自己缩小了,看着世界变大了,黄永玉还是坚持湘西人的坚持,别相信闲逸,因为人生,都是因复杂而简单,因为意会而潸然,像一只被雨水打湿翅膀的蝴蝶,雨都歇了还要飞进纱窗里躲日头,舍不得把它晒干。
2年前
我还记得当年杨凡把吴彦祖的照片递过去,林青霞看了一眼马上说,“快,趁别人抢掉之前,赶快把他签下来”,于是才有了吴彦祖咄咄逼人的英气把整个香港电影圈都给震撼的《美少年之恋》,也才有了继刘德华在《阿飞正传》穿着制服深夜巡逻掀刮的警员魅力风球之后,吴彦祖把棒子接过,在戏里演出的少年警员戴着警帽,慢镜头回过头望向冯德伦——镜头里的吴彦祖,结合古旧中国瓷器和西方文艺复兴石膏像的华美和精致,带有巴洛克的繁复和细腻,以及包豪斯的简洁和利落,单靠一张脸,就刻画了香港最美好的那个时代,烙在多少人始终不愿意去相信香港已经回不去的无限嘘唏,也烙在谁也没有守得住香港沧海桑田变幻的空白诺言…… “帅”是第四音。因此在形容吴彦祖的时候,我总是有意无意,绕开这字眼。嫌它听上去太高亢,嫌它叫起来太响亮,也嫌它其实太过敷衍,少了深邃的意境感,对于吴彦祖近乎矜贵的俊美,多少是一种冒犯,一种选词运字上的鲁莽,礼数不够周全。 最重要的是,吴彦祖的俊美很和煦,一种可以把周围的人安定下来的和煦,从来不带任何躁动的企图心,镜头内外都一样。我曾经在香港一个腕表新品的发布会上对吴彦祖匆匆一瞥,他迟到了,在经纪团队的护驾之下匆匆赶到现场,团队们的脚步风风火火,但吴彦祖的出现并没有让原本喧嚣的场面引起更大的响动,他一路和迎面的人打招呼,一路被接引到贵宾室为紧随着的发布会做准备,就连他的行色匆匆,也是预先被消了音的,这大概也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之一——而且每一次看见吴彦祖,我都想起山本耀司说过,他的服装是专为那些超脱世俗边界,安静地,一个人享受没有被发觉以及没有被驯服的野性的人所设计的。于是我第一个闪过的就是吴彦祖。尤其想起他在访问中用英语说,就算在最忙碌或者最盲目的时候,也不要忘记低下头来,嗅一嗅躲在心底下的那一株蔷薇。 [vip_content_start] 但岁月哐当一声呼啸而去,有些阴阴凉凉的旧事,触碰上去的时候,竟然还是烫手的——就好像当年还是熟读普鲁斯特的少年,吴彦祖睡得很少,浑身都是烧得发烫的少年血,于是每个晚上都像夜间出巡的阿波罗神,可以喝了一整夜的酒之后还领着女伴回家一路缱绻到天明,隔天一早又跳起身,不是赶着回去学校上课就是跃进海里滑水去了——马不停蹄,消耗着泉水一般,汩汩不绝的青春。 但现在不了。肯定不了。现在吴彦祖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蹲在斐然床边,算准时间,等着把他的Raven公主吻醒。我特别喜欢“斐然”这名字。尤其是那音节,念起来很有一种神采飞扬的意思。我甚至一厢情愿地认为,这名字想必是希望将来女儿长大了,无论是事业或家庭或人生,无一不成就“斐然”,无一不引人瞩目。但其实不。吴彦祖洋洋自得,用他依然轮转得不太流利的中文解释,“斐”是因为他和妻子Lisa S是在非洲举行婚礼,至于“然”,则因为他们夫妻两都特别喜欢大自然。然后他还滔滔说起他们在南非那栋筑在郊野的小小营房,房子外头圈起好大的栅栏,那是他和Lisa钻进森林,在岚烟还没散尽之前,一根一根,把树贩子截断后又丢弃的枯矮树头拖回去,慢慢给圈起来的,吴彦祖笑着说,“主要是因为Lisa担心那些牛只冲进花园把她种的花都啃掉啊”——我一边听,一把抓住了岁月在男人身上播种的温柔,原来是让他们的眼角慢慢长出鱼一样的尾巴,然后在逐渐清澈下来的日子不断摆动,而那摆动,是人到中年终于看清楚整个宇宙真相的讯号灯。 因此是谁说的其实并不重要了:一个男人向往什么样的生活,看看他娶了个什么样的女人就知道了。我从不否认直到现在还是被吴彦祖前任女友Maggie Q有如美洲豹般冷艳而深邃的美丽所吸引。琥珀色的眼珠。矫健的肢体。每一个动静,都用神秘包裹着诱惑,随即再用诱惑制造爱的陷阱和危机四伏。更奇怪的是,我竟然同样喜欢Lisa S身上散发出那种到任何地方都显得格格不入的倨傲和疏离感,那种——怎么说呢,即便在酒会里端着一杯酒,但掉入沉思的次数比和别人碰杯的次数多,以及怎么都滑不进当下的场景,经常在世俗里嬉皮,在繁华中陶渊明。吴彦祖这么形容Lisa,说只要给她太阳给她水源,她就有办法像个嬉皮,有滋有味地把日子过得野趣四溢。 更何况吴彦祖是那么喜欢南非,两个人第一次一起出国度假,没有停在约翰内斯堡,也不是住在开普敦,而是直飞南非的深山野岭,住进和非洲人一样的原始营房,那里没有电源,只有大片大片的天空,大片大片的草地,整整两个星期必须和文明完全切割,没有电话电视电脑,除了溪流和树林,根本没有现代城市人习以维生的酒吧餐厅咖啡室,但吴彦祖说,那阵子的Lisa,每天都像云雀一样,啁啾着叫上一整天,比她住在时髦的香港半山和走进摩登的中环置地广场瞎拼的时候还要开心,而吴彦祖自己,则像一艘待修的渔船,船上还有些未清理的木屑,就这样搁在岸边,一点也不着急。 代表作始终摆脱不了那张脸 当然在演戏上,吴彦祖一直都费心绸缪,也一直都尽力补漏,尤其对剑走偏锋个性扭曲的反派角色总有着一种说不出的偏好,并且赢过最佳男配角最佳新导演,也数次被提名最佳男主角,不是没有交出过让人刮目相看的作品,但他真正的代表作,始终是他那一张脸——而有时候,在银幕上不费吹灰地赏心悦目,其实就是一种情节设计,就是一种剧情推进,虽然吴彦祖多少会因为人们认定他根本是依赖色相征服观众而觉得太过委屈。 奇怪的是,印象之中,张国荣和吴彦祖相互辉映的画面几乎是没有的。但我一直觉得,如果吴彦祖不那么完美,又不那么克制自己去张扬那一张万马奔腾的俊美,他其实比谁都有条件把自己张狂成另一个Leslie,也因此我常不由自主,把他们郡王式的气派重叠在一起。张国荣说过一段话,我后来想起,仿佛是故意说给吴彦祖听的,他说,“拍戏不要把自己逼得太紧,只要自己能力可以应付的事才去做——但拍戏怎么能够可以说是应付呢?”演戏是魔,不着魔不成活。演员戒不掉的瘾,是每一个灯光从身上抽开,戏拍完了,但角色还在身体里面抽搐,怎么都驱赶不去,然后一次又一次,享受在一个角色的演出中获得迭起的高潮之后久久不肯遽然抽离的空洞落寞和虚脱—— 而青衣少年声影老,作为日渐没落的香港的最后一个美少年,吴彦祖的神色开始出现人到中年的豁达和宽容,如果他继续留在香港,终将陪着这座城市,一起见证彼此雪泥银灯的风华,渐渐的、渐渐的消散殆尽——我还记得当年杨凡把吴彦祖的照片递过去,林青霞看了一眼马上说,“快,趁别人抢掉之前,赶快把他签下来”,于是才有了吴彦祖咄咄逼人的英气把整个香港电影圈都给震撼的《美少年之恋》,也才有了继刘德华在《阿飞正传》穿着制服深夜巡逻掀刮的警员魅力风球之后,吴彦祖把棒子接过,在戏里演出的少年警员戴着警帽,慢镜头回过头望向冯德伦——镜头里的吴彦祖,结合古旧中国瓷器和西方文艺复兴石膏像的华美和精致,带有巴洛克的繁复和细腻,以及包豪斯的简洁和利落,单靠一张脸,就刻画了香港最美好的那个时代,烙在多少人始终不愿意去相信香港已经回不去的无限嘘唏,也烙在谁也没有守得住香港沧海桑田变幻的空白诺言—— 而吴彦祖是个念旧之人,也懂得感恩,前一阵子才听杨凡谈起,说吴彦祖带着女儿上他家吃饭,他看着吴彦祖脸上泛起慈爱的父性,心底不无感慨,他还记得当年找吴彦祖拍《美少年之恋》,心目中的男主角一定要像刘德华那样,英伟中有正气,并且必须要帅得让男人和女人见了都屏声敛息,而且杨凡还笑着提起,他两次拍吴彦祖,两次都给他安排了在镜头面前洗澡的重头戏,一次是和冯德伦一起沐浴;一次是被王祖贤循水声窥见他用木勺舀水涂抹身冲澡,两次都因吴彦祖没有一寸不让人意乱情迷的肌肉而成为经典,他精实的肌肉,就是杨凡电影镜头里的流金岁月——这点杨凡也不得不承认的,并且笑着说,后来观众都只记得吴彦祖冲澡的画面,根本不再记得是哪一部电影哪一个导演导的戏。 而我终究不觉得吴彦祖的腹肌有多么惊心动魄,反而像宋瓷中一只在建窑里烧出来的黑釉建盏,宽口小足,细节讲究,尺寸庄严,色泽温润,看上去如锦缎、如孔雀翎,如珍珠母贝,他把衣服一掀,那袒露的腹肌,直像艳阳高照下,盏内壁呈现出贝壳内壁犹如贝母般的幻影光彩。就连吴彦祖的妻子Lisa S也说,当年她从天星码头的渡轮上下来,看见《号外杂志》巨大的封面海报,吴彦祖裸着上身,露出壁垒分明的胸肌和腹肌,人鱼线下仅仅以一小块腕表广告遮住,她看了也禁不住惊叫一声,香港怎会有这么“诱”色可餐的男人,暗中把Daniel Wu这名字记了下来——结果一年之后,Lisa终于在一场酒会上正式结识吴彦祖,却怎么也料不到,这个当初以裸露性感身形掠夺她目光的男人,后来竟也俘虏了她的下半生。 至于吴彦祖的人生,枝繁叶茂的,走到现在也只不过刚开了个头——往事云烟,寒暑红颜,他经历过的那些情节和转折,因为丰饶,怎么跳剪,都不可能剪不出一个属于吴彦祖的美少年时代。到现在朋友们还是喜欢叫他祖,或者Wu,这名字代表的,是一个时代的旖旎,一个演员被菲林打磨后显露的深刻和醇厚,是我们对香港情怀依依不舍的最后依偎,也是一个告别美少年的硬汉在空旷的岁月里,没有预警的,经历一次又一次的豹变,以及他在虚拟的野地上重复撕裂自己,踏雪,寻梅。
2年前
胡因梦不再是胡茵梦之后,后来冒起的女明星,几乎没有一个在气质上跟她相近,也难怪口不择言的李敖一直都把胡因梦的美,当作他往后审美的基本标准,见到众人赞叹汤唯深入浅出的典雅,把王佳芝演得实在引人入胜,就禁不住啐了一声,“这算哪门子的美,你们一定是没见过我的前妻。”确实,单以嘴角和眉峰来对照,汤唯太过刚烈和倔强,少了胡因梦的妩媚和轻柔;但胡因梦远不及汤唯的是,汤唯真的爱演戏,可胡因梦不,她对演艺从一开始就表现出仅属逢场作戏,再怎么投入,多少带点敷衍的意趣,连她自己也承认,“光顶着一张漂亮的脸演戏是特别痛苦的事情”,胡因梦不是没有天赋,出道不久就拿下金马奖最佳女配角,但她理性的那一面总会随时对她自我监督,而所有的角色偏偏都是先骗了自己再骗观众,而胡因梦自小就把所有事情都看得特别通透清明,就连15岁那年父亲有了外遇,打算和母亲分居,她就很冷静地给父母分析,既然感情都没有了, 就没有必要勉强生活在一起…… 她接了一通来历不明的电话就抓起门匙出去了。临走之前,还随手在颈上围上一条脖巾。我没有忘记她一走动起来就荡漾的发丝。像水藻一样,柔情万缕,而且那么细,那么直,总是保留着及腰的长度,撩拨着那一代的少年郎像鼓声一样,越追越紧越追越紧的遐思——我记得很清楚,她还有个习惯,总是先将头发温柔地夹在3根手指上,再轻轻拨到肩后去,然后才侧过头来,低着声音说话。我喜欢听她说话的声音。或者更应该说,我喜欢她说话时的语调和节奏,总是把一个短短的句子拉长,带一点端庄的挑逗——尤其是面对她欣赏的男人的时候。仿佛每吐一个字,都是死生契阔的约定。而她的美丽你若见识过一定会知道,就好像附在蝉翼上的露珠,所有对她的凝视,都必须小心翼翼,因为你根本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滚落下来,或什么时候会被太阳蒸发开去——有一些女人的美丽,就好像一个词的词性,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更迭,当词句的时态已然是过去式,那么你远远看上去,也就不那么锋利。 结果再倒回来的时候,胡茵梦摘掉了“茵”字的草盖头,叫自己胡因梦。她说,“既然已经不准备再拍戏了,实在没有必要承载一个这么妩媚的名字。”而她的意思是,所有的声影交叠,再怎么目眩神迷,都只是片段,都只是时序,一旦放弃就当机立断剪碎开去,不该把自己钉在同一个时间刻度不再前进——而当然我明白,一个女明星灿若寒星的美丽,到最后也将是一封被时间背叛的遗嘱,留下来的感慨和唏嘘,就好像扎在遗嘱上的缎带,谁都不忍心去拆开。 找回失散的自己,换取清醒和智慧的人生 于是当我看见她架起一副清秀的细框眼镜,把短发削得短短的,而且也不漂染也不矫饰,让岁月在头顶上即兴地播撒细碎的雪花,我的第一个反应是——真的是胡因梦?我留意到她替读者签书的10只手指,不涂蔻丹,干干净净的,连一只戒指都没有,就连她标志性的娇慵无力并且我见犹怜的细长娥眉,也都已经销声匿迹。胡因梦的任性,是任性地自行终止了美丽可以为她带来的源源不断的名利,而借着灵修,犁开一亩又一亩从精神直通心灵的田地——她说,与其在银幕上说一些言不由衷的对白,还不如看到更多人在她的带领之下,找回失散的自己。 [vip_content_start] 因此我终于明白下来,岁月的刀锋划破的,只是胡因梦的侧脸,而胡因梦的侧脸,其实一直都比她面对水银灯的正脸好看。我唯一感叹的是,胡因梦不再是胡茵梦之后,后来冒起的女明星,几乎没有一个在气质上跟她相近,也难怪口不择言的李敖一直都把胡因梦的美,当作他往后审美的基本标准,见到众人赞叹汤唯深入浅出的典雅,把王佳芝演得实在引人入胜,就禁不住啐了一声,“这算哪门子的美,你们一定是没见过我的前妻。”确实,单以嘴角和眉峰来对照,汤唯太过刚烈和倔强,少了胡因梦的妩媚和轻柔;但胡因梦远不及汤唯的是,汤唯真的爱演戏,可以一头栽进角色里赖着不出来,从不介意为一部《色戒》赔上两年被彻底封杀的时间,可胡因梦不,她对演艺从一开始就表现出仅属逢场作戏,再怎么投入,多少带点敷衍的意趣,连她自己也承认,“光顶着一张漂亮的脸演戏是特别痛苦的事情”,胡因梦不是没有天赋,出道不久就拿下金马奖最佳女配角,但她理性的那一面总会随时对她自我监督,而所有的角色偏偏都是先骗了自己再骗观众,而胡因梦自小就把所有事情都看得特别通透清明,就连15岁那年父亲有了外遇,打算和母亲分居,胡因梦就很冷静地给父母分析,既然感情都没有了,就没有必要勉强生活在一起。我不确定胡因梦的敏和智,是不是来自当过前立法委员的父亲,还是来自家境优渥加上书香门第的生活环境演练,有媒体形容胡因梦,说她前半生是女神,后半生却成了女巫,她身上的巫性也不是完全没有根据的,尤其是背转身离开水银灯之后,她写书、翻译、演讲、教课、灵修、办读书会,不再需要导演给她递剧本,也不再需要剧组把她当明星侍候,而今她坐在讲堂上,流利地中英语切换,像切换她从明星到学者的身分般舒畅惬意,并侃侃而谈,谈她写过的哲学和心灵修养书籍,也谈她埋头疾书,通过大量翻译,把印度哲学大师克里希那穆提的著作都引进中文世界,我看见她脸上除了专注和纷纷如粉笔灰般落下的沧桑和阅历,完全没有一丝多余的表情,她不再是一个演员,没有继续巧笑倩兮娱乐观众的必要。她心里特别明白的是,她用自己前半段人生的风流和靡丽,换来下半段人生的清醒和智慧,这是上帝拨给胡因梦的那一通电话里,已经私底下达成的协议。 从胡茵梦到回归本真的胡因梦 而关于她名字的由来,我也约略听说了,那故事玄虚得不可理喻,也浪漫得不可思议。我记得她提起过名字的由来,说是她妈妈常年念佛经,尤其喜欢《大藏经》,特别是经书里面提到的“因因”两个字,就是了悟一切事物和烦恼的原因,于是信手拈来,用这两个字为她取名字。而胡因梦的父亲曾在日本帝大留学,样子像混血儿,很有种玩世不恭的帅气,他则坚持给胡因梦取了个带点日本味的名字,叫他“因子”——至于“因子”这名字,其实还有另外一层意思,“因为某种因素,而得到这个孩子”。原来当年婚后久无喜讯,是气功高人乐幻智老师,替她母亲把输卵管给打通了,这才怀上胡因梦。另外从影后改名,则是因为胡因梦大学专修德文,而德国有部很著名的小说《茵梦湖》,她一加入中影公司,高层突然灵光一闪,啊你干脆把“茵梦湖”倒过来,改名叫“胡茵梦”好了。胡因梦对有个草字冠头的“茵”字,觉得有一种翠绿的浪漫,因此也就不抗拒,后来一直到她决定息影,打算安静孤冷地生活,就随手把草字头摘掉,让自己回复那个因缘而生的那个胡“因”梦。 甚至乎后来胡因梦未婚生女,并决定当个单亲妈妈,怎么都不肯暴露孩子父亲是谁——她笑着回忆,当年她立定主意,第二天就要独自到医院把孩子拿掉,不想孩子的父亲为难,也不想长年背负着介入他人家庭的愧疚感,偏偏半夜三点乍醒,身体翻腾着一股说不上来的伤感,让她感应到其实体内的小孩不想走,想要留下来陪她,胡因梦于是才决定把孩子生下来,并且跟孩子父亲说,不担心,孩子是冲着她来的,她不会和孩子的父亲有任何情感上和经济上的纠葛,一个人可以独立把孩子带大。 后来还在一场分享会上,胡因梦说起产后忧郁,以及好一些大大小小反反复复的病痛,甚至后来又开了一刀,说是卵巢有颗非除不可的畸胎瘤,那其实是胡因梦的母亲生她的时候,怀的是双胞胎,结果这未成形的胚胎进入她的卵巢,等到胡因梦后来怀孕间接滋养了它——这些听起来特别玄奇的经历,很多是胡因梦善感的体质招引而来的因果和业障。我想起胡因梦不自觉的灵气和巫性,以及她坐下来不发一言,可你却听得见她经过的生命里其实灌满了风,呼呼地吹过竹林,像浪一样,泛起平静得接近诡异的声音—— 后来回归本真、洞见自我的胡因梦,褪去华丽,进入枯单清寂之境,与冷艳绚美对立。我想起日本独特的审美,以幽玄的空灵与神秘,回应繁花似锦,不再行云回雪,而是雄壮了生命的本质,甚至胡因梦的眼睛已经丢失了迷幻的光亮,仅剩下对这个世界的诸般原谅,也已经没有了《六朝怪谈》里的迷离和躲进梦境里不出来的黝暗和潮湿——我想起第一次遇见胡因梦,就是她在《六朝怪谈》演的长发马女,住在一座架空的木屋里,身穿白衣,对着白马娇着声音说话,唤那一匹偶尔扭着脖颈嘶叫几声的马儿“小龙”,而她幽艳如女鬼和白马私通相许的狐媚,远比我初见林青霞第一次扮古镜里的幽魂,对着镜子顾盼自怜的清纯还要震撼——即便是日后见王祖贤演阿婴,涂白了脸,穿一件花袍把头悬挂在村路口的大树上,那人那境那艳丽,也只是惊艳,而不再是震撼——人们对同一类型的美表示震撼就只有一次,随后再来,都只是复习和重逢罢了,我不会忘记台湾女明星那一张张写满美学主义实验的脸,每一张,都是为一个时代刺绣的秀丽风景——而后来的胡因梦把头发绞短,把美色收起,把眼神清正,显然是在庄严的生命里学会了噤声的意义,也把她风流不羁的过去,全都一并沉进到湖底。 可我念记胡因梦,是念记她的美丽在那向往自由的70年代,于朦胧之中炸裂开来,像隔着玻璃看一场灭了音并且很快就消散的烟花,她总是让我想起日本的秀歌,那画面是流动的,像是秋日着件单衣,在白云的催促之下行色匆匆,而穿过芦苇的风迎面扑过来,她娇羞地抬起头,看见摇摇欲断的蜘蛛丝挂在树叶间——这样的美,飘逸如清明袅柳之姿,也迷蒙如五湖烟水之态,至今近半个世纪过去了,就算桃花如林,也远远不如一潭茵梦湖。
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