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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挚

很久以前,曾经随机测试小学四年级的表妹,问她“白云像什么”,换来她率真的一句回答:“像一团很好吃的棉花糖。”以这层想像为扩展基础,将会是一首温恬优美的童诗。那时我还不切实际地怀想,她许是未来文艺界的可造之材。 冰心说过这年龄的孩子是含着伟大灵魂的微小身躯,因为未经开发而最是可爱。曾经读过某文友孩子写过一行如诗般跳跃的句子:“水连天,天连水,让我想到天空之境,鸟儿飞进陆地,好像掉进了你的眼睛”,最后却被老师修改成正规的陈述句。想起《小王子》中,作者一幅蛇吞象的画被大人看成是一顶帽子,因为心有不甘和大人理论,却被大人劝退,要他专心学习数理和历史就好。其实,我从不怪责顺应现实的老师和大人,毕竟失去童真的过程潜默缓慢,又受太多因素影响,大人何尝不是遗失童心的受害灵魂? 小时候,我和一群童侣喜欢创作童谣,但内容只为讥诮朋友,无关童稚生活。动机虽然不甚光彩,但那时只要找到三两句押韵的句子,就能唱上一年。妹妹和友人也常常复诵“我家住在山坡上,虽然我家没有钱,但是养了5只鸡,公鸡母鸡小鸡……”之类的童言童语,一口气念完百余字的段落,最后仅为分出“剪刀石头布”的胜负。 成长路上,我们忘了从哪些时刻开始便不再吟哦,也失去创作的冲动。那日看到诗人林健文为《马华文学》征童诗,想要投稿却久坐案前未得半字,虽然平日仍在写诗,但始终抓不到童诗的神髓。所以我向来崇敬书写儿童文学的方家,好奇他们是如何在历经沧桑,览尽人间美丑之后,仍能用真切诚挚的语言,屈膝和孩子说一则故事,或者写一首童诗让孩子朗诵。 何时起忘却了童心? 从事软件工程的表弟因为厌倦数码世界,近日迷上宫崎骏的电影。“他的电影给我一种说不出的纯粹和震撼。”说这句话时,崇敬的情感从他的眼中款款流出。所以每次见面,我们都会有一个“宫崎骏时刻”,讨论《千与千寻》的象征意义、童心之可贵和缘何成长总要以纯真作为代价才算成熟。 还记得吗,我们曾把一张地毯想像成柔道道场;还记得吗,我们曾用乐高组成一支舰队;还记得吗,小时候曾一起去过的那间杂货店……表弟十分珍视这些“想当年”,于是决定放弃电脑和网络,转而学习使用最传统的纸笔画画,还原那些无忧时光,梦想借它们创作出一幅孩子看得懂,又能感动大人的画作。然而至终,我和他都像少女千寻那般,奋力在原野奔跑,却始终找不到那条通往昨日的隧道。 毕竟人生走得稍远了,我们抛却童心和想像,每每表达自我时,也倾向用各种说话技巧去遮掩内心情感,就像步入社会后,加诸身上的层层甲胄。写童诗需要返璞归真,但所谓的卸甲归去,缘何道阻且长?其中考验的,除了是如何淘漉曾经的心灵纯粹,也考验直面世界的勇气。 就读学院的时候,曾经在图书馆的落地窗前,枕着手卧躺沙包仰望蓝天。时隔多年,我惊异地重新发现白云像一艘艘白色的舟,从办公楼的檐角,闲适和缓地游移到天空正中央。云朵形貌一路不断变换,但无论从哪个角度端详,我都再也无法将这些云朵联想成棉花糖。曾经把蓝天看成英雄交战现场的童幻时刻,已经无从在脑海调度。 如今偶遇表妹,她总是埋头手机游戏,问其仍否记得将白云比喻成棉花糖的往事,她却耳根发烫,恨不得找个坑躲起来,怀疑自己曾否说出如此“幼稚”的话。我和她,是在何时起忘却了童心?是不是那个急着证明自己已经成长的青春期?我和童年的自己分开多年,听那踢踢踏,踏踏踢的节奏,隐入斑驳的旧巷,渐行渐远渐无声。如今想要尝试寻回,却不停走失在成年自设的经验高墙之间。
3年前
嫁他之前,就已领教过他的“废材”资质。 他可称是我父亲执教于坊中某中学的“高足”,爱好舞文弄墨,在班上作文一科超级棒,高分常是他所囊括,冠于全班。 一次他到我家补交作业,不意一眼瞥见了我,便惊为天人,从此三魂七魄都让我全勾没了。 都说他很会写文章,当然写情书也没人可出其右。一次,一封满纸情深深意切切,溢于言表的情书寄到,拆开而阅,但见几处的字里行间,竟而一片血渍斑斑,顿时令我芳心奔跳不已:“你也会使出这一招割腕向我示爱?!” 他的废材本能,经不起我的再三拷问,竟和盘托出:“小的才不敢呢,书写这信当儿,一只蚊子腾空飞过,停驻在我手腕上好久不去。我灵机一动,见机不可失,便一掌挥打过去,打个正中。这只是天神派遣来玉成我好事的蚊子,肯定吮过人血多,养分足,溅出有分量的鲜血,足够我用哩。” 他坦荡荡的这一番告白,虽让我哭笑不得,但并没让我恼怒半分,反而有感他的诚挚可爱进而沾沾自喜,最终还让他赢得“美人”归! 嫁为X家妇几十年后的今天,一路走来,姻缘道上虽谈不上“如鱼得水”,但彼此坚守当年的初心:“你选择了我,我选择了你,这是我俩的选择!” 我们都爱看电视戏剧,每天的晚餐时分,我和他会并坐在两张小矮凳,边吃边观赏剧情,乐在其中。 近时冗长的片集播毕,有了变动,彼此要各自为政,他仍保持坐矮椅凳守在电视机前进餐的习惯,我坐上饭桌椅上吃了。 有一个景象令我百思不解,见他依时依刻,仍在每天的晚餐时刻到来,加多一张是我前坐的矮凳于身畔。 我非要探个水落石出不可!一如几十年前诘问那“腕血的来历不明”,他会否从实招来,突显他的“废材”本色? 但全然非我所预计,对此他并不做任何回应,仅猛点着头。 “好吧!是你改不掉的习惯,就继续吧。他日我仙游去了,你每天进餐,莫忘给我多加一副碗筷。早餐除了两片全麦面包,我还要一杯好立克!” 他听后依旧猛点着白发苍苍的头颅,不作声! 他让我找不到答案,直到今天此刻。
3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