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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报

5月前
6月前
8月前
(新加坡14日讯)58岁新加坡男子与53岁中国籍女子结婚后,因家人反对没有同住,却为了帮女方申请探访准证谎报两人同居,罪行揭发后各被判罚款3200元(新币,下同;约1万1338令吉)。 《联合早报》报道,吴立川和许翠美各自面对4项抵触移民法令的罪名。两人于本月9日在新加坡国家法院各承认一项罪名,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根据案情,吴立川和许翠美于2019年6月28日结婚,但两人婚后没有同住;吴立川居住在苏芒巷(Sumang Lane)的单位,许翠美则居住在麟光迪加(Lengkong Tiga)的单位。 许翠美自2016年就居住在麟光迪加的单位,并从未与吴立川一同居住在苏芒巷单位。庭上透露,这是因为吴立川的孩子反对两人的婚事。此外,吴立川当时是睡在该单位客厅,所以两人才会分开住。 2021年5月24日,吴立川为许翠美申请外籍配偶的长期探访准证(Long Term Visit Pass),但在核实信息时,却向移民与关卡局官员谎称两人同住在苏芒巷的单位,并且已同居2年。 新加坡移民局官员最后批准申请,给予许翠美为期2年的长期探访准证。 2023年4月11日,移民局官员进行检查时,怀疑许翠美并没有与吴立川同住,随后逮捕两人。 庭上透露,本案并没有涉及假结婚。 两人的律师代求情时说,两人是初犯,且对罪行感到后悔。 律师指出,吴立川的家人反对许翠美与他同居,外加苏芒巷的单位已有多人居住,因此许翠美也不方便搬入同居。 律师也强调,这并非一场假婚姻,两人彼此相爱,恳求法官从轻发落。
9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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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新加坡3日讯)和男友吵架、心生怒气而报警,还谎称自己遭对方性侵,22岁中国籍女子对向公务员提供假资料的控状认罪,被判监禁5个星期。 《8视界新闻网》报道,被告张露恬(译音,Zhang Lutian)和男友于2021年8月相识后同居。去年3月9日,被告和男友吵架后心生不悦,于午夜过后报警。 她还谎称男友攻击她且不让她离开。两名警员抵达现场后,她进一步指控遭男友性侵。 多名警员到场进行调查 副检察官刘凯文(译音,Kevin Liew)表示,被告的性侵指控性质严重,从被告报案到清晨6时24分左右,共有10名巡逻警员、5名调查员和4名法证人员被派到现场。 之后,被告在警察局录口供和体检时,还坚称自己被性侵,前后3次强调自己被强奸和虐待。 男友的护照因此被扣押、手机被没收,并接受了警方长达44分钟的视频问话。 检察官进一步补充说,除了事发当天外,警方后来还派出更多人员进行调查,而被告此举已构成公共资源的浪费;被告于去年4月20日销案。 由于谎称内容严重且三度撒谎,且迟至一个月才销案,检察官要求被告被判处监禁6至10个星期。 被告:自己心智不成熟 没有代表律师的被告通过翻译官宣读辩词。她表示,事发时她才刚满21岁,认知能力和对罪行严重性的认识尚不成熟,自己是因为一时冲动才犯下错误,除了对受害者外,自己的行为并未对公众利益造成巨大伤害。 她称自己早在事发约一个星期后就尝试销案,却被安排在一个月后才录口供。 提供虚假资料导致公务员使用合法权力伤害或骚扰他人的罪名一旦成立,最高刑罚是监禁2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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