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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案

(新加坡4日讯)狮城伟城工业贪污案嫌犯夫妇时隔19年后被捕,新加坡贪污调查局调查司司长林永胜向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表达感谢。 《新明日报》报道,当年轰动的卷走巨款潜逃出国案,伟城工业前总裁黄德利和妻子涂水华逃亡19年,昨天在新山遭大马反贪会逮捕后引渡到新加坡,夫妻俩今天被控。 狮城当局当年为将黄德利逮捕归案采取了多项措施,包括将其列入入境禁令名单、发布紧急公报(PoliceGazette)、新加坡逮捕令,以及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的国际逮捕令。 林永胜今日在文告中,向大马反贪污委员会表达感谢,并重申当局对贪污和犯罪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强调无论罪犯藏身何处,当局都将全力追捕,将其绳之以法。 “感谢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大力支持我们协助调查此案。经过近20年后,我们成功逮捕了两名涉嫌这起重大贪污案的新加坡逃犯。这体现了贪污调查局和反贪污委员会之间长期以来的紧密联系与合作。” 包括黄德利弟弟 涉案同党全坐牢 根据过去报道,涉案的其余11个同党,包括公司前助理总经理,也是黄德利的弟弟黄德文、该公司的女会计书记、机械碾轧督工、材料督工和运输督工,以及伟城工业客户公司的5名前职员因受贿被判刑。 当中,黄德文他承认193项做假账、协助黄德利行贿及失信等的控状,被判监禁8年。 2300万新元财物被充公 过去报道也提及,控方援引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原向高庭申请充公黄德利价值5119万美元(约2亿2500万令吉)的资产。 控方当时向高庭申请充公28组在黄德利、妻子和第三者名下的资产,包括人寿保单、银行存款、房地产出售收益、股票和半独立式洋房权益等充公。 不过,这项申请遭到3方人马的反对,包括一名马来西亚商人、黄德利的一名亲戚和取代伟城工业的废料回收公司,指政府欲充公的资产,属他们所有。 高庭法官简廷照最终裁决,政府不能没收这3个异议者的资产和黄德利妻子的财物,因此控方最终只追回约2300万新元(约7600万令吉)。 另外,也有报道称,黄德利原本要在市场上脱售的豪宅,过后也被强制拍卖。      
3星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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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前
(新加坡22日讯)狮城前交通部长易华仁涉贪案将与下星期二(24日)开审,到时相信会有不少公众到场旁听。这起案件的审讯预料持续至明年3月。 这起案件的审讯经过两次延期,终于将于下星期二上午10时在新加坡高等法院第4C庭室展开,高等法院将于上午7时开始派发号码牌。第一阶段的审讯将持续至星期五(27日)。 今年1月18日被控27项控状的易华仁,于3月25日被加控多8项控状;这35项控状包括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两项控状和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名的控状,其余32项则指他触犯刑事法典第165节条文。 根据这个条文,公务员不得接收贵重物品或礼物。早前受访的律师指出,涉及刑事法典第165节条文的案件相当罕见。 目前的涉案金额超过40万元(新币,下同;约129万6640令吉),易华仁被指收受的好处包括数十张世界一级方程式F1新加坡大奖赛的门票和昂贵的贵宾区套票,以及价值近8000元(约2万5932令吉)的布朗登(Brompton)折叠脚踏车。 易华仁目前面对的35项控状有27项涉及酒店及地产大亨王明星,8项则涉及建筑商林增建筑承包公司营运董事林国城。 代表易华仁的高级律师文达星早前表示,易华仁和王明星及林国城是“非常亲密的朋友”,所以他在收取这些利益时,根本没有想到会涉及任何的贪污罪行。 根据控方早前透露,控方准备传召56名证人,当中包括易华仁的妻子凯玛丽泰勒(Taylor Kay Mary)、王明星妻子克里斯汀娜(Fu Christina)等。 控方的6人团队由高级副总检察长戴伟雄带领,成员包括首席检察官陈杰平、副首席检察官Christopher Ong和副检察司Kelvin Chong、Sarah Siaw和Eugene Phua。辩方则由高级律师文达星率领5人团队。 总检察署透露,下来的审讯将于今年11月以及明年1月至3月进行,但具体日期尚未敲定。
3月前
(新加坡5日讯)原定9月10日开审的新加坡前交通部长易华仁贪污案将展期两周,改到9月24日在当地高庭开审。 《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总检察署今午发媒体声明指出,在控辩双方要求下,法庭同意将审讯展期至9月24日才开审。媒体声明没有透露第一阶段的审讯到底有多少天。 易华仁(61岁)是在今年1月18日被控上法庭,3月25日被加控,共面对35项控状,包括两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32项以公务员身份索取好处,以及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控状。 自首次被控后,易华仁就表明会针对所有罪状抗辩,以及希望能尽快受审,好让他早日公开与此案有关的所有证据,让案子尽快审结。 案件原定8月13日在高庭开审,但由于辩方针对案件要求提出刑事检讨,案件因此原本改为9月10日展开第一阶段的审讯。如今,审讯又将展期多两周。 易华仁9月3日通过律师以刑事动议的方式,针对是否要求控方录取和提呈所有证人陈述书一事,向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诉庭申请提出刑事参考。 由新加坡大法官梅达顺、高等法庭上诉审判庭法官吴必理,以及上诉庭法官庄泓翔所组成的三司驳回辩方的申请。 除了控状所涉及的两名商人王明星和林国城,控方也料在审讯中传召易华仁的妻子凯玛丽泰勒、王明星的妻子王克里斯汀娜(原名Christina Fu,向来用夫姓)、新加坡GP公司副主席冼伟雄,以及易华仁担任贸工部长时的私人助理等其他证人。
4月前
(新加坡3日讯)新加坡前交通部长易华仁,针对当地高庭驳回他要求所有证人陈述书的申请,向最高法院上诉庭申请提出刑事参考,不过该申请遭三司驳回,这意味着其涉贪案件将如期在9月10日开审。 《联合早报》报道,易华仁(61岁)今日通过律师,以刑事动议方式申请刑事参考。 这项申请由新加坡大法官梅达顺、高等法庭上诉审判庭法官吴必理、上诉庭法官庄泓翔组成的三司审理。这也是辩方第3次,针对索取证人陈述书一事向法庭提出申请。 根据新加坡刑事诉讼法,提出刑事参考须符合“有法律问题”和“具公共利益”这两个元素。辩方须向上诉庭申请,获批准后才能提出刑事参考。 在6月初的披露会议上,辩方要求新加坡高庭助理主簿官,让控方准备所有证人的条件性陈述书,并在案件开审前把陈述书交给辩方,但不获批准。 辩方于是在7月初提出刑事检讨,要求高庭法官检讨这项决定,但被法官驳回。 辩方针对上述裁决申请提出刑事参考,以涉及公众利益为由,寻求最高法院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即在刑事诉讼法下,控方是否必须向辩方披露用来证明控状的证人证词,以及法庭能且应谕令控方这么做。 三司在聆听辩方律师高级律师文达星的陈词后,认为上述问题不涉及法律问题和并不具有公共利益,驳回易华仁的这项申请。 易华仁涉嫌贪污案原定8月13日开审,但审讯日期早前在辩方的要求下,已改期至9月10日至13日展开第一阶段的审讯。 代表易华仁的律师事务所早前发声明说,由于易华仁提出的申请,关系到控方在案件开审前所须或无须做的事,而且申请结果也难以在8月13日前出炉,为此8月的审讯日期才得取消,控方对此没有异议。 随着三司驳回易华仁提出刑事参考的申请,此案料如期在9月10日开审。 易华仁共面对35项控状,包括两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32项以公务员身份索取好处,以及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控状。
4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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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5日讯)狮城前交通部长易华仁涉贪污,今早加控8项抵触刑事法典第165节条文(公务员不得接收贵重物品或礼物)的控状。易华仁在庭上表示不认罪。 《联合早报》报道,易华仁(61岁)今早8时20分左右,在律师团队的陪同下现身新加坡国家法院。 根据之前报道,易华仁今年1月18日被控,他面对27项控状,包括两项贪污罪、24项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收贵重物品或礼物),以及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罪行。  易华仁早前于2月8日向国家法院申请在保释期间(2月16日至3月4日)出国,陪伴即将到澳洲读大学的儿子熟悉新环境。 不过由于在国外病倒,易华仁通过律师向法庭申请延长出国期限16天,国家法院批准他在澳洲逗留至本月19日,并且谕令他必须于本月20日将护照交给贪污调查局。 继王明星之后,又一名商人卷入前交通部长易华仁贪污案。 易华仁今日被加控8项新控状,指他在主管交通部期间向林增控股董事林国城索取总值约1万8957元(新币,下同;约6万6539令吉)的礼物,包括22瓶威士忌与葡萄酒、高尔夫球杆与其他配备,以及一辆布朗登(Brompton)折叠脚踏车。 根据控状,当时林增控股旗下的子公司林增建筑(Lum Chang Building Contractors)是狮城陆路交通管理局的承包商,负责丹那美拉地铁站的加建与改建项目。 易华仁被指于2021年11月至2022年11月,以公务员身份向林增控股董事林国城索取礼物。 这8项控状属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的罪行,与易华仁最初被控27项控状的其中24项一样。易华仁维持最初面控时的立场,对新控状表示不认罪。 根据这项条文,公务员若接受、索取、或同意接受、企图索取任何有价值、并未付款或少付款的物品,且与对方有公务关系,皆属违法。 根据8项新控状的内容,易华仁被控索向林国城索取的礼物如下: *一辆布朗登(Brompton)T Line折叠脚踏车(7907.50元,约2万7755令吉) *10瓶Gordon & MacPhail Caol Ola与M&H Elements Sherry Cask whisk(2366.92元,约8307令吉) *12瓶葡萄酒,包括L’Evangile 2014年份、Pauillac De Latour 2015年份、Albert Bichot Domaine du Clos Frantin Grands Echezeaux Grand Cru 2015年份、f Pichon Lalande 2010年份葡萄酒(2713.52元,约9524令吉) *一个TaylorMade高尔夫球头(749元,约2629令吉) *一套Honma Beres高尔夫球杆(4420元,约1万5514令吉) *一个Scotty Cameron Phantom高尔夫球推杆(600元,约2106令吉) *两个高尔夫球切推杆(200元,约702令吉) 易华仁如今一共面对35项控状。除了32项指他以公务员身份索取礼物,其他控状包括两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指他通过新加坡赛车公司向王明星索取利益,并让王明星换取新加坡赛车公司与新加坡旅游局达成合作协议的好处。 他也面对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控状。案件移交高庭审理,定于4月2日举行刑事案件披露会议。
9月前
10月前
(新加坡8日讯)考虑到新加坡前交通部长易华仁贪污案涉及重要的公众利益,控方今午申请将案件移交新加坡高庭审理,获得法官批准。 《联合早报》报导,易华仁则通过律师表示希望能尽早审讯,好让相关证据能早日公开,案件也能尽快审结。 在案件未定下审讯日期前,易华仁(61岁)也通过律师在今午向法官申请出国,理由是他想陪伴即将到澳洲上大学的儿子熟悉新环境。 这项申请也获得法官批准,不过,控方为易华仁的保释出境增设了额外条件,包括在现有的80万元(新币,下同;约283万6841令吉)保释金外,多加一笔50万元(约177万3026令吉)的保释金,而且必须是现金,以及在出国期间必须与查案人员保持联络。 易华仁对控方提出的条件都表示同意。 这起贪污案定在3月22日举行审前会议。 易华仁是在1月18日被控,他共面对27项贪污和借公务人员身份索取贵重礼物等罪状,指他以不同形式向新加坡酒店与地产大亨王明星,索取总值38万4340元(约136万2889令吉)的贿赂及好处。 当时控方表示已准备好让案件进入下一阶段的司法程序,由于易华仁不认罪,案件随之进入审前会议的阶段。 易华仁面对的27项控状都与王明星有关。其中两项控状指易华仁抵触防止贪污法令,通过新加坡赛车公司向王明星索取利益,并让王明星换取新加坡赛车公司与新加坡旅游局达成合作协议的好处。 易华仁在面控几个小时后发声明说:“我是清白的,并且将专注于洗清罪名。”
1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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