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網
星洲網
星洲網 登入
Newsletter|星洲網 Newsletter 聯絡我們|星洲網 聯絡我們 登廣告|星洲網 登廣告 關於我們|星洲網 關於我們 活動|星洲網 活動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轎車

1天前
2天前
2天前
4天前
4天前
1星期前
1星期前
(巴生15日訊)一批准備運往東馬的轎車在船上發生火患,船運公司查證後,發現部分轎車沒有購海運保險,因此暫時扣押相關轎車以待法庭宣判。 不料,部分車主卻深表不滿,直接闖入停車場,將轎車開走。 巴生南區警區主任謝鴻方助理總監發文告表示,這起案件於週四(12日)中午12時左右,在巴生本達瑪哥打峇尤鵝嘜斯(Pendamar Kota Bayu Emas)一處停車場發生。 他說,警方於本月13日傍晚6時24分,接獲一名外國籍男子(事主兼船運公司董事)的投報。 他指出,事主指當天中午約12時,一群男子來到停車場,駕走了當中的28輛轎車;而這些轎車都在等待法庭關於保險公司索賠的判決。 “調查發現,這批車輛於去年12月2日通過該船運公司,從巴生港口運送到東馬沙巴亞庇。當時,船上裝載1517輛轎車,不料發生火災,海上救援隊雖成功滅火,拯救多輛車,而‘沒事’的轎車都移到一處的停車場待後續處理。” 要求車主付海上救援服務費 謝鴻方指出,船運公司過後查證發現,部分車輛沒購買海運保險,因此要求車輛歸還前,車主需向該公司支付一筆“海上救援服務”費。 他說,一些車主對該船運公司的要求感到不滿,因此向非政府組織尋求協助。雙方曾進行過多次會議和討論,但船運公司仍不同意把轎車歸還給車主,直到法庭針對索賠作出裁決為止。 “事發當天,一群車主未經船運公司的許可,就進入停車場移走28輛轎車。” 他指出,警方將援引刑事法典第448條文(入侵)調查此案,並將傳召涉案的個人錄供。 他呼籲任何掌握與此案有關信息的民眾,應前往鄰近警局或聯繫巴生南區警區(03-3376 2222)投報。  
1星期前
2星期前
2星期前
2星期前
3星期前
3星期前
3星期前
1月前
1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