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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福人群

常在亚洲听人们说:“这样打工下去不是办法”、“工字不出头”、“打工翻不了身”,大伙儿把受薪打工,看作是不会带来人生成就的生存手段。有的人在职场上可说是“卷不动也躺不平”——一方面工作能力没法发奋图强,和人一较高下;其身家财富又不足以无忧退休,只能在职场上浮浮沉沉苟且求存,活成了“咸鱼”状态。这是一种碌碌无为、穷忙,还得不到快乐的活法,是很多现代上班族的生活写照。 在美国职场这十几年,我从美国人的打工心态,收获了很多积极的能量,并对打工有了全新的心态和认识。首先,我觉得美国人对于打工和亚洲人有不一样的理解,美国人觉得受薪工作是因为他们给工作单位、雇主付出自己的能力、才华、时间,对于收获的工资是充满自信且骄傲的。相同的,美国雇主在付雇员薪资时,一般都会感谢他们的辛勤付出,有能力的企业还会发放一些奖励以及提供好的工作福利,以表示尊重他们的劳力。雇主和雇员处于劳资双方对等的关系。在美国,雇员可以选择加入维护雇员权益的工会,例如:美国劳工联合会(American Federation of Labor, AFL) ,这是美国最早的工会组织之一。工会会为会员在薪酬、权益福利、工作环境和人身安全等课题上发声。因此,受薪的打工人并不是弱势群体,有工会作为后盾的打工人,一般雇主还更加慎重对待,担心操作不当将引起法律追究的责任。 明确的打工目标 美国打工人有非常明确的人生目标。我有一位美国同事,入职公司前自己就是商人。后来,他把公司卖掉重返职场,因为他认为运营一盘生意需要投入很多的时间精力,而他现阶段的人生要陪伴孩子成长,就选择打工以便免去从商的压力,还可以有一份维持家庭开销的薪资,符合他目前的生活状态。 苹果创办人乔布斯(Steve Jobs)年少时,也曾在矽谷早起的电子游戏公司Atari,受雇为其第40号员工,经历过一小段打工的日子。乔布斯当时负责游戏机测试,并且学习参与设计最初型的电子游戏。也是这份工作,让乔布斯结识了他后来的苹果创始伙伴沃滋尼亚克(Stephen Gary Wozniak),才有了后来的苹果王国。有的美国人在创业条件还不成熟的时候,在职场打工是为了学习技术、摸索兴趣和方向,甚至是结识同道中人。等时机成熟了,他们便会离开打工人生,开启创业之路。对于这样的一群人,打工就是一块垫脚石,并不是长期的职业发展。 打工人的价值 虽然说薪酬是打工重要的追求,但是我发现美国人打工会优先考虑这是不是自己喜欢和热爱的工作。矽谷有一家提供外卖配送服务的网络上市公司DoorDash,其创办人就是3位华裔年轻小伙子。创业初期,为了了解业务痛点和实验其商业想法是否可行,公司创办人徐迅就加入Domino’s披萨店当起外卖司机。这份身体力行的工作,让他更加了解行业的痛点及需求。这个故事启发我,打工人在第一线操作,可以沉淀出更多的宝贵经验。我也发现,很多美国人带着“解决痛点”的使命感去完成工作,这和纯粹追求一份工资,来得更意义深远。 如果今天你把自己看作是一个赚一分钱出一份力的打工人,那想必会局限了自己可创造的价值。但是,若今天你把自己做的工作,作为解决别人痛点、造福人群的其中一个环节,我相信打工的价值和快乐指数肯定爆表。 我想,打工人的身价首先是我们给自己的价值下定义,然后全力投入市场里发挥所长,领一份不只是心安理得的工资报酬之外,还需要赚回满满的自身成长,以及快乐的人生体验。打工能不能翻身、出不出头,那肯定是我们自己说了算,不是别人来决定的!
12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