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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末扎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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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隆坡12日讯)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涉嫌健康思维基金会的贪污、洗钱及失信案的首席主控官拿督拉惹罗兹拉副检察司表示,阿末扎希不诚实地挪用健康思维基金会存放在艾芬银行来往户头和定期存款的资金,总额达3108万2732令吉57仙。   罗兹拉在控方进行口头陈词第四天,提出理据反驳辩护律师团队,主张阿末扎希应被控12项失信罪。   她说,随着志期2012年4月4日信托人通函的决议通过,被告获得委托管理健康思维基金会的财产后,开始将有关资金占为己用。   用逾千万还卡债路税等   她在书面陈词中指出,在挪用资金方面,被告从尾号8188的来往账户(健康思维基金会在艾芬银行开设的来往户头) 发出50张健康思维基金会的支票,总额达1312万9547令吉36仙。   她表示,这50张支票的用途分别是用于信用卡账单(43张)、汽车保险账单和路税(3张)、政治咨询公司-TS Consultancy & Resources(2张)、大马皇家警察足球协会(1张)和Armada Holdings公司(1张)。   她指出,余额1795万3185令吉21仙则从定期存款户头提取,最后进入Lewis&Co律师楼的客户账户。   罗兹拉昨日在陈词时指出,根据刑事法典第405条文对刑事失信定义,每项控状证明的要素有3项,即被告是健康思维基金会的中介,第二项要素是被告受托管理健康思维基金会的财产,第三项则是被告不诚实地挪用或将财产占为己用,违反刑事失信罪。   她今日就第上述要素进行陈词,并形容受委的信托董事显然只是傀儡,被告是完全控制基金会董事会的人。   她指出,辩方律师在交叉盘问环节,询问前信托董事(凯鲁丁)有关健康思维基金会实际上属于阿末扎希的问题,基本上辩方提出的主张是所有董事会成员没有对该基金会做出任何贡献,该基金会唯一贡献资金源自被告,因此相关信托董事没有反对权。   指扎希控制董事会   “我们可以依据辩方在交叉盘问中提供的证据,在这里显示被告有一种控制该基金会的心态,该基金会是他的,因为他是健康思维基金会的主要资助者。”   她也强调呈堂证据表明被告不仅有该基金会的财产行使支配权(dominion),被告也控制该基金会信托董事会。   “莫哈末三苏里(本案第4名证人)、祖基菲里(本案第7名证人)、莫哈末纳比沙里(本案第8名证人)和拿督凯鲁丁(本案第15名证人)受委为信托董事,只是为了在董事会中填补人数。”   她说,被告可全权处理董事会事务,这发生在信托人通函决议(志期2012年4月4日)通过后,被告成为健康思维基金会账户的唯一授权签署人。   她希望法官根据这些直接证据及环境证据作出积极裁决,被告实际上控制董事会成员,因此可控制整个健康思维基金会。   支票唯一授权签署人   “作为健康思维基金会的幕后操控者,法官阁下,我主张被告作为该基金会支票唯一授权签署人,可随心所欲地使用信托资金。他能控制该基金会的资金流入和流出。”   “这是我们的主张,法官阁下,当他不诚实地挪用健康思维基金会,用于他的个人利益时,实际上行使了支配权。”   也是巫统主席的阿末扎希面对47项控状,分别是12项失信、8项贪污及27项洗黑钱控状,案件涉及健康思维基金会上千万令吉。   此案将于明早续审,承审法官为拿督科林劳伦斯。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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