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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然致

因交通意外死亡的案件,极其常见。这通常是涉及摩托骑士,轿车司机以及路人。在我国,遭到火车撞击死亡的案件,其实也不罕见,尤其是在雪隆一带。这是因为雪隆区除了拥有由马来亚铁路公司经营的KTM衔接不同州属,还有衔接不同城市的轻快铁。 根据网上资料显示,KTM火车的平均时速是110–120 km/h; 轻快铁的平均时速则是80–100km/h。这样的时速,加上火车本身的重量,被火车撞击的遗体,可想而知是残缺不全的。所以,通过解剖找出死亡原因,其实并不难。法医的工作在解剖之后,需要为遗体进行简单的修复。修复的工作,往往比解剖找出死因更耗时。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就是死亡方式。未必每一具去世在轨道上的遗体,都是因为意外。有些可能是自杀,有些可能是受到酒精或是毒品影响。这也是我们法医在解剖时,需要尽量找出答案。 不久前,警方接获工作投报,在铁路旁发现一具无名尸。由于担心此案涉及刑事,警官即刻封锁案发现场,要求鉴证组工作人员进行地毯式搜查。案发现场是距离医院不远的一段铁路。铁路两旁都有围起篱笆,防止人们私自闯入。遗体被发现的地方,是在篱笆旁。篱笆被人蓄意剪开。据说这是让附近工厂的厂工越过轨道,抄小径到对面的地铁站搭地铁回家。 死者被发现时,遗体完整。红色上衣被掀开至胸膛。青色短裤有撕裂痕迹。鉴证组工作人员在现场一番调查后,认定没有刑事成分。所以警方将遗体送来法医部,要求我为遗体进行解剖,找出死亡原因。 找不到自残痕迹 死者会是被火车撞击而死亡吗?可能性的确最大,因为死者的遗体被发现在铁道旁。但是为何死者并不像其他被火车撞击的遗体那样,出现多处骨折甚至“分尸”的情况呢?这就是我需要通过解剖找出的答案。 遗体外表检查显示,右耳后有瘀伤,身体的右侧有擦伤。除此自外,遗体身上并没有其他可疑伤痕,也没有防御伤痕。死者的鼻子和双耳流血。我在死者的口袋内找到了死者的护照。我将护照交给了警方,等待警方和领事馆证实死者分身。若一切属实,死者便是附近工厂的员工。 我继续为死者进行遗体内部器官检查。死者的头颅和颅底严重爆裂。这解释了死者鼻子和耳朵出血的情况。脑部出现蛛网膜下腔出血。死者的右边第一至第九根肋骨断裂。右肺出血,血胸高达500毫升。 根据遗体的外表以及内部器官损伤的程度,我大胆推断,死者之所以没有像其他死者一样被火车撞得粉身碎骨,是因为死者并不是被前方而来的火车头直接撞倒。死者很大可能是被行驶中的火车,火车身撞击了死者的右边身体。这导致死者被撞到一旁,头部撞击地面导致头颅爆裂颅内出血。右边身体也因为被撞击,导致肋骨断裂,肺部受伤,出现血胸。 死者的尿液毒品快速检测呈阴性反应。死者的双手也不见有任何自残的痕迹。这是一场意外?还是自杀?目前还无法下定论。希望警方尽快证实死者的身分,找出死者的雇主,和一起生活的屋友,或许可以让真相浮出台面。
4星期前
每当接获年长者的遗体,我们一般都会向家属索取死者生前的患病记录。有了患病记录,若警方在案发现场调查显示此案件不涉及刑事,那警方可以选择不要求解剖,让法医部将遗体交还给家属办理身后事。我通常也会依照警方的指示,不为遗体解剖,唯独去世在安老院的老人家。 在安老院去世的老人家,我会要求警方一定要解剖。这是因为我会担心,当中照料不周,或有疏忽的嫌疑。详细的解剖可以排除这些顾虑。最近我接获的案子,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死者是一名60岁的华裔男子,生前患有血压高,脊椎结核,精神分裂症等等疾病。死者单身,原本和几位兄弟姐妹一起住,但是因为大家无法继续照顾死者,所以把死者送往临近的安老院。死者已经在该安老院住了差不多半年之久。 根据安老院负责人的说词,死者很少开口说话,但可以自行进食,去世前几天都没有发现死者有任何异样。事发当天,当工作人员把早点交给死者时,才发现死者已经躺着一动也不动。他们急忙招来救护车,结果证实死者已经死亡。警方便将遗体送往法医部,要求法医为遗体解剖,找出死因。 遗体外表显示,死者身材消瘦,但也还不至于形容为恶病质(cachexia)。检查了一遍,不见有任何可疑伤痕。这意味着,死者没有遭到不友善的对待。我继续将遗体剖开,检查内部器官。 我把死者肚皮剖开后发现,一阵臭味扑鼻而来,腹腔里面装满了肠内容物,腹膜内层严重发炎。大网膜将肠子牢牢的包着,这证明肠子肯定有问题,所以大网膜包着肠子,尝试限制炎症。我小心翼翼的把大网膜从肠子分开,果然有了大发现。 吞下了吸管 我掀开大网膜后发现,小肠子穿破了一个洞,里面有一根塑料吸管,这是一根U型塑料吸管,常用于盒装饮料。当时的吸管是弯折的,吸管尾端的斜口插穿了肠子。我相信,死者应该是不小心吞入吸管后,吸管慢慢从食道,通过胃部,来到小肠,然后穿破了肠子。肠内容物从穿洞的部位流出感染了整个腹腔,导致严重的腹膜炎。为了限制着炎症,大网膜将肠子包起来,防止肠内容物继续流出。 所以解剖的结论是,死者因为肠子穿孔导致腹膜炎而死亡。问题是,为何死者会不小心把吸管吞了呢?我需要回到案发现场,了解安老院的运作,才能找到当中的原因。 我和警方一行人到了安老院后,安老院的负责人已经在门口等候多时。和负责人了解了一番后,才知道原来这家安老院才开始营运一年多,目前有5位工作人员负责看顾15位老人家。安老院里面地方宽敞,整齐,卫生方面做得很好,环境算是舒服的。 由于死者患有精神病,负责人不时收到看护者的投诉,死者把东西放入口里。看护者也发现几次,死者尝试把烟头吞进肚子里。至于吸管,负责人则毫无头绪,因为盒装饮料并不在他们的餐饮食物内。 个人认为,这是一宗不该发生的死亡事件,因为食入吸管是可以避免的。换句话说,这个死亡案件也是可以避免的。希望所有的老人家,都可以受到合理的对待。在照料过程中,如有疏忽的成分,警方必须采取严厉的行动,让法律惩罚犯错的一方,以儆效尤。
4月前
最近大将文化在槟城潮人居,主办了一场“逝者与法医的对话记录”北马区新书发布会。身为作者,我有机会到槟城和读者们分享我书本里面的小故事,也和现场的出席者做近距离的交流。不得不说,在槟城待了几天,的确可以感受到非常浓厚的文化气息。也非常感谢槟城的朋友踊跃出席我的新书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我分享了好几宗我书本里面的解剖案件。分享会进行得还算顺利。直到分享会进入问答环节得时候,主持人好奇地问我,死者家属来到法医部,确认遗体身分的时候,通常会和死者说什么?有什么案件可以分享? 主持人的问题,的确勾起了我的一段记忆。这是一宗多年前我解剖过的一宗死亡案件。 死者是一名初二生,在私立中学就读。父母经营小生意,赚了一点钱,希望自己的独生子接受英文教育,所以便将死者送往私立学校念书。以后计划把他送到国外深造。死者只有14岁,身材却很高大,皮肤白白净净,看得出父母确实很疼爱这名孩子。 事发当天,休息时间,死者在校园内和同学追逐。同学跑进了一间课室,然后把课室的玻璃门关上。这时追上来的死者,用双手大力的推开玻璃门。玻璃顿时破裂,玻璃门上半部的玻璃碎洒落在门旁;玻璃门的下半部则依然残留着尖锐的玻璃。死者双手用力推开玻璃门,导致玻璃破碎。失去重心的死者,颈部不偏不倚的插在尖锐的破碎玻璃门。 死者的颈部鲜血直流。死者慌张的用双手按着颈部的伤痕,往教务处走去。才步行到楼梯口处,死者便晕倒了。医护人员来到现场,证实死者已经死亡。警方将遗体送往法医部要求我为遗体进行解剖,找出死因。 死者的白色上衣和裤子都被鲜血染红。除了颈部的伤口,基本上其他身体部位不见有其他可疑伤痕。颈部的伤口在右边,很深。我将颈部的皮肤剥开后,一层层颈部肌肉慢慢检查。由于死者跌倒的姿势是由上往下,所以玻璃从死者右边的颈部直接插入死者右肺的上叶。被刺破的右肺,造成右血胸(hemothorax)。这导致死者最终死亡。 在解剖开始以前,我要求死者的家属进来解剖室,确认遗体身分。在解剖前,和家属确认遗体身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毕业啦,好好享受吧! 最先走进来解剖室的是死者的母亲。死者母亲来到解剖台,右手摸着死者的左边脸颊,然后和死者说道: “孩子,你毕业啦。不用再读书了,好好享受吧!” 听得出,死者生前也和其他小孩一样不爱念书,喜欢玩乐。没有想到,这是妈妈在死者去世后,第一句向死者说的话。句句还是充满着对死者的疼爱。站在解剖室一旁的我,已经泪如雨下。 接着,死者的婆婆在死者爸爸的陪同下,缓缓走到死者身边。婆婆手里握着佛珠,嘴里不停的念着佛经。婆婆望着死者说道: “阿豪,快去找你的爷爷。你不是说很想和爷爷一起玩吗?” 死者和爷爷应该感情非常好。即便爷爷已经过世了,不时还会惦记着和爷爷开心相处的日子。 遗体确认程序往往都是伤感的。这样的场景,让我久久无法释怀。调整好自己的情绪后,解剖还是需要以专业的角度进行。这就是法医时时刻刻应该秉持的专业态度。
5月前
头痛,不相等于血压高。 每每有头痛症状时,大部分人尤其是老人家都会直接把“罪名”怪到血压高身上。 但,引发头疼的因素其实很多,血压高绝非唯一凶手。犹记数年前,当时我国还处在行动管制令期间,我参与了一场线上法医学研讨会。在场其中一位法医分享的案件让我印象深刻;死者是一名50岁的本地中年妇女,离世前的几个月刚从冠病康复。 康复后因经常申诉头疼,被医生怀疑患上“新冠病毒长期综合症”,也是俗称的“长冠病”(Long Covid)。 基于死者本身就患有高血压疾病,再加上“长冠病”,使得她的头痛症状持续发生。 不久后更出现癫痫症状,甚至不幸过世。 解剖后发现,死者生前其实患有脑肿瘤;脑肿瘤导致脑水肿、脑疝,当脑干受到压迫,进而导致心肺功能受损,最终导致死亡发生。 数个星期前,我也接获了一宗孕产妇的死亡案件。 头痛没这么简单 死者生前也曾出现头痛的症状,她是一名28岁的妇女,当时怀着第三胎,大约32周。 死者本身没有任何疾病,不过之前两胎都在生产前被诊断患上妊娠高血压综合症(pregnancy induced hypertension)。 从医学角度来看,妊娠高血压症候群属于非常危险的疾病,因为它可以导致子痫前症(pre-eclampsia)和子痫(eclampsia),而子痫是会导致死亡发生。 庆幸,之前两胎母子平安。 第3胎,怀孕期间来到第8个月,死者开始出现头痛症状,基于前两胎的经验,让死者以为应该只是血压高,只是自行在家做测量,数字显示只是偏高,但没有超高。 突然,死者陷入癫痫的状况,被家人发现时,已经处在不省人事的状态。 家人快速招来救护车,把死者送往临近医院进行急救。 抵达医院后,急诊部、妇产科和小儿科医疗团队已经准备待命。 虽然当时死者的生命指数已经无法被侦测到,但医护人员仍不放弃,一边抢救死者,一边进行围死期剖腹产术(perimortem caesarean section),尝试拯救子宫内的小生命。 无奈,事与愿违,经过数个小时抢救,妇女最终还是被宣告死亡;婴儿虽然成功从母胎中取出,但出世不久后,也被小儿科医生证实死产(Fresh stillbirth)。 为查明真正的死因,警方把案件交到了法医部,希望透过解剖寻获真正的真相。 须知,每宗涉及孕产妇的死亡案件都需要向卫生部申报,因为卫生部会针对每宗死亡案件进行调查,然后开会探讨;包括孕产妇的死因是否属于可预防(preventable)或无可预防(non-preventable)。 倘若属于可预防死因,那卫生部便会深入探究个中原因,以避免类事事件再度发生。 换上装备,走进解剖室。我心里清楚知道,这次的解剖主要是找出导致死者头痛的原因,所以要专注在检查死者的脑部。 锯开头颅之后,死者的脑部是被硬脑膜包着,然后再慢慢剪开硬脑膜窦,我不见有任何血栓。 再把硬脑膜剥开后,却惊讶的发现死者脑部有弥漫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diffuse subarachnoid haemorrhage)。 死者是年轻女性、头痛、蜘蛛网膜下腔出血,这种种症状让我联想到甫在12月去世的本地艺人庄群施。 我把脑袋取出开始检查死者的大脑动脉环,看看有没有脑动脉瘤。 这是一项极为艰难的任务,因为大脑动脉环基本上已经被血块覆盖,所以必须先将血块清除,而且全场需要小心翼翼,因为动作太大会导致大脑动脉环上的血管破裂。 我左手握着无齿镊子、右手握着剪刀,准备慢慢将大脑动脉环从血块中分离,助理则在一旁用注射器注射清水,清除周围的血块。 在“有惊无险”的情况下,终于成功把大脑动脉环分割出来,并放在切板上。 然后,我拿着放大镜,检查动脉环上的每一个血管。 皇天不负有心人啊! 终于在左大脑前动脉(left anterior cerebral artery)和大脑前交通动脉(Anterior communicating artery)的交界处,让我发现了已经破裂的大脑动脉瘤 (cerebral aneurysm)。 也就是说,死者的死亡原因为:破裂的大脑动脉瘤引发蛛网膜下腔出血,最终导致死亡;同时,死者其它内部器官则不见有任何可以导致死亡的病因。 事实上很多人都有经历过头痛,却没有多少人会正视对待;但如果头痛症状持续发生,而且来得突然,也又比往常经历的头痛情况严重,就要特别注意。因为头痛,有时并非你想像中那么简单,就像上述两宗死亡案件。
7月前
上个月,我国发生了一宗“轿车司机遭骑士群殴致死”的案件,该视频更一度被疯传。据悉,轿车司机疑似撞上一名摩托骑士,结果遭受其他骑士猛追,甚至强行把司机从车里拉到车外绑手,殴打致死。从视频来看,司机四肢被捆绑,倒在马路上,痛苦挣扎。随后,救护车抵达现场,医护人员证实该名42岁巫裔男性轿车司机死亡。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罪) 调查此案,并将遗体送往邻近的医院进行解剖。根据媒体报导指出,解剖报告上没有发现死者身上有任何致死的严重伤势,但尿检结果对冰毒和大麻呈阳性反应,不过警方仍等待化验报告,以进一步证实毒品成分。在这种情况下,死者的死因究竟会是什么?因吸毒而导致死亡吗?我不排除这个可能性。只是,如果死者所摄取毒品的浓度水平足以致命,那为何不是在吸毒后立马就去世呢?而是在吸毒后,在开车的路上,然后发生交通意外,最后遭人暴打,才死亡? 在法医学里,我们有一种病症,称为“兴奋性谵妄(excited delirium),这是描述一种可能致命的极度激动状态谵妄,常与攻击行为、极度大体力、耐力以及高体温有关。一般上,典型的兴奋性谵妄发生在一名三十至四十多岁的男性,尤其是当他处在焦躁和谵妄状态,拥有吸食毒品史或精神疾病、以及刚刚使用过兴奋剂药物,例如冰毒或可卡因,以及身体受到约束(restrain)。值得注意的是,这病症不会有特定的遗体外表和内部器官的变化,加上体液中的毒品分量通常处于娱乐性而非致命的浓度,所以很多时候,法医需要在详细解剖后,综合其他化验报告,才能够下定论。 根据网上医疗杂志记录显示,截止2020年4月,一共有104人(占总数的90%)因“兴奋性谵妄而去世。当中有超过90%的案件,死者身亡前是遭受到了肢体的约束(physical restraint),这也意味着,肢体约束是引发“兴奋性谵妄”病发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关键。强力的肢体约束,例如强行约束(manhandling)、戴上手铐(handcuffing)、手脚捆绑(hogtie)可以提高死亡风险,被肢体约束的死者,因为动弹不得,导致体位窒息,造成死亡。 另一个重点就是毒品。 为何通常是冰毒或是可卡因? 而不是其他的毒品呢 ? 其他毒品,包容如:大麻(marijuana)和鸦片(opiates)具备镇定剂的效果,所以吸食这些毒品不会造成吸毒者出现亢奋。当没有亢奋或是过于兴奋的举动,就不会招惹来肢体约束。没有肢体约束,吸毒者也就不会因为兴奋性谵妄而死亡。 把焦点放回这宗案件。首先,死者生前曾经吸食冰毒。再来,死亡前也确实遭到大众捆绑。最后,解剖不见有足于导致死亡的严重伤痕。综合上述种种迹象来看,我推断死者很大可能死于兴奋性谵妄。倘若,最后负责此案件的法医确定死者死因为“兴奋性谵妄”,而非被殴打致死。那么,这还是一宗谋杀案吗? 让我们关注接下来法庭的审讯结果。
9月前
近位于峇株巴辖中江7哩处废弃民宅发现的人类骸骨,证实为失踪逾月的32岁单亲妈妈米拉莎米拉(小名:贝拉)。贝拉生前育有一个4岁的儿子以及一个2岁的女儿。根据案情,贝拉是在去年12月14日晚上11时50分,坐着24岁男友的车前往自助洗衣店,之后就不知所终。翌日,姐姐却在住所发现未经洗涤的衣服,同时钱包、戒指也还在家中。 姐姐透过邻居闭路电视录影发现,贝拉男友涉及其中,便向警方投报。由于当时无法寻获贝拉的遗体,警方也只能以失踪案件调查。直到今年一月份,警方经过36天的调查,在主嫌犯的引领下前往一间废弃屋,寻获遗骸。初步尸检证实,贝拉头部被钝器所伤。 死者男友也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罪名下,被控上法庭。 从失踪到遗体被发现,差不多36天的时间。遗体到底会有什么变化? 如何证实遗体的身分?已经化成遗骸,死因还能被检验?! 依据马来西亚的天气,遗体只要在户外超过四个星期,就会开始遗骸化(skeletonization);意思是遗体的部分已经可以看见骨头,但关节部位仍残留着细胞组织,如肌肉和肌腱,而且遗体仍会有腐化的味道。直到3个月,遗骸的骨头部分会呈现黄色;6个月,遗骸则会开始变白色,细胞组织逐渐消失,不会再有腐化的异味。 至于贝拉案件,我推测死者遗体属于“遗骸化”,尤其是衣物底下的部分,还是会有一些细胞组织,以及腐化的味道。而且由于遗体暴露在外,邻近树丛,不排除遗骸也曾遭到动物啃咬,俗称掠食者效应(predators effect)。法医必须清楚分辨这啃咬的痕迹,究竟是动物所为,还是生前受到攻击而致?另外,透过尸检能找出遗骸的性别、年龄、高度和族群。倘若结果大部分与贝拉吻合,那么便会把所采集的骨头样本送往化验室,检测脱氧核糖核酸,然后与亲人配对脱氧核糖核酸样本。 配对成功,就可以证实遗骸的身分就是贝拉。反之,如果尸检结论完全和贝拉身分明显不符,比如遗骸身份是一名男性年长者,高度和族群不相符,身上的私人物体也不属于贝拉,那么就能排除遗骸是贝拉的几率。至于如何辨识遗骸的性别? 首先是透过检查骨盆和头颅分辨。 但前提是,死者必须是一名成年人,倘若死者是小孩,性别分辨较不明显;女性,一般拥有较小的头颅、头颅表面光滑、骨盆比较宽,骶骨和尾骨往后;男性相对拥有较大的头、头颅表面较粗、骨盆较直,荐骨和尾骨向前弯曲。 身高方面,我们则会利用上肢和下肢的骨头长度,透过计算的方式,计算出死者的身高范围。 另外还有年龄推测,是透过检查死者的牙齿推断,例如:死者已经长出了智慧牙,那通常是25岁以上。但,25岁以上的范围很大,为了得到更确切的讯息, 接下来,我们可以透过检查死者的耻骨表面,推测出死者的年龄范围。 年长者的耻骨表面通常已经磨损,因为钙质流失导致骨头出现孔隙(porosity), 也会长骨刺。 最后便是族群。贝拉是巫裔,在人类学里属于蒙古,所以检查死者的头颅,会有蒙古裔的特征。 靠牙齿辨识遗体身分 当遗体化成了遗骸,我们还有办法找出死因吗?首先,如果死者死于自然疾病,像是缺血性脑中风,那透过尸检遗骸已经无法确定死因,因为遗体已经高度腐化,脑部也已经分解。但在这宗案件,贝拉是被攻击,死者死于创伤(trauma)。因此,法医一般会先安排为遗体扫描电脑断层(postmortem CT scan),若部门不设有电脑断层扫描设备,那么法医可以安排全身的X光扫描。主要是检查遗体身上是否有骨折、有异物,例如子弹,尖锐刀子的前端等物体,以准备接下来可以针对性的解剖。 法医发现死者贝拉的头颅骨折,因而怀疑死者被钝器伤导致死亡。至于头颅爆裂是否导致脑内出血,因为遗体已经高度腐败,极具挑战。最后来到了证实遗体身分,基于死者是属于有“身分”人士,她有家人,所以脱氧核糖核酸检测是最好的方法。此外,牙齿也是另一个可以辨别遗体身分的方法。一般上来说,法医会寻求法医学牙科专科医生为死者检查牙齿,并与死者生前的牙科图表比较。抑或手指纹也是其中一个在法医学上用来身分鉴定的方式,只是碍于贝拉的遗体已经遗骸化,手指纹已经无法适用。 法医解剖对象,除了“新鲜”遗体、还有腐败遗体,甚至是遗骸化的遗体。对我们法医而言,解剖最大的目的是为了寻找真正的死因,但有时碍于种种原因,包括遗体的腐败程度、加上掠食者效应,无疑也加重了我们的任务。
9月前
陈法医在后记里所说:“人去世了,被解剖后,从死者身上得到的资讯,我不想就这样在法医部结束。我希望可以通过解剖所得到的资讯,被记录下来,警惕世人。” 我相信读者在阅读法医陈然致的著作时肯定不免想起红极一时的香港电视剧《洗冤录》,而愿意下点功夫“深耕”的读者更会发现那部剧其实是有本所依——宋朝宋慈的《洗冤集录》。 宋慈在其〈序〉里提到:“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盖死生出入之权舆,幽枉屈伸之机括,于是乎决。”简言之,就是陈法医在〈雨过天晴〉里所写的:“法医需要确定死者是因为并发症而死亡、意外、自杀还是他杀。”因为死亡原因的判断往往就牵引出其他内情,进而导致被告人所面临的提控。 在〈峰回路转〉里,我们看到了对法医专业性的考验,陈法医在听取案情和警方的“片面之词”的情况下,先入为主的认为案件中的继子将继父殴打至颅内出血死亡,可在解剖后发现造成死亡的可能是商店毒酒所致,最后警方不以谋杀罪名提控,免了一场“冤案”。 由此可见,法医的解剖结果在提控上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庭上激辩〉更是将“法医解剖结果与能力的重要性”诠释得淋漓尽致:“因为(当时)我不是法医专科医生,律师试图让法官相信,我的解剖结果可信度不高,我的证言甚至可能不被法庭接受。”——没身历其境的我们很难想像,那些在庭上的语言陷阱如果坐实,将会让案情出现何种变化。 在陈法医的各种案例分享中,生命并不随着消逝而凋落,正如书名所示——逝者的证词,离去的生命从来都不是悄然无息或洒脱得不带一片云彩;事实恰好相反,逝去的无不藕断丝连般影响着在生的,仿佛不曾离去。而那些(不知幸或不幸?)来到法医面前的尸体,仿佛用着肉身诉说着一则则警世寓言。正如陈法医在后记里所说:“人去世了,被解剖后,从死者身上得到的资讯,我不想就这样在法医部结束。我希望可以通过解剖所得到的资讯,被记录下来,警惕世人。” 而法医的这种精神我想是源自于对生命的尊重,无论生死。我们可以从〈豆腐厂裸女〉一章中看到陈法医因为女尸而巡视豆腐厂后发现,厂内卫生条件环境恶劣,本可袖手旁观的他自觉地向有关单位举报,间接地“挽救”许多工人。身为法医的他原本可以不趟这浑水,但对于生命地尊重驱使他做了自己权力范围以外的事。 《逝者的证词》最精彩的自然是各种案件的解剖,挖掘背后的真相,但如果仔细阅读,不难发现陈法医字里行间透露着对生命的关爱。他在后记说:“法医不是英雄,法医只是一位永远对死亡充满好奇的人。”以死论生,把剖尸刀用来重铸属于马来西亚的警世寓言。 【马华读立国】赖殖康 / 田野呢喃 赖殖康 / 静的时光屋 赖殖康 / 极致的悲恸 赖殖康 / 鹿人诗身 赖殖康 / 归去来兮——读那天晴《寂寞公路》 赖殖康 / 披着兽皮的人——读海凡《野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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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认为,作为一个社会新鲜人,俗称“菜鸟”时,是件非常辛苦的事情。因为很多时候,前辈会欺负菜鸟。前辈会把本该自己做的工作,先交给菜鸟处理;前辈犯的错误,有时也会推卸给菜鸟承担。由于菜鸟的经验和入世时间不足,下场可想而知。那么在法医学领域,实习中的法医专科医生会不会也遇到同样的待遇呢?   根据马来西亚卫生部的规定,所有在本地大学攻读专科医药课程的医生,修完4年专业课程后,需被分配到政府医院相关部门做为期6个月的实习。这6个月的实习期间,菜鸟们需要完成各自专业领域内的基本工作,如法医实习专科医生需为复杂案件做解剖工作。所谓“复杂”案件,包括孕妇死亡、小于5岁孩童的死亡、凶杀案等等。解剖完毕后,还要向导师(部门主管)汇报。通过与主管讨论案情,菜鸟可以加强知识,磨练解剖技巧,不断改进,以便他日独当一面。对我而言,这6个月的实习期虽然不容易,但其实也是向前辈讨教的机会,还可以借此接触更多较罕见的、致命的疾病。   我的实习生涯中,曾经遇过一宗非常具有挑战性的死亡案例。挑战之处在于,法医对小儿科先天性疾病和发育障碍的认识有多深。不得不承认,我这方面的经验非常薄弱。   当时,法医部门接到一具3岁巫裔女孩的遗体。警方初步调查,显示这起死亡案件并未涉及刑事,将以猝死案件角度继续调查。收到解剖请求书后,我与死者的父母会面,了解死者的生前情况。死者生前疑似患有语言障碍,并在当地政府医院的儿科部和语言治疗部接受治疗。死亡前一星期左右,死者开始发烧和咳嗽,经过3天治疗,烧退了,咳嗽也明显减轻。然而,直到死亡当天又突然开始频繁呕吐,严重至无法进食,父亲决定将其送往医院急诊部。途中,死者出现癫痫症状,最终陷入昏迷。尽管急诊部医生多次抢救,最终仍宣告死者死亡。由于死因不明,警方要求我解剖遗体,找出死因。   死者一周前开始发烧咳嗽,这是呼吸道疾病的症状,可能是肺感染。那么呕吐呢?是肠胃疾病吗?这两种疾病是否有关联,到底哪种疾病导致死亡?我毫无头绪,因此要求先为遗体做骨骼扫描检查(skeletalsurvey)。   一般情况下,对于5岁以下的猝死儿童,正式解剖前,我都会安排放射技师做骨骼扫描检查,以确认死者的骨骼是否完好,是否出现骨折等异常情况。如果发现骨折,死亡可能与虐待有关,这样的猝死案件需做更仔细的解剖。在此案中,遗体的扫描检查显示没发现骨折,但发现小肠前半段扩张,后半段小肠和大肠塌陷。小死者的小肠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一如往常,开始解剖前,我先检查遗体表面。死者在抢救过程中已除去了衣物,剩下的只是稍有尿渍的尿布。遗体身高95公分,体重大约15公斤,身材还算正常。遗体表面并没有伤痕,也没有畸形部分。唯一不寻常的是明显的腹胀。   我拿起解剖刀,在死者胸骨上方一直到下腹做了一条直线切口,将腹部剖开。腹部肌肉和腹膜切开后一看:吓死人了! 死亡真相并没这么简单   腹腔内竟然有一节完全坏死的小肠。小肠坏死的原因,是因为它严重逆时针扭转了两圈。扭转的小肠连带血管一同扭转,血液不流通,小肠就会缺血而坏死。由于肠道阻塞,肠扭转前的小肠会因积满内容物而导致肠扩张,最终导致腹部肿胀。这也解释了死者生前为什么会呕吐。 “天啊,死者生前竟然承受着如此巨大的痛楚!”想到这里,我不禁心生悲悯。   明明可以将遗体缝合起来,告诉死者父母死因,但我是个自找麻烦的法医,我坚持要找出死因背后的原因。当队友为找到死因而开心时,我仍默默地握着手术刀,慢慢将小肠 从腹腔中切割下来,将它放在砧板上仔细检查。   此时有了一个惊人发现。原来,大肠的盲肠肠段有一束纤维带将盲肠固定在右腹上方,而正常情况下,盲肠应该位于右腹下方。这种情况被称为“肠旋转不良”。胎儿在母体内发育时,肠道需要旋转270度。然而,小死者的肠道只旋转了180度,就停止了旋转。小死者天生患有肠旋转不良,这可以导致肠扭转,并引发严重的并发症,最终导致死亡。看来,我找到导致小死者死亡的原因了。   然而,问题并没这么简单。肠旋转不良是一种先天性疾 病,为什么小死者不是在出生时就死亡呢?我仔细检查每一个器官:心脏没有任何先天性疾病,脑部切片表面也没发现异常。然而肺部却有异样。   具体来说,小死者的左肺上叶有明显的肺实变。我使用无菌技术将肺实变部分切下,然后分别交给微生物学家化验是否含有细菌,以及让法医部门的科学官制作细胞组织切片,以便我在显微镜下做肺部组织学检查,确定原因。   两周后,我终于拿到肺实变的细胞组织切片。透过显微镜检查,发现死者肺部组织渗透了大量中性粒细胞。中性粒细胞是白细胞的一种,通常发生炎症时会增加。血液和肺部组织检测也证实了草绿色链球菌的存在,这表明死者生前感染了肺炎,并引发败血症,也解释了为什么死者会出现发烧和咳嗽症状。那么,肺炎、败血症和肠扭转之间存在什么联系?   小死者出生时就患有先天性肠旋转不良。尽管肠扭转风险高,小死者却一直没有发生过任何意外,也没特意到医院接 受检查。当小死者被送到托儿所时,很可能感染了病毒,并患上肺炎。由于小死者的免疫系统还没像成人那样强壮,肺炎导致了败血症。败血症患者的淋巴结会肿胀,包括肠系膜的淋巴结。当肠系膜淋巴结肿胀,加上死者本身的先天性肠旋转不良,这两个因素加一起时,就引发了肠扭转,败血症和肠扭转最后夺走了小死者的生命。这特殊的死亡案例最终被发表在我国病理学医药杂志上,供其他医生参考。   解剖如此复杂的案件让我获得上司的信任。得的!策划赞助法醫、雪州雙溪毛糯醫院法醫部副主任如今回想当初为了寻找背后的真相, 不嫌麻烦地付出,我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
2年前
初到法医部工作时,我被编入一支由一名法医专科医生、一名大学法医讲师和两名执业医生组成的团队。一年里,我们解剖过差不多350具遗体。虽然部门并不需要再多一名医生,但因为一名执业医生离开了法医部去深造,我于是被要求来填补这 空缺。 与其他临床部门不同的是,法医部没有病人,也没有专科诊所。这里只有冷冰冰的遗体,躺在冰橱里等待着解剖。我们没有手术室,只有解剖室,因为我们不做手术,只做解剖。 为了更快适应这全新的工作方式,主管让我跟着值班执业医生学习正确的解剖方式,为期3个月。在这3个月里,不论日夜、假日工作日,只要有遗体解剖,我都需要和值班医生一起进行。此外,我还在吉隆坡中央医院法医部接受了为期两个星期的附属培训,接触不同类型的死亡案例,以使我的解剖技巧更多样化且熟练。 除了解剖,这3个月期间,前辈还带我到专卖医疗书的书局购买法医学书籍。除了灵活运用解剖技巧,我们还必须掌握法医学的基本知识。经过3个月的充分准备和训练后,我正式在法医部开始值班。 生平首次在法医部值班时的第一宗案例,是涉及交通意外的死亡,应该难不倒我。我走进解剖室,开始解剖遗体,最终确定死因是猛烈撞击,导致头部严重受创,进而死亡。然而,我发现在胸腔没受伤的情况下,心包里却有少许积血。这点让我感到困惑,于是赶忙请前辈进来一起检查。 仔细检查后,我们在死者左胸前发现了两个细小的孔。通过放大镜观察,确认这是针扎进胸腔留下的痕迹。针头从左前胸扎进心脏,导致心脏里的血液流进心包,形成心包积血。由于针头留下的伤口没有任何生命迹象,因此判断这个心包积血是死后造成的,与死因无关。 询问急诊部同事后,我们了解到这种针扎技术是为了将胸腔内的气体导流出来,以减轻气胸,这是急救创伤受害者的一种方法。因此,加入法医部门工作之前,需具备其他部门的工作经验,才能胜任法医部门的工作。 法医专科医生文凭 值班几个月后,我逐渐熟悉了法医部门的工作,并且将成为一名法医专科医生作为我的目标。那么,在马来西亚,如何成为一名法医专科医生呢? 法医专科医生和其他专科医生一样,必须先成为医生,再进修专科医生课程。法医专科课程中,英国和澳洲的Royal College of Pathology (Forensic) 文凭被认为是世界知名的国际法医专业文凭,但要获得RCPath(Forensic)文凭并不简单。首先,必须在受承认的医药中心或解剖化验室接受5年培训。这为期5年的培训,包括掌握组织病学的基本知识和顺利通过第一部分(Part I)和第二部分(Part II)的考试 。完成培训以后,才能正式成为法医。 目前为止,马来西亚没有受承认的法医训练中心,因此要考取法医学文凭,必须到国外接受培训。一般来说,只有计划到国外工作的医生才会考虑考取该文凭。在马来西亚法医部工作的医生会选择以下两种文凭:第一种是到英国考取法医学文凭(Diploma in Medical Jurisprudence,简称DMJ);第二种是在本地大学考取病理学法医文凭(Doctor in Pathology Forensic,简称DrPath(Forensic)。 无论是DMJ还是DrPath(Forensic),所有感兴趣的医生都需要申请奖学金。据我所知,有许多赞助方提供奖学金,帮助医生完成这些培训。医生在申请奖学金之前,必须了解规则和条例,确保符合赞助方的标准,这将大大提高他们的成功率。 DMJ是一项英国考试。目前,DMJ文凭在马来西亚受到卫生部承认,被视为法医专业文凭。获得奖学金后,考生需要前往英国深造两年。在这两年内,考生需要根据课程安排前往英国不同的医院听课学习,还要参与尸体解剖,并准备包含10宗解剖案例的日志本(Casebook)。日志本获得认可以后,考生就能参加DMJ考试。通过了DMJ考试,会被分配到不同医院的法医部门,在资深法医的监督下,继续接受为期两年的培训。完成4年(两年在英国和两年在本地)的法医学专业课程后,才算结束法医专业训练。 DrPath(Forensic) 是马来西亚各大本地大学和卫生部联合承认的法医病理学硕士学位。比起DMJ,DrPath(Forensic)的入学资格较高。例如,卫生部奖学金的标准要求考生至少具备3年工作经验、连续3年的工作表现必须达到85分或以上、无不良工作记录、未受过纪律处分和刑事记录、未曾拒绝卫生部奖学金等等。 符合以上标准的考生可参加入学考试(现称“专科医生入学前考试”Medical Specialist PreentranceExam, MedEX),但通常只有少数考生通过;未能过关的考生就得等到下一年才重考。通过入学考试后,考生需要面试(interview)。资深法医会与考生会面,并就法医学相关问题交流。面试后,资深法医会向卫生部和大学推荐最终适合入学受训的考生。只有在卫生部和大学的同意下,考生才能获得奖学金,正式被大学录取,成为法医学硕士课程的一年级学生。   DrPath(Forensic)是硕士学位。因此,在4年的课程中,学生需要研究法医学中特定的主题并撰写论文。此外,还需参加期末考试。只有论文和期末考试都合格,才能领取法医病理学硕士文凭。 事实上,很多人常常拿DMJ和DrPath(Forensic)做比较。有些人认为DMJ更好,因为可以到英国深造;有些人则认为DrPath(Forensic)较好,因为4年的课程中,考生不仅需要参加期末专科考试,还得研究并撰写论文。 文凭只是辅助 个人认为,DMJ和DrPath(Forensic)两者本质上并无差别,最重要的是法医本身的好奇心,而不是文凭。一名法医如果对揭开死亡真相充满渴望,那么这股推动力会让他们不断追求真相,帮助警方破案。解决任何死亡案件需要的是真正的热忱、对细节的关注,以及敏锐的观察力,这些都是法医病理学硕士文凭或DMJ证书无法替代的。 总的来说,DMJ和DrPath(Forensic)文凭只是证明法医能够独立解剖遗体,并给予明确死因,而法医的能力和素质则最为重要。他们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对死亡的好奇心,和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为揭开死亡真相做出贡献。
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