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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礼

6天前
(新加坡5日讯)理发师被指为女顾客洗头期间,帮她按摩时伸手入衣,摸胸非礼对方,如今被判坐牢13个月和打鞭一下。 《新明日报》报道,中国籍被告王旭元(译音,49岁)昨日庭上面对一项非礼罪名,他不认罪,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 为保护受害者,法庭谕令媒体不可报道任何会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资料。 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这起案件发生在去年1月8日晚上约11时39分,地点在新加坡芽笼路一家发廊。 当时,受害者前往发廊,被告负责帮她洗头。 洗头期间,被告开始为受害者按摩肩膀,并将右手放进受害者的右边衣袖,开始按摩她的胸部。约半分钟后,受害者将被告的右手拉开。 此过程被店内的监控器录下。 洗完头后,受害者付完账便离开发廊。隔天下午,受害者的男友来到发廊找被告对质并报警。 控方指出,被告事前未征得同意,便把手探进受害者内衣深处至少3至5秒,直到受害者感到被侵犯和推开他,被告才把手拿开。 陈词中显示,被告在庭上辩解说当时很累,按摩完肩部后手滑进更下方的区域,但没有碰到胸部。 被告也指受害者付账时,因为农历新年需多付5元(新币;约16令吉),脸色十分难看。 被告辩解指他为受害者按摩前曾征求过同意,并在之后道歉,然而控方在陈词中指出,当时的监控录像并没有显示被告曾征求任何同意。   控方指被告的供词前后矛盾,如他若没有碰到受害者胸部,那么他不必征求同意,也不必道歉。控方指被告的供词并不可信。 法官裁定被告罪成,判被告坐牢13个月和打1鞭。 被告不服刑罚,打算上诉。 被告没道歉 反说在按穴位 女顾客上门超过10次,称理发师从按肩开始,之后越来越过分。 结案陈词披露,受害者曾光顾该理发店至少10次,被告一直有为她按摩肩膀,但动作逐渐变得不当,按摩时距离胸部也越来越近,还问过她是否要在发廊后面接受“正经按摩”。 事情发生后,受害者马上发信息向友人倾诉此事,指被告当天“太过分”。 受害者也称因为第一次遇到这种事,且孤身一人,不知如何是好,因此事发时没有马上推开对方。 受害者表示,被告在碰到胸部后没有道歉,只说“我在按摩你的穴位”。
1星期前
(新加坡31日讯)26岁餐馆营运执行人员与同事聚餐后,“奉命”开车送兼职女同事回家,被指在途中伸手非礼她的胸部和私处,案经审讯后,法官判他非礼罪名成立,坐牢12个月和鞭笞3下。他不服所判提出上诉。 《8视界新闻网》报道,根据法网的判词,26岁的被告于2021年8月19日午夜时分,开车送23岁的受害者回家,途中两次非礼了她,受害者两天后报警。 受害者供证时说,她2021年1月份开始在一家餐馆当兼职侍应生,她虽然不认识被告,但知道他算是一个“同事”,在案发前曾看过他在餐馆出现几次。 开车途中伸咸猪手非礼受害者 2021年8月18日当天,她上班时,被告也到店里帮忙,餐馆经理的朋友当晚买了一些酒精饮料到店里和他们一起聚会,她也喝了一些,但临近午夜时分打算回家时,她感觉有些疲惫。一个同事见状就吩咐被告送她回家。 途中,她说自己忍不住吐了,被告还好心停车帮她清理,并嘱咐她可以安心闭眼休息,可是几分钟后,她感觉有只手伸进胸前摸了她的胸部两次,她吓得整个人僵在座椅上不知如何是好。 说到不堪回首的往事,受害者一度当庭崩溃。另外,她说被告另一次把手伸进她的裤子摸了她的私处。 好不容易到家楼下后,受害者说她抓起随身包快速回家,妹妹帮她开门不久后就看到她哭了起来。受害者记得当时告诉妹妹自己被摸了。两人的声音也把母亲吵醒。 被告曾说如果受害人不报警 他愿意向她道歉 3人经过商量后决定报警。受害者说她起初犹豫是因为担心没有人会相信她,之后又决定报警是因为不想他逍遥法外。 她的妹妹和母亲也出庭供证。她的母亲透露,事后打电话给餐馆老板,告知所发生的事情,后者回她电话时表示被告否认指控,但却说如果受害者没报警,他可以向她道歉。 母亲说,她记得当时她对餐馆老板说,如果被告没做过干嘛要道歉?不过,餐馆的老板在案件开审前已过世。 被告否认指控 称根本没动过受害者 被告答辩时称,他事发当晚只是好心送受害者回家,没想却被指非礼她,他也否认曾对餐馆老板说过愿意向受害者道歉的话。 他说,当晚受害者上车后就睡着,除了中途呕吐曾醒来擦干净外,他一直等到她家楼下后才叫醒她。 听审的法官认为受害者的供证较为可信,裁定被告罪名成立,之后判他坐牢12个月和打鞭3下。 被告不服所判,已针对罪成和刑罚提出上诉,目前保释在外等候上诉。
2星期前
2星期前
(新加坡24日讯)妻子怀孕期间,丈夫先以言语性骚扰女佣,接着动手拍臀部,数度非礼她,还在厕所设置摄像头企图偷拍,如今被判坐牢22周,赔偿给女佣4500元(新币,下同;约1万4828令吉)。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魏德威(42岁,译音)面对侮辱女性尊严、非礼和企图偷窥等9项控状,他承认其中3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受害者是来自缅甸的33岁女子,案发时在被告家中当女佣,与被告一家3口同住,负责打扫和照顾雇主的5岁女儿。被告妻子是受害者的雇主。 为了保护受害者,法庭谕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她身份的资料,包括受害者的名字。 案情揭露,受害者自2016年开始在被告家工作,被告妻子于2021年2月怀孕,因孕肚越来越大,受害者便经常跟着被告出门办事,包括送雇主女儿去补习。 同年8月,被告开始对受害者进行言语和肢体上的性骚扰。有一次,两人送被告女儿去上课后,受害者前往商店购买化妆水,被告当时对她说,可以给她效果更好的精液,令受害者震惊不已,当下表示不明白对方在说什么。 根据控状,隔月20日,被告指着自己的下体,对受害者说“帮我按摩”。 同月的另一次,受害者在厨房煮饭,被告走进晾衣处取一件衣服,随后在离开厨房时,动手拍了受害者的屁股一下,还说对方的屁股很大。 受害者大惊失色,但最终因不想让女雇主担心,因此没把这件事说出来。被告过后也在家里共用的厕所安装摄像头。 控方指出,被告肆无忌惮地对受害者进行言语上的性骚扰,甚至非礼她,还评论她胖,侮辱受害者的尊严;甚至为了满足个人乐趣,试图偷拍受害者。 鉴于被告不断升级的性骚扰模式,控方促法官判被告坐牢24至26周。 找店家检查确定是摄像头 女佣报警 同年9月23日早上7时许,受害人进厕所刷牙和换衣时,突然发现梳妆台上倒置的杯子上有东西,她随后将东西收走。 被告8时30分起床去厕所找不到摄像头,于是询问受害者有没有看到杯子上的东西。 受害者追问那是什么,被告称是用来连接无线网络的,受害者谎称没看见。 同天,受害者告知被告亲戚有事,所以需要紧急出外汇款。获得同意后,她出门找到一家电子商店,检查器材后发现那就是摄像头。 受害者向同乡倾诉,最终在对方的建议下,报警立案。 睡醒即查摄像头 法官:早有预谋 法官指被告一醒来就检查摄像头,显然早有预谋。 法官下判时说,被告的行为对受害者造成困扰,受害者的警觉性促使她迅速发现摄像头的存在,被告当时一醒来就检查摄像头是否录了影像,显然是早有预谋。 法官最终判被告坐牢22周,以及须向受害者赔偿4500元。 
3星期前
4星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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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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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5日讯)尽管老婆身旁熟睡,新加坡一名30岁男子却色胆包天,趁机非礼同床睡觉的11岁继女,造成她无助自残,他昨日认罪后被判坐牢45个月和打鞭7下。 为保护受害女童的身份,媒体不可报道任何可泄露她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8视界新闻网》报道,30岁的被告共面对3项非礼罪状,控方以其中两项加以提控,另一项则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案件于去年初发生,受害女童当时年仅11岁,被告是她的继父。 老婆躺身旁熟睡 男子非礼继女 案情显示,去年1月份,被告、受害女童和女童的母亲,也就是被告的妻子在卧室里睡觉,3人同睡一张床。 被告妻子入睡后,被告抓住女童的手去抚摸他的下体。 女童最初抽回手,但被告又抓住她的手再去摸他的下体,女童担心被告不高兴,不敢再反抗。 被告数分钟后才放开女童的手。 案发过程,女童的母亲都在睡觉,没有目睹事发经过。 去年2月底,被告和女童单独在住家的后院,被告突然看着自己的下体,对女童说“帮忙一下”。 女童拒绝,但被告仍脱下裤子露出下体,抓起女童的手去摸他的下体,无助的女童只能按照他的指示行事。 女童无助割腕自残 因为被告的不当行为,女童感觉不自在,一度想逃离家庭,倍感无助下她最终割腕自残,手腕上留下多道自残的伤痕。 去年3月,女童的老师发现她的伤痕后通知新加坡儿童保护署,最终揭发这起案件。 被告在法官下判后说妻子已怀孕,孩子年底出生,他希望有时间安排住所,让岳父母搬去同住照顾妻儿,申请10月底才开始服刑。 法官最终批准了他的请求。被告因此获准展期到10月25日才开始服刑。
2月前
(新加坡23日讯)从双胞胎生到四胞胎,狮城一名多产妇女两段婚姻共生下12名子女。不过,她的第二任丈夫被指非礼了她和前夫所生的女儿,罪名成立后被判坐牢34个月又6个星期,他们的婚姻最终于2020年走到尽头。 根据新加坡法网发布的判词,妇女的第二任丈夫不服所判,已经提出上诉。 妇女多产 两段婚姻生下12个子女 判词显示,案件中被非礼的女儿目前27岁。她的原生家庭成员除了父母外,还有一名孪生弟弟和一名哥哥,意味着妇女在第一段婚姻里生了3名孩子,受害者是这段婚姻里唯一的女儿。 妇女离婚后改嫁给本案的被告,并先后于2004年至2013年之间生下三胞胎、双胞胎和四胞胎,一共9名孩子。 生完四胞胎后,这名多产妇女已生下12名子女。 被告涉嫌在10年间4次非礼继女 根据判词,妇女的第二任丈夫面对4项非礼控状,受害者是她和第一任丈夫生的女儿。 控状显示,被告被指于2005年至2015年之间,先后非礼了继女的胸部、大腿和私处,其中一次更是用他的下体碰触了她的私处。 继女最终于2021年5月份报警,案件经过审讯后,法官判被告罪名成立,本月初判刑。 妇女两任丈夫同住一屋檐下 为保护受害者的身份,判词并未揭露受害者所有家庭成员的身份。 2005年3月至2009年3月初,妇女和第二任丈夫结婚,但受害者的原生家庭以及被告一家,所有人都一起住在妇女母亲所租来的一间大房子里。 2009年3月中至2010年8月15日,因为原来的住所装修的关系,他们一起搬到惹兰罗央勿刹(Jalan Loyang Besar)。 2010年8月16日至2016年,这个大家庭又一起搬到阿裕尼并合伙经营咖啡馆生意。在这10多年里,妇女的两任丈夫一直住同一屋檐下,之后,两家人分别搬离阿裕尼。 被告:只知妇女第一任丈夫是“亲戚” 答辩时,被告透露和妇女交往时,妇女把她的第一任丈夫介绍给他认识时说他是“姐夫”。 所以,他一直以为那个男人只是一个亲戚,而他们的3名孩子包括受害者在内都是妇女的外甥和外甥女,不知道他们曾是夫妻,更不知道3名孩子其实是他的继子女。 另外,他也说妇女也把自己的母亲说成是“奶妈”。 他透露与妇女在2019年闹离婚,2020年办妥离婚手续,但一直到警方找他协助调查时,才知道他们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 对于继女的指控,他称相信是她认为他破坏了她原有的家庭,后来还和她的母亲离婚。 不过,他承认这些都是他的猜测,对于非礼指控,他坚决否认。
2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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