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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路歸屬

3年前
理想中城市道路規劃的核心價值是充滿人文關懷,而非功利主義。安邦再也前市議員丁傑隆提醒,城市發展背後還有很多弱勢群體。我國的道路設計一向以汽車為導向,但還有很多群體買不起汽車,依賴公共交通、摩托車、腳車等。微型交通工具禁止上路前,還有很多送餐員以電動滑板車(e-scooter)在都市裡送餐,賴以為生。 可見,其實每個人都是道路使用者,只是道路設計講求的是同質(Homogeneous),在這一前提下,馬路究竟能如何變成“大家的馬路”? 報道:本刊 白慧琪攝影:本報 何正聖、陳啟基 與安邦再也前市議員丁傑隆考察拉惹勞勿路(Jalan Raja Laut)腳車專用道時,站在與輕快鐵市政局站(Bandaraya)連結的行人天橋前往下看。上午10時許,車流高峰期剛過,他說比起從前的吉隆坡,車流算少了。 [nonvip_content_start] 他展示一張對比圖,上圖行人、腳車、摩托車、汽車、巴士全都在街道上;下圖同樣的街道寬度,劃分出巴士專用道、腳車專用道,人行道還添加公共座椅,做到人與各種車輛分流,間中還有綠蔭,是“多模式街道”(multimodal street)。他再指著拉惹勞勿路說,吉隆坡市區的很多政府行政機構、企業公司已經外移,市中心街道的車輛慢慢減少,其實可以不需要那麼多車道,慢慢改善。 丁傑隆出生于吉隆坡,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畢業後回國從事建築業。城市如人會走過青壯、病痛、年老階段,他形容,超過百年曆史的吉隆坡到了要看病的階段,必須經歷都市更新。談起家鄉吉隆坡的發展史,過去以工業出口為導向又是國家行政中心,車輛、迷你巴士川行。“那個時代背景就是這樣,我們不能怪為什麼現在的道路以汽車為導向。” 很多人把我國擁車率太高歸咎於前首相馬哈迪保護國產車的政策。對此,丁傑隆的論文研究發現,獨立前馬來亞就已是東南亞的汽車中心,在國產車出現以前,歐美的外國汽車就在本地組裝。 隨著都市發展,1990年代吉隆坡太過擁擠,當時又要為了1998年共運會開始興建輕快鐵、單軌火車。進入2000年代,火車鐵道雙軌、電氣化,城市往郊區發展,反而是郊外的主要幹道更為塞車。 慢慢地,城市內也出現以企業主導的小型市鎮,例如雙威偉樂城(Sunway Velocity)、綠盛世武吉免登城市中心(BBCC)等。好處是,這些小型市鎮有自己的醫院、住宅、商業活動,機能完整,住在裡面的人不用出門,都市的車輛減少,但是由企業規劃主導。 6月份,捷運第二路線(MRT 2)將通車,未來還有第三路線。“再多10年,城市的車道可以縮減。”丁傑隆強調,每個市民都可以使用的“多模式街道”,是全球不可逆轉的趨勢。城市規劃以20年、30年的發展來看,應該朝這方向前進,甚至可以在街道增加更多的公共空間,或者接駁巴士來銜接捷運的最後一里路。 說了一個美好的憧憬,得迴歸現實。“會有一個過渡期,市民必須去習慣。”丁傑隆也說,政府機構基層其實有很多優秀的規劃師也有這種想法,只是還沒到決策地位。而就我國的政治現狀,這些發展改革往往受到決策的政治人物和企業影響。 完善公共交通設施才是我們的未來 博特拉大學道路安全研究中心主任劉德華也說,“公共交通設施是我們的未來,不管建再多的城市大道,並不是長遠計劃。”他舉例,好多年前新巴生河流域大道(NKVE)被投訴太過擁塞,新增一條車道後,很快又吸引更多車輛來使用。 “當一個城市要轉型去公共交通為主,要故意讓駕駛者感到不舒服,才會轉變。”例如,吉隆坡的停車空間減少,且停車費更貴,就會讓人不想開車去。只是,現有公交設施不夠完善,轉乘時間太長,並不方便民眾通勤。人們也有刻板印象,公共交通工具是給移工使用。 他曾在英國倫敦求學,那座古老的城市是如何轉變的?首先,地鐵歷史悠久,公共巴士系統也良好,重點是當地市民在經歷轉變陣痛時願意配合。倫敦和鄰國新加坡都設有“擁塞費”(congestion pricing),即進入特定市區範圍得付費。 劉德華認為,轉型之前政府得開啟討論、蒐集意見,所成立的小組不能只有交通部成員,需涵蓋各個層面人士一起看問題。此次出臺的禁令關乎微型交通工具,但他認為摩托車也很重要,尤其經濟不景氣,摩托車的使用量必會增加。 道路設計隨著科技發展轉變,法律制定也得跟上 談回此次微型交通工具禁令引發議論,丁傑隆指出,未來還會有其他新的事物,例如自動駕駛汽車等新科技都不在現有法令規範中,造成很多模糊地帶,所以應該好好規範。 “所有政策應該經過實驗,與所有利益相關者對話協商,再製訂指南,待穩定之後擬定法律,進入國會尋求通過立法。”若干年前電子召車服務搶灘,與傳統德士鬧得不可開交,也是經過層層討論。他提醒,這些規範都不應該忽略與實驗由下至上的討論。 就以微型交通工具而言,其實很適合作為通勤族第一和最後一里路的接駁工具。在鄉鎮,它是許多樂齡人士上巴剎、大學生上學的短程交通工具,大大減緩交通阻塞。未來趨向低碳城市發展,電動交通工具背後也有一串高技術含量的產業鏈,絕對值得深入研究。 丁傑隆認為,道路設計不會一成不變,可以隨著科技發展轉變,而法律也要跟上腳步去適應。那麼從實驗做起,微型交通工具是否可以成現在吉隆坡市中心一小部分,例如吉隆坡城中城(KLCC)一帶,再慢慢擴大範圍。就好像當初茨廠街、卡斯都裡走道(Kasturi Walk)也是慢慢從車道改為人行街道。 城市道路規劃轉型,道阻且長? 馬路要如何變成“大家的馬路”?劉德華強調,不是每一條馬路都享有同一程度的共享,高速公路就不能和微型交通工具共享,除了危險,微型交通工具也不會行駛那麼長的距離。 “(規劃時)要先鑑定使用者是誰,和他們的需要。”他舉例,吉隆坡市中心的工作人士,午休可能只要到距離500公尺的地方吃飯,短距離不用開車,使用微型交通工具也行,“但要有很好的設計。” 如今,我們架設再多的城市高速公路都不是長遠計劃,未來的交通趨勢是節能減碳。城市道路規劃要轉型,公共交通設施很重要,雖然成本高昂,卻是值得的。“要有很好政治意願去改,過程中會遇到很多阻礙,一定要經歷那些陣痛。”劉德華說,“是要痛一次的。” 【上篇】馬路歸屬01:誰的馬路?道路設計、法規條例“潛規則”竟給你這個答案!
3年前
3年前
剛過去的4月26日,交通部長魏家祥宣佈輕便摩托車、電動滑車板、行動輔助工具等統統禁止在公路行駛。汽車駕駛者或許叫好,今後馬路上少了突然竄出的微型交通工具。然而,一些以電動滑板車代步的外送員,或以此完成車站到辦公室最後一里路的通勤人士可就叫苦了。 前一陣子蚊型腳車案判決在高庭翻轉,一時之間人們對道路使用權相當關注,很快地微型交通工具上路禁令跟著出臺。只是,馬路有大有小,城市與鄉鎮的使用群體不同,道路設計與交通工具種類也不同。一紙禁令真的適用全國各地嗎? 我們當然不樂見各種交通工具爭道的畫面,那麼道路使用規範,到底該如何保障每個使用者的權益與安全? 報道:本刊 白慧琪攝影:本報 何正聖、陳啟基 你我應該都曾經歷過這些情況:人行道走著走著突然中斷了,得走到馬路上,不時擔心後方的摩托車或汽車經過。在住宅社區主要幹道或都市中心,腳車、微型交通工具甚至摩托車隨意騎行在人行道或腳車道上。人行道與馬路沒有斜坡連結,身障人士的助行器只好在馬路邊行駛。不完善的道路規劃與設計,常常上演“誰的馬路”之爭。 [nonvip_content_start] 然而,從我國的道路設計、法規條例觀察,“誰的馬路”其實有潛意識的答案——汽車的。人行道、人行天橋、腳車道往往是後來添加;摩托車少有專用道,多數在車輛間穿梭。微型交通工具是鄉鎮樂齡人士、身障人士及人們在都市叢林間的短程交通工具,因安全隱憂,現已排除在公路之外。 “路面設計以汽車為主是不爭的事實。”博特拉大學道路安全研究中心主任劉德華坦言,馬來西亞的擁車率比美美國。美國地廣,許多地方沒有汽車寸步難行。“我們國家不是很大,但是也走上這條路,主要原因是要維護國產車,這是一個歷史原因。”於是,汽車數量與城市高速公路(例如:白蒲大道LDP、新班底大道NPE等)成了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車輛多就興建或擴充大道,建成後又吸引更多車輛使用,不勝負荷了又再擴充…… 談交通,有一重要因素——同質(Homogeneous)。道路空間有限,各種交通工具的速度、性質、安全保障都不一樣,一起出現在馬路上,不同質問題就大了。就好比摩托車與汽車,人們常比喻一個是“人包鐵”,另一個是“鐵包人”。 最近微型交通工具禁止上路,也是不同質的問題。禁令看似一刀切,沒有顧慮到部分使用者的需求。劉德華認為,要不一刀切也很難,政策出臺是為了先止血,避免更多交通意外和人命犧牲,“但也要靠智慧,持續修正條規,這需要很強的政治意願。” 大馬的道路規劃有什麼問題? 問及我國現有道路規劃出了什麼問題?劉德華直言,城市道路規劃如果一開始沒有很好的想法,走了很長一段時間後不是不能改,而是代價很高。“不只是金錢,還有當下的便利和舒適等。”就如過去吉隆坡建設輕快鐵、單軌火車時,整個城市亂七八糟的。 接著是交通基礎設施的管理。先不談微型交通工具,來看看與汽車數量並列的摩托車。摩托車的速度、性能都與汽車不同,更沒有安全帶、安全氣囊等設備,絕對是不同質的交通工具。在道路規劃上,最好的方法是開闢專用道,例如從吉隆坡到巴生的聯邦大道就設有摩托車專用道,但後續的維護管理更重要。 1980年代在世界銀行資助下,我國在聯邦大道興建全球第一條高速公路摩托車專用道,屬於完全分隔專用道(Exclusive lane)。劉德華指出,完全分隔專用道立意雖好,但造價昂貴,現在更是年久失修,路洞、隧道昏暗,有時還傳出打搶等治安問題。再加上沿道新的建設發展,許多路段積水都可能造成騎士危險。於是,有些摩托騎士寧願騎行在汽車車道上。 相對而言,在原有路面劃分部分空間成專用道(Inclusive lane),只需油漆標誌區隔,方便廉價許多,例如吉隆坡市中心的腳車專用道。每月第一及第三個星期日是吉隆坡市政局的“無車綠色早晨活動”(KL Car-Free Morning),關閉多條主要道路,讓民眾騎腳車、跑步和玩滑板等無碳健康運動。 與安邦再也前市議員丁傑隆考察吉隆坡市政局一帶的腳車專用道,不少車輛就停在上面。其中一邊專用道雖架設塑膠防護欄與汽車隔開,卻也看見附近商家把車輛開進專用道卸貨。上午10時,不見什麼腳車,倒見摩托車行駛其中。 丁傑隆畢業自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現為建築業者。就他觀察,吉隆坡市中心或雪州各地方市議會劃分的腳車專用道,目前多為休閒用途。一來,我國天氣炎熱,多午後陣雨,其實並不適合騎腳車上下班。再來,現有腳車道圍繞在市中心,沒有與住宅區連結。 再看看吉隆坡的巴士專用道。劉德華直言,平日道路使用者連路肩都佔用了,塞車時巴士車道不用嗎?“我們的執法真的不足,不能依靠人力,應該符合時代進步使用電眼、無人機等。”他認為,在馬來西亞搭巴士的人不多,如果巴士專用道空著又不允許其他車輛使用實屬浪費。越是空間狹窄,管理越是重要,不妨參考一些國外例子,允許載滿乘客的汽車使用巴士專用道。 完善設計重要,使用者的態度更重要 說了這麼多,“誰的馬路”之爭除了基礎建設傾向汽車導向使然,執法不嚴以及使用者的態度都是個中原因。 就法律層面,丁傑隆指出,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333法令)規訓汽車人士、摩托騎士和腳車騎士,微型交通工具使用者不在其中,並以汽車為導向。城市道路規劃則是依照1974年道路、溝渠及建築物法令(133法令),很多道路規劃都是由地方政府主導。他認為,人的使用權是可以再釐清定義的。 執法方面,只靠人力絕對遠遠不足,總不能寄望執法人員天天駐守在專用車道旁開罰單。劉德華直言,我國的執法太過民粹,就算被開罰單,很多民眾都是收著等罰款大減價。 再者是教育。丁傑隆認為,道路依照科學規劃和設計,往往是人為因素造成車禍。這與我國太容易考取駕照,以及“包及格”文化有關。駕駛者沒有熟讀交通規則,車輛駕駛說明書也提倡禮讓且耐心的“防衛駕駛”(Defensive driving),可往往很多人偏向“侵略駕駛”(Aggressive driving),莽撞、逼車、好勝心強,極富表演慾,要在馬路上得到快感。 安全且包容的街道靠的不僅是完善設計,相關的法規、管理,以及使用者的態度都非常重要。 ●新聞背景: 交通部長魏家祥4月26日宣佈,禁止在公路上使用特定的微型交通工具,違例者罰款300令吉。根據2021年12月17日頒佈的2021年道路交通條規(禁止使用微型交通工具),當中包括輕便摩托車(Moped),特定的微型機動車如電動滑板車、引擎滑板車、人力滑板車,以及行動輔助工具(PMA)。私人區域範圍、公園、球場或特定規劃區域則可使用。 若涉及意外的話,駕駛者會在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2020年修正)第41至45條文,以及54條文下受到對付。一旦罪成,可罰款1000至5000令吉、監禁不超過一年。 5月22日,魏家祥透露近期將公佈微型交通工具使用計劃及指南,那是由各部門、機構及地方政府參與擬訂。 【下篇】馬路歸屬02:從“誰的馬路”到“大家的馬路” 馬來西亞還要走多遠?
3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