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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判决林立迎需要为其诽谤满星云集团和赖彩云的行为负责,除了赔偿200万令吉和25万元堂费,相信这是这些年的诽谤案中一个高记录。
 
姑且勿论谁是谁非,不过在网络时代“言论自由”之下,说话特别容易起冲突、争执也特别容易发生,祸从口出事件频仍。
 
虽然说“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及“ 公道自在人心”,但有些时候, 说话的人还是要谨慎。
 
现在公开讲话,不只是要求“真实” ,还要包括“有证据才好说”,不然随时都可以吃官司。
 
林立迎不懂是倒霉还是碰上不轻易罢休的人,但这次确确实实是遇上了一个大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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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执行总编辑 曾毓林

诽谤案败诉
林立迎:不退缩 将上诉

总编说:或许,下一次林立迎要学的不只是“敢怒敢言”,还要包括“说话的技巧” 。现今社会,说话是一门高深学问,“开门见山”固然好,但也有祸从口出,变成撞板的地方。祝福他!

诽谤案判赔200万 |
林立迎:将公开筹款
免因破产失议员资格

总编说:这次,可能要借助社会来为林立迎的口舌之争“买单”了。只是,人民的钱消耗在各种口舌之争中,对百姓福祉一点帮忙都没有,真令人觉得遗憾。

黄友凤:勿仓促推行老人法
“应先完善养老机制”

总编说:老人被弃养的问题在马来西亚越来越严重,推行老人法,是应该很早之前就做的事。现在才醒觉已经算很迟了。政府确是应该正视和马上下手去做,如果不及阻止弃养老人事件,还要等“先完善机制”再谈──我想,不知又要有多少老人受罪了。

有些事,不能慢慢来,要马上着手。